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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政府该如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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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1:38: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政府该如何作为?
2012-11-19 11:30:20 来源: 人民网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政府该如何作为?
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这样的论述表明执政党对收入分配改革的高度重视。

市场经济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会带来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与此同时,贫富差别也在扩大。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公共财政,切实做好收入再分配,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放眼世界,发达国家都通过公共财政,包括税收、转移支付和政府支出来进行收入再分配,而且力度很大。我们不妨看一下美国的情况。

首先,美国实行累进税制。以个人所得税为例。1862年,林肯总统开征个人所得税,但不久被国会以违宪为由取缔。1913年,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使个人所得税合法化。此后,个人所得税迅速增长,1944年最高边际税率达94%,后来下调。里根任总统期间,将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从70%降到28%。目前,最高税率为35%。2011年,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总收入47%。此外,美国各州都有财产税,财产包括房产和汽车。因为个人所得税上升,财产税相对减少,但仍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美国还征收高额的遗产税,它不利于人们将财产转移给下一代,迫使每一代人自强不息。

美国政府对穷人实行转移支付。一是社会保障福利。美国通过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收入再分配,从富人那里收的社会保障税相对多,但提供的社会保障福利相对少。二是直接转移支付。比如,低收入人群可以从政府领取食品券,购买食品。

美国政府还提供较多的公共产品和直接服务。一是实行12年免费义务教育,小学中学不收任何费用,补助午饭,提供免费交通服务。二是生活方面的基础设施大部分免费。例如,大部分政府修建的高速公路免费,大量的公园和娱乐设施也是免费的。三是免费为穷人治病。

应该指出,过去30多年来,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贫富差别都扩大了。因此,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世界范围的现象。这与经济全球化有关,也与占据主流地位的供给学派效率优先的经济思想和政策建议有关。目前,许多国家都力图缩小贫富差别。

像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和公共支出再次分配收入,缩小贫富差别,但是总的来说,力度不够。

我国主要税种都不是累进的,不能有效调节收入再分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11年增值税占总税收收入27%。营业税占总税收收入15.2%。消费税占7.7 %,进口商品消费税和增值税占15.1%。加总起来占总税收65%。由于这些税会被转移到物价里,消费者不论收入高低,支付一样的价格。因此,这些税是累退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但是其所占税收收入比例非常小,2011年仅占总税收的6.75%。此外,我国没有个人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我国目前的税制有利于储蓄和经济增长,不利于再分配。

增值税等间接税向企业征收,相对容易。企业随后将税加在物价里,消费者看不见。在我国,作为直接税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已高达45%,很难再高。太高了不利于吸引人才,不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

另外,我国公共产品提供不足。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公共品数量不足。众所周知,低收入者最需要公共品。这些年来,我国在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方面做了许多事情,例如,补贴农村合作医疗,补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农村养老保险,为农民发放少量养老金,等等,这些都有利于公平分配。但是,对低收入者转移支付的领域有限,规模也不大。

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公共财政,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在税收方面,首先要对所得税征收加强监管,防止漏洞,逐步提高所得税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二是征收个人财产税。在征税的同时,也应该加大对个人财产的保护。三是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但据国际经验,后两种税的规模也有限。

由于税制累进程度一时难以提高,目前最可行的就是增加公共品的提供。一是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发展公共交通,减少穷人出行成本;加大对农村及中西部道路建设的投入;免费开放一些公园、提供文化娱乐设施;改善公共卫生设施。二是增加公共服务,例如发展12年义务教育。三是增加政府医疗卫生支出,提供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时,我们应加大对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的力度,扩大转移支付的领域和规模,在社会保障方面进一步向低收入人群倾斜。例如,对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提供廉租房或住房补贴,提供失业救济,等等。

我们在加大再分配力度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发展仍然是首要任务。我们不能忽视效率,不能忽视对投资和劳动积极性的保护。这是因为,国民财富多了,国家富强了,再分配才会有更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 leila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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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7:32:02 |只看该作者
收入分配改革缘何长期悬而未决? 争议焦点全面剖析

新华网 2012年11月02日 07:18:59 来源: 人民网

编者按:2010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中央公布的调查数字表明,中国收入差距目前已扩大到23倍,但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时经8年仍未出台。本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将在第四季度制定。据此前披露的消息,方案将列出收入分配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调整初次收入分配格局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近期,人民网采访组专门就收入分配问题展开调研,从不同角度进行调查分析,将推出十期报道。本期重点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各种意见分歧进行梳理剖析,从而提出社会应尽快达成共识,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进入21世纪以来,在我国经济“蛋糕”快速做大的进程中,如何合理分好“蛋糕”,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重大民生问题。

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做出了相关战略部署。近几年来,学界和其他社会各界包括广大老百姓也就此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阐述了各种观点,不少观点还形成了对立和碰撞。

近年来,关于我国收入分配问题及对策的专著、研究报告、文章、访谈等数量很多,涉及面广,系统性更强,概括而言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已达成或基本达成共识的,第二类是经过讨论可望达成共识的,第三类是难以达成共识的。

需标本兼治、配套改革已成共识

从观点分类的第一类看,目前已达成共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程度的判断。主流认识是我国收入和财富分配问题较严重,到了必须加以解决的时候,特别是与邓小平同志20年前就提出的“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的“共富”要求相比,已经晚了一些年。

二是对收入分配突出问题的认识。已经达成共识的是我国收入分配的突出问题表现在收入和财富分配关系不合理、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呈现持续扩大趋势,这与我国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性质是背道而驰的,对此无论何种观点都无异议。

三是对收入分配问题原因的分析。主流认识是,我国收入分配问题是由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经济社会体制弊端以及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等多方面原因所造成。

四是解决问题的思路。已达成的共识是必须从深层次做系统性思考,针对引发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问题的多方面原因,本着标本兼治、配套改革的思路才能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

未形成共识问题剖析 主要存在三方面分歧

从观点分类的第二类和第三类看,大体可从以下三方面分析:

1、尚待消除的关于基本问题的认识分歧。

一是对收入分配及其改革的基本认识出发点不一样。学界部分人士基于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分析、论证我国收入分配问题及其对策,其他人主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运用相关理论进行分析,两方面得出的结论往往差别很大。前者强调市场机制作用,反对或不赞成政府插手;后者认为市场机制失灵,重视政府调控作用。

深究起来,在我国这种由政府主导建立、非自然生成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不让政府发挥作用是无法解决问题的;但如何避免政府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确实是需要深入研究的大课题。因此,这两方面认识具有可以相互借鉴和包容之处,需适当融合,把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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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7:32:41 |只看该作者
二是对分配问题重点的不同判断。部分人认为我国分配问题主要是财富分配不合理,收入分配特别是其中的薪酬分配问题并不突出;而大多数人则认为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都有问题,且收入分配尤其是其中的薪酬分配与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老百姓非常关注,因此不能忽视。

其实这两种认识并不矛盾,今天我们所称收入分配是指大分配,其定义涵盖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显性收入分配和隐性收入分配、分配流量和分配存量,要将其作为一个大系统来分析并研究对策,而不是将其割裂成几块,只突出其中某方面问题而忽略其他方面问题。

三是对造成收入分配问题重点原因分析的不同认识。部分人认为:正是由于政府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过多造成了分配问题,这些分配问题是由各种形式垄断包括行政、权力、资源和市场等垄断所造成的;另一类看法则认为原因涉及多方面、多层次,单一强调某一方面不全面。

前一类看法有其一定道理,与后一类看法其实也不矛盾,后者所说关于经济社会体制弊端等原因即包括了前者所说原因,因此二者可以相互融合。

四是关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基本路径的不同认识。一种认识认为,解决问题的基本路径在于着力改革经济社会体制乃至相关政治制度,特别是消除政府对微观经济插手过多导致的行政、权力、资源、市场等垄断弊端,收入分配制度特别是其中的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尤其是不能将其作为主攻方向;另一种认识是基本路径要强调标本兼治,既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又抓深层次涉及经济社会体制弊端、经济结构等方面的改革或调整。

前一种认识有一定道理,但过分强调会与收入分配制度自身改革脱节,且可能把人们的注意力完全吸引到经济建设以外的社会建设、政治建设领域,难度既大也不好操作,可能变成一种遥遥无期的改革设想;而且该认识与后一种认识本质上也不矛盾,只是更多强调治本而已;而后一种认识中关于抓深层次改革即包含了前一种认识关于治本的内容,因此这两种认识也可以结合起来。


保存时间:2012/11/3 6:21:07
原标题:收入分配改革缘何长期悬而未决? 争议焦点全面剖析 - 新闻中心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2012-11/02/c_123903351.htm

收入分配改革缘何长期悬而未决? 争议焦点全面剖析 222

2.可望达成共识的关于具体问题的不同看法。

涉及具体问题的不同认识很多,这里只择其主要问题简要分析。

比如居民收入比重、劳动报酬比重是否偏低且持续下降,一种观点认为那是误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我国两个比重总的看呈下降趋势。之所以出现不同测算结果,是与现行有关统计数据不系统完整、计算口径不一致等有关,需要通过统一使用相同数据和计算口径并补充使用其他抽样调查数据,以及选择其他途径计算相互印证等来确认。基于目前人们对收入和财富分配关系不合理、差距持续扩大的共识,就此应该争取达成的共识是:两个比重是否偏低的重新测算应不影响对我国分配问题严重性的判断,不能因此动摇中央关于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的决策。

又如我国宏观税负是否偏重,一种观点认为横向比及纵向比都不重,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偏重。这里的分歧也与计算口径是否包括预算外各项财政收入等有关,可以就此继续进行量化分析再得出准确的结论;但至少目前应就以下有关内容达成基本共识,即我国税收、税负的结构不合理需要调整,税收要更好体现调节现行不合理分配关系的功能作用,财政支出中必须加大用于民生的比重,控制和减少政府部门“三公”开支,通过再分配增加居民收入比重并进一步缓解贫富差距等,在这里也需强调,不要因为这一争论影响分配改革的决心。

再如,我国贫富差距是由收入差距还是财产差距所造成?对此可再继续进行测算,不一定要马上分清何者为重,只要我们对收入分配作出了大分配的定义,就不会影响我们着眼于全面找准分配问题及其原因。

再如解决不合理的分配差距应主要在一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上下工夫,一种观点认为主要或只宜在二次分配上下工夫,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同时在一次、二次分配上下工夫。只要看看目前一次分配中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力、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存在诸多不公,就可得出需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的结论,可以说二次分配领域的问题基本都与一次分配相关联,因此对一次、二次分配存在的问题都需要采取改革措施加以解决,只是应强调在一次分配中政府不要越界,主要通过健全各生产要素分配规则、消除市场壁垒、改革财税制度、监督处理要素市场分配违法违规行为等来解决存在问题,并把握好一条界限:凡属老百姓依法赚钱的事就不要插手、不分利,凡属危及公平正义的事就要管;同时在二次分配中更好地发挥再分配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共同促进分配问题的逐步解决。

还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等具体政策,一种看法是这些政策没有作用、副作用可能还很大,另一种看法是实行这些政策很有必要。前一种看法中如基于担心政府通过这些政策过分干预劳动力市场是有一定道理的,确有个别地方出现了强制规定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多少或将工资集体协商面扩大到多少的现象。其实如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规定》是有相关测算办法、依据和程序的,“十二五”规划对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也只是设置了预期性指标,不是约束性指标。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有前提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并非由政府强制推行。

如不了解有关情况就整个否定这些政策,显然具有片面性。通过观点的争论,我们可以达成如下共识:既不要把这些政策当成解决分配问题的灵丹妙药,也不要简单否定这些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应将其作为整个分配改革大系统工程中的组成措施,把握好其定位和作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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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1-19 17:33:24 |只看该作者
3.难以达成共识的不同观点。

某些既得利益群体对涉及自身利益调整持反对态度,或各种利益群体因为在现行利益格局中所处位置不同,因而对某些利益关系的判断及调整措施形成对立的认识。比如不承认有垄断行业,又如认为收入分配有差距很正常且现行差距不大、还应继续拉大差距等。这些认识无法或很难由当事人或群体自行达成共识,且往往干扰社会主流认识的形成,并阻挠重大决策的出台。

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深化改革时不我待

对上述第一类观点,我们应强化改革共识,并细化其量化分析,为合理调整收入和财富分配关系提供更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

对第二类观点,应加强交流沟通,争取早日形成改革共识;对其中部分一时争论不出结果且不影响基本判断的,可暂时放置一边不争论,尤其要防止这些争论影响对我国分配问题的基本判断,动摇我们深化分配改革的决心。

对第三类观点,如其中涉及的利益关系调整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或反对,就应由高层下政治决心,作出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的决策;如各利益相关方相持不下且广大人民群众对其意见不强烈的,也可放置一边不争论,以免妨碍重大决策和政策的确定。

当前,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时不我待。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凝聚改革共识,求同存异,为加快推进收入和财富分配改革奠定思想认识基础。我们已经比小平同志提出的“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分配问题的时间点晚了十多年,分配改革的步伐绝不能再拖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

保存时间:2012/11/3
原标题:收入分配改革缘何长期悬而未决? 争议焦点全面剖析 - 新闻中心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2012-11/02/c_123903351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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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9:29:34 |只看该作者
习主席,李总理的新政正在拉开大幕,全国人民期待的公平法制,经济税制的改革,就看这两位来自清华的法学博士和北大的经济学博士的本事了!习主席,李总理反正读起来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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