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综合评议(适用综合评价法)
27.1 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确定采用综合评价法的招标项目进行综合评议。评标委员会仅对初审(包括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合格的投标进行综合评议。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预先确定的评价因素及其权重、评价细则和评价程序进行评议。
27.2 评价因素及其权重和评价值
1)“评价因素”系指对招标项目评议的具体内容(例如,各种指标、参数、规范、性能、状况等)。为便于权重分配和评议,依据评价因素的属性将评价因素分成若干类,例如,价格、商务、技术、服务等,把每一类都视为单一的评价因素,并称之为第一级评价因素。为方便评议,每个第一级评价因素可以下设若干个第二级评价因素,依此类推。
①价格因素一般不设第二级评价因素,仅对价格的高低进行评价。
②商务因素的第二级评价因素可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期、付款条件和方式、财务状况、资质、业绩,等。
③技术因素的第二级评价因素可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工艺水平、功能要求、性能指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关键人员、质量保证体系、安装调试和验收、技术力量,等。
④服务因素的第二级评价因素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配合、技术资料提供、安装服务、服务流程、故障响应、备品备件供应、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培训方案,等。
本次招标的评价因素见投标资料表。
2)“权重”系指某一评价因素在全体评价因素中的相对重要程度。全体第一级评价因素的权重之和等于1。某第一级评价因素所属的第二级评价因素的权重之和等于1。
本次招标的评价因素的权重见投标资料表。
3)“评价值”系指对评价因素的评价结果。对投标人评价因素的评价结果(即评价值)是唯一的、固定的。“第一级综合评价值”系指第一级全体评价因素的评价值经加权后的总和。第二级综合评价值系指某第一级评价因素所属的全体第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值经加权后的总和。第二级综合评价值也是其第一级评价因素的值。评价值可采用一分制或百分制。评价因素最优的评价值为1分或100分,其余的评价因素也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采用一分制的,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采用百分制的,精确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第一级评价因素的综合评价值最高的投标人即为建议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该招标项目的评价因素和评价细则,并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载明。
27.3 价格因素的评价
1)投标价格将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24.2条款的规定修正算术错误(如果有);
2)如果有价格变更声明,投标价作响应调整;
3)如果有缺漏的供货内容,投标价格将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11.1条款的规定进行调整;
4)如果有不同的价格条件,也将调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条件;
5)境外的产品将把进口环节税加到投标价格中。
6)经上述修正和调整后的投标价格将作为综合评议的评价价格。
7)按照投标资料表中载明的价格评价值与其评价价格之间的对应关系得出价格评价值。
8)投标资料表中规定了投标人的评价价格不得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价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范围。若投标人的评价价格超出该范围,将视为非实质性投标而被拒绝;
27.4 商务因素的评价
1)交货期
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得最高评价值。在此基础上,每延迟交货一周,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的规定降低其评价值。
②如果延迟交货超出了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可接受时间,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③提前交货得最高评价值。但招标人依然可以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2)付款条件和方式
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条件和方式,得最高评价值。在此基础上,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付的利息及招标人可能增加的风险,并按照投标资料表的规定,依据利息多少及可能增加的风险降低评价值。
②如果投标资料表中规定了最大的偏离范围或规定不允许有偏离,超出最大偏离范围的或有偏离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3)其它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
①对商务因素的其它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进行。
4)仅对第一级商务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议
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仅对第一级商务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议,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评议:最优的评价因素得最高评价值,其余的评价因素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
27.5 技术因素的评价
1)对有具体数值的第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
①对单个第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评价值;或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评议:最优的评价因素得最高评价值,其余的评价因素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
②对若干个第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对若干个第二级评价因素合并进行评价时,将按照投标资料表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评议:最优的评价因素得最高评价值,其余的评价因素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
2)对没有具体数值的第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
①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评议:最优的评价因素得最高评价值,其余的评价因素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
②无此项性能或功能的评价值为零。
3)对打*的关键第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
①打*的关键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②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打*的关键技术参数,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4)仅对第一级技术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议
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仅对第一级技术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议,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评议:最优的评价因素得最高评价值,其余的评价因素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
5)第一级技术评价因素评价值的下限规定
投标资料标中规定了投标人的第一级技术评价因素的评价值不得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平均技术评价因素的评价值的范围。若超出该范围,将视为非实质性投标而被拒绝。
27.6 服务因素的评价
1)可量化的第二级评价因素
①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载明的计算公式计算出评价值。
2)不可量化的第二级评价因素
①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评议:最优的评价因素得最高评价值,其余的评价因素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
3)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仅对第一级服务评价因素进行综合评议,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评议:最优的评价因素得最高评价值,其余的评价因素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
27.7 第三级、第四级评价因素的评价
对第三级、第四级评价因素(如果有)的评价类同于对第二级评价因素的评价,具体的评价细则见投标资料表。
27.8 确定建议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第一级评价因素的综合评价值(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值”)的高低排出名次。若综合评价值相同,以价格因素评价值高的优先;若价格因素评价值也相同,以技术因素评价值高的优先;若技术因素评价值也相同,以商务因素评价值高的优先。
2)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建议中标人。若该投标人属于27.3 8)款或27.5 4)款情况的,将推荐综合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建议中标人。若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则本次招标无效并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