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山西省评标专家咨询服务费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投标项目评标行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评标效率和评标质量,规范评标费用计取,维护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改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对我省评标专家咨询服务费支付标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参照实行。
1、凡依法从山西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的评标专家,在参加评标工作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给予合理的专家咨询服务报酬。山西省评标专家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见附表。
2、评标专家出席评标工作时的交通费用,按照其不低于往返公共交通(其中乘座飞机征得招标人同意)实际费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标专家在评标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3、不能当天结束评审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评标专家的食宿安排,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异地评标的专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全程接送和安全保障。
4、因招标人原因延期评审的或其他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停止开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联系山西省评标专家库通知专家,对已到评审现场的专家应说明原因并给予一定的交通或误工补偿费;经资格审查或初步评审后,因投标单位数量达不到法律规定数量或失去竞争的(停止评标),按标准支付专家咨询服务费。
附表:
山西省评标专家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
4小时以内 300-500
8小时以内 500-1000
每超4小时以内 300-500
说明:
1、本标准为参考标准,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参照实行。 2、评标专家咨询服务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3、评标时间以4小时为单位。 4、异地评标咨询服务费可适当增加。
评标时间 | 咨询服务费标准(元) | 4小时以内 | 300-500 | 8小时以内 | 500-1000 | 每超4小时以内 | 300-500 | [tr][td=1,1,559 colSpan=2]说明:
1、本标准为参考标准,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参照实行。 2、评标专家咨询服务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3、评标时间以4小时为单位。 4、异地评标咨询服务费可适当增加。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章)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