【招标师考试征文】别让招标从业人员成为招标行业中最后的救命稻草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在一片熙熙攘攘和议论纷纷由递增变向递减的声音中走过他“项目”般的生命周期后,我在从事招标行业第7个年头后终于盼到招标行业“里程碑”似地进程,怀着对招标行业满腔的热爱和热情,我质疑招标行业真的能够摆脱不再成为业主挡箭牌的宿命吗?
从招标行业发展历程来看风风雨雨、招标法的通过,面临条例的实施,规范招标行业的步骤日益紧张,但是从“项目管理”中我们学习了招标服务质量的特点中有其经济性、功能性、时间性,但是服务的根本特性是满足客户的需求,招标行业也一样,那我就试问:国家出台了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等,业主的责任和压力非常重大,对于一个重点工程业主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通过自己的考察和判断,先期了解适合将来与自己合作的投标企业,意在招标时能够中标,业主为什么这样做?很显然工程是业主的,出了问题也是业主的,他们也是为了自保,为了为项目负责,如果通过招投标后不是业主想要的投标人,将来包括资金的通融(垫资:国家虽不容许但实际常有),进度的配合等等,业主无法通过磨合取得期望的结果,再者包括领导打招呼等等社会潜规则,在这里不做重点描述,综上所述业主会通过招标公司服务媒介顺利成章的“意定”投标人,而招标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推波助澜的成为业主的“帮凶”,即使招标公司想做点什么,但胳膊能拧过大腿吗?
所以仅凭招标行业让招标师能够成为防火墙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有几点主张:
第一:加大招标师考试的范围,我所说的是强制性范围,大型国有企业人员、评标专家等他们有着生杀大权,权利越大风险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因为他们是一线的战士,是评标的强势,所以国家赋予他们权利同时也要在真正意义上从根源付出行动。
第二:薪酬和义务挂钩对于招标师的规范力度是远远不够的,给招标师政策上一点支持和权力,我所说的这个权利只是在评标中的权利和做为一点空间即可发挥非常大的力度,可能有些招标行业的“败类”会利用这点权利做文章,但是相应的处罚制度健全后他们会无计可施的。
第三:应该从源头做起,从大环境做起,从招标法、招标条例实施做起,只要国家把招标放到一个比较高的高度后,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督等内外监督的体系中,美丽人生的。
最后我相信我们不会成为招标行业的最后一棵救命稻草,我们招标事业的轨迹会有质的提速,我也相信我们招标行业的同行们会打一场完美的胜利之战。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