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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招投标的阴影需要阳光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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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3:33: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提要]  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制度如同阳光,如同防腐剂。招投标的阳光越灿烂,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阴霾就越容易被驱散;腐败的阴霾越少,市场机制的天空就越湛蓝,工程建设领域的环境就越健康,招投标的阳光也就会更灿烂。

  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制度如同阳光,如同防腐剂。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多,覆盖范围广。工程建设领域有着巨大的发展需求和巨额的利润空间,逐利的资本为了得到项目、拿到工程,热衷于去拉拢权力,依靠权力规避市场机制的漏洞。这其中,既有资本的“迫不得已”,也有权力的“心甘情愿”。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要素缺乏公开公平的竞争与交易平台,缺乏阳光下的公正。招投标制度正好搭建起了这样一个阳光的平台。该项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媒体事先公告,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要求和中标条件,并对投标者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组织专家按照事先公布的要求和条件公正评标,选出最优的投标者并进行公示。招投标让资本等市场要素在阳光下公开交易,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公正,是灿烂的阳光防腐剂。

  但是,正如阳光不可能照遍所有的角落一样,招投标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也产生了与其初衷相背离的“阴影”。一些部门和地方在招投标过程中人为设定准入条件,实行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一些项目业主逃避招标、虚假招标;一些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些中标人中标后擅自转包,违法分包;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直接介入或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等。

  这些“阴影”下的招投标行为,客观上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将业已存在的市场机制漏洞和缝隙进一步扩大和撕裂,将缺乏约束的权力进一步诱惑和腐蚀。不仅如此,招投标违法行为的“阴影”还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制造出错误的市场假象,传递出失真的经济信号,而对权力的诱惑与腐蚀,又助长了政府官员盲目决策、重复建设的冲动,两者叠加,危害成倍放大,直接影响到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成效,影响到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为了转嫁商业贿赂成本,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可避免地被埋下隐患,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必须让招投标的阳光更灿烂。通过互联互通、互认共用的公告平台,建立起招投标诚信体系,将“阴影”里的招投标违法行为暴露于阳光下“消毒杀菌”。同时,健全招投标失信惩戒制度,将公告的违法记录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中标人推荐和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和评标专家考核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招投标阳光下的“阴影”,最大限度地增加招投标阳光普照的范围。

  要让招投标的阳光更灿烂,招投标制度本身也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地完善创新。日前,一些地区对于商品住宅用地的招拍挂,不再只是简单地“价高者得”,而是积极探索“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大胆试点“不设评标委员会”的招标方式,创新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或者“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招标方式。还有的地区通过探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电子招投标平台。这些举措和探索,体现了招投标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有助于其公开、公平、公正价值初衷的实现。

  招投标的阳光越灿烂,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阴霾就越容易被驱散;腐败的阴霾越少,市场机制的天空就越湛蓝,工程建设领域的环境就越健康,招投标的阳光也就会更灿烂。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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