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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投标函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能否否认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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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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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5-6 10:41: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某货物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格式为A:报价     元,总重:    吨;B:报价      元,总重:    吨。
投标人M在投标函中把A和B加到一起了报价     元,总重:   吨。投标文件中后面有分项报价表。评标委员会以“投标函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属于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否认其投标,该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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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6 17:16:23 |只看该作者
如果以此来否决投标可能会导致投标人的投诉,建议从标书制作方面扣分。如果是工程类的暗标,则可以妥妥的给否决掉。
不明白为什么投标人要耍这个小聪明,想显示自己与众不同还是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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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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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09:10:28 |只看该作者

回 招标好好学习 的帖子

招标好好学习:如果以此来否决投标可能会导致投标人的投诉,建议从标书制作方面扣分。如果是工程类的暗标,则可以妥妥的给否决掉。
不明白为什么投标人要耍这个小聪明,想显示自己与众不同还是怎么的? (2016-05-06 17:16) 
肿么都对否决投标这么热衷?
只是招一次标,又不是要强调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有必要那么在文字上面“较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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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地板
发表于 2016-5-9 09:31:58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

肿么都对否决投标这么热衷?
只是招一次标,又不是要强调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有必要那么在文字上面“较真”吗?,
这里有一个疑问:不否决该投标,对其他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是否公平?那招标采购还有何公平性可言?
还有一个疑问:如果还有一个投标人B,又给你来一个格式,C又给你来一种写法,D又给你来一个表达方式……估计最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样子比LOL里的英雄还多,那招标采购还有何严肃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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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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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09:59:05 |只看该作者
只要符合常规,就不应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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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5-9 10:08:18 |只看该作者
由于不清楚此次货物招标的详细情况,但分析报价要求,既然招标文件要求a货物与b货物分开报价,招标人就有他的考虑,并在投标函的格式要求中予以明确,那么投标人就应当响应。
投标函作为投标人的要约这一法律文书,在今后的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都体现着极其重要的法律地位,招标人对这一重要的法律文书做出了格式要求,而投标人没有响应,应当算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支持评委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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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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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5-9 10:16:18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反对为了否决投标而否决投标文件,就如网友介绍的情况,刻意的在投标文件当中找问题,甚至是标点符号的错误,这些事情需要评标专家们来做吗?评标专家是不是都要成为咬文嚼字的编辑?能够对所有的投标文件一样的咬文嚼字吗?呵呵

内容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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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9 10:31:46 |只看该作者
这个合不合理首先要看招标文件吧。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的范围、要求评审,如果评标办法要求了投标人应该招标人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那么首先,评委做出否决投标处理是没有问题的。
其次,关于说到招标方“喜欢废标”或投标人“耍小聪明”。这个还真不好说,想哪儿说哪儿列两点:
①该单位被否决以后,影不影响基准值的计算?
②如果该单位没有被否决,在没有中标的情况下会不会投诉自己?
③招标文件关于支付、变更等是怎么计量的?是否有不平衡报价的可能?
④还有就是责任承担。有些问题听上去情理之中,不用“较真”,一旦出了问题呢,明明不符合文件要求为什么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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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9#
发表于 2016-5-9 15:49:32 |只看该作者
请教了一位老师,回复意见:
   不应否决其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51条,否决投标的情形共七种,与此相关的是“(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这里强调的是“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大体表现为技术响应存在重大偏差、投标资料不齐全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三种情况。关于第三种“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取决于是否属于实质性偏差?而判定是否属于一般性偏差还是属于实质性偏差的着力点要判断“格式错误是否影响到了评委从中难以辨别必要的评审所需信息,影响评标判断”。该案例中虽然投标函中漏了分项报价,但是由于投标文件中还有专门的分项报价表,因此不会影响到评委的正常评审,因此,此偏差不应做为实质性偏差而予以否决其投标。
     我们评委们要真正把握招标活动的真实目的,促进正常的竞争,不应过分关注形式而忽略招标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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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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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5-10 09:23:37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我个人反对为了否决投标而否决投标文件,就如网友介绍的情况,刻意的在投标文件当中找问题,甚至是标点符号的错误,这些事情需要评标专家们来做吗?评标专家是不是都要成为咬文嚼字的编辑?能够对所有的投标文件一样的咬文嚼字吗?呵呵

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6-05-09 10:16) 
我觉得应该以楼主提出的案例来分析,不应扩展到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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