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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标后需要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修改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hyshanren    时间: 2016-11-14 16:32
标题: 开标后需要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修改该怎么办?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11-15 09:11 编辑

开标后需要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修改该怎么办?

有个项目投资额相对较大,技术比较复杂,技术标准和参数对投标报价的影响也较大,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已经按规范流程完成了投标、开标,进入到了评标环节(工艺较复杂评标时间较长),由于招标人有了更新的技术指标,如果继续按原招标文件完成招标不仅浪费投资还影响工艺的先进性,招标人不能接受,招标人希望能调整技术要求,投标人能根据新标准更改相应部分的报价或重新报价。也就是在开标后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没有阴谋,确实是单纯的技术问题

请问:

1、按法定程序开标后可不可以再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

2、如果不行可以采用什么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6-11-15 08:18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11-15 09:13 编辑

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然后重新开标评标。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6-11-15 08:36
肯定不行啊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5 09:48
合同签订了,都可以重来,更何况只是评标,只是招标人要考虑如何降低或消除管理及技术失误不良影响、赔偿各个投标人的损失,也是挺麻烦的事情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5 09:55
要是招标人自己失误了随随便便就可以重新招标,谁来保护投标人的利益,按照第一次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很可能第二次都不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了,不是太儿戏了么
作者: hyshanren    时间: 2016-11-15 10:50
only1u 发表于 2016-11-15 08:36
肯定不行啊

能说明违背了什么原理吗?谢谢!
作者: hyshanren    时间: 2016-11-15 10:52
heluhua 发表于 2016-11-15 08:18
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然后重新开标评标。

等同于发补遗书吗?开标后再发补遗有没有法规风险?谢谢!
作者: 唐广庆    时间: 2016-11-15 10:52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6-11-15 11:29 编辑

  关于开标后是否可以修改招标文件的问题

  开标以后修改招标文件时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1.        正如你说的涉及投标价格问题;
  2.        无论项目技术标准改变是高或低,都有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承担或提供的问题;
  3.        涉及实施工期或支付方式的问题。

  因此开标后再修改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标准是不可行的。如果变化大,技术复杂,涉及资金规模大时,建议终止招标,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补偿。修改好招标文件后,再重新招标。

如果变动不大,涉及费用也不大时,建议不用修改招标文件,就按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选定中标人后,通过合同签订前谈判,修改其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果涉及中标价格和工期时,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或延长工期,并通过签订合同确定下来!如果达不成协议,就按原标准签订合同。待
合同执行期通过变更(一般通用合同条款都有变更条款)条款程序定价。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11.15.


作者: hyshanren    时间: 2016-11-15 10:59
大力 发表于 2016-11-15 09:48
合同签订了,都可以重来,更何况只是评标,只是招标人要考虑如何降低或消除管理及技术失误不良影响、赔偿各 ...

您说得对,是有投标人投标损失的风险。我想知道不重新招标,在本次招标的框架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报价会不会有法规风险?我倒是没有看到有强制性的禁止规定。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5 11:03
hyshanren 发表于 2016-11-15 10:50
能说明违背了什么原理吗?谢谢!

作为一般的招标人,需要维护自己的商业信誉,如果是政府部门,还需要维护政府或行政机构的公信力。招标人代表不能完全代表招标人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5 11:18
本帖最后由 大力 于 2016-11-15 11:22 编辑
hyshanren 发表于 2016-11-15 10:59
您说得对,是有投标人投标损失的风险。我想知道不重新招标,在本次招标的框架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报价会 ...

没有去查找相关法律规范,根据个人理解先说几句:

承认在楼主贴介绍的事实,这是前提

其次,招标人代表不是招标人,招标人代表发现了招标文件或技术要求有变更的必要,需要履行程序,比如说,技术要求调整后,会不会调高招标控制价,在现场短时间,不管是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们、还是投标人代表们,都很难准确判断,简单来说,就是来不及。

再次,从介绍的情况来看,需要调整的内容,对招标人有实质性影响,必然对投标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评标的时间内,不同单位都完成不了调整,前文也介绍了,就是项目比较复杂,更需要慎重。

小结,招标人代表认为继续评标及定标对招标项目有实质性影响,并且认识到招标失败是招标人方面造成的,继续下去,损失更大,故,须先宣布或公布招标失败。其它的,都是后话。
作者: hyshanren    时间: 2016-11-15 11:41
唐广庆 发表于 2016-11-15 10:52
关于开标后是否可以修改招标文件的问题

  开标以后修改招标文件时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您说的很全面,谢谢!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5 11:50
打个不是很严谨的比方,这次评标招标人代表甲看过投标文件认识到招标文件中的错漏,下一次换一个乙来作为招标人代表再根据投标文件发现招标文件中新的错误怎么办,呵呵。天晓得招标人代表甲现场能够发现招标文件中的多少实质性错误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6-11-15 14:46
重新招标啊。还有悬念么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5 19:55
kkshadow 发表于 2016-11-15 14:46
重新招标啊。还有悬念么

仅就个例来说,这样的招标,体现了招标人方面对招标投标准备不足,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其他方面的相关工作也会有很多不到位或没有认识到的问题及矛盾,光靠重新招标往往并不一定完全解决,还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把遗留给合同管理问题最小化。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招标人代表现场敢于提出问题,并寻求解决,维护了招标人自己的切身利益,如果是政府投资工程,还同时是避免了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更大损失,值得表扬,希望现实当中,这种敢于担当的人员,越来越多,当然啦,更早发现并解决,就更好了。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11-16 08:26
为什么评标的时候才发现新的技术?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6-11-16 08:38
唐广庆 发表于 2016-11-15 10:52
关于开标后是否可以修改招标文件的问题

  开标以后修改招标文件时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非常好的建议!应列入精华贴汇总问题和回答集成栏目。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6-11-16 15:57
都进入了评标环节你再来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招标人的胆儿是有多肥啊。第二个,监督部门会让你修改嘛?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6 16:18
qq245867721 发表于 2016-11-16 15:57
都进入了评标环节你再来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招标人的胆儿是有多肥啊。第二个,监督部门会让你修改嘛?

通过介绍的情况分析,招标人代表应该是看过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后才发现招标文件错啦,还不是靠自己主动发现招标文件与实际情况的矛盾,呵呵。

要是全部是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们,估计就稀里糊涂的评标定标了,继续改正的不良影响就更大,至少要花不少冤枉钱
作者: siller    时间: 2016-11-16 16:39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见《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6-11-17 04:15
但凡实质性内容都是你牵扯着我,我牵扯着你的。
开标后评标时修改是不可能的。极有可能某投标人条件不够,或某投标人不能参加了,或某投标人不愿意参加了。
这个案例其实是个招标失败的案例。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这条就可以依据了。
宣布招标失败,补偿投标人损失,重新招标吧。
作者: hyshanren    时间: 2016-11-18 16:15
大力 发表于 2016-11-15 11:50
打个不是很严谨的比方,这次评标招标人代表甲看过投标文件认识到招标文件中的错漏,下一次换一个乙来作为招 ...

我也感觉有这方面的问题,至少各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公开了,有人会失去竞争优势和竞争策略。
作者: hyshanren    时间: 2016-11-18 16:23
qq245867721 发表于 2016-11-16 15:57
都进入了评标环节你再来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招标人的胆儿是有多肥啊。第二个,监督部门会让你修改嘛?

不是个人问题,是通过专业技术会商的,不是强行修改,纠正也必须要按法律法规办的。主要是作个招标问题探讨。
作者: hyshanren    时间: 2016-11-18 17:05
王毅青 发表于 2016-11-17 04:15
但凡实质性内容都是你牵扯着我,我牵扯着你的。
开标后评标时修改是不可能的。极有可能某投标人条件不够, ...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对,这条很重要。
我觉得还有一条能说明问题: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也就是说澄清修改至少是在投标截止之前而不能之后。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8 17:45
hyshanren 发表于 2016-11-18 16:15
我也感觉有这方面的问题,至少各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公开了,有人会失去竞争优势和竞争策略。

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求招标人方面准确提出各方面的要求,是很困难的。

通过你给各位网友的介绍,觉得在招标代理工作方面,已经很专业,经验也很丰富,赞一个。


我个人推荐,今后类似项目,采取两阶段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有相关内容供借鉴,如果你们是规模比较大的单位,应该有这方面成功的案例。供参考

顺祝,工作愉快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6-11-18 18:11
大力 发表于 2016-11-18 17:45
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求招标人方面准确提出各方面的要求,是很困难的。

通过你给各位网友的介绍,觉 ...

仅就个例补充一点,在这次招标的组织中,给我的印象,招标人的工作人员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生了一些沟通方面的障碍,简单来说,招标代理机构误以为招标人方面非常精通项目需要,招标人方面也以为只要是招标代理机构很专业做好代理工作就够了,建议今后增加交流、协作、磨合,不要因为时间短就减少沟通的内容及频次。
这次事例,已经很生动地诠释了那句老话,欲速则不达,呵呵。

如有语言冒昧,敬请批评指正,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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