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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再谈招标文件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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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09:53: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通常情况下,特定的词语有很清晰的意思表达,
   “必须”是正面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其反面为“严禁”;
   “应”是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用词,其反面为“不应”或“不得”;
   “宜”是允许有选择,有条件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反面为“不宜”;
   “可”是表示允许有选择的用词。
    但在招标文件中,上述词语似乎丧失了其完备性,一句话必须得正反两说,才能减少理解上的分歧。例如在09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这里的“应”即使替换成“必须”,有些评委也会为该费用低于1%如何处理时产生分歧,因为在评审办法中有“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这一模糊的规定,低于1%那么明显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了,似乎应该做废标处理?但有些评委认为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责令其补足费用就可以了,因招标文件未明确其为废标条款?
     补足?还是废标?所以为使招标文件完备,不得不加上“低于1%的,作……处理”的字句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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