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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案例,看是否合法 [打印本页]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4-27 10:00
标题: 一个案例,看是否合法
本帖最后由 gzztitc 于 2017-4-27 11:12 编辑

一个案例,看是否合法

非公74号令出台后,有些招标代理机构有这样的做法,看是否合法

1、公告邀请供应商,如有七家递了资料;
2、请评委看是否符合要求,如全部符合;
3、随机邀请其中四家;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7 21:03
本帖最后由 only1u 于 2017-4-27 21:10 编辑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4-27 21:07
本帖最后由 only1u 于 2017-4-27 21:12 编辑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招标跟74什么关系?感觉你问的问题都好奇怪而且信息量都很少,让人没法回答。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4-27 23:16
1、2可以,3有不妥之处
作者: 沈律师    时间: 2017-4-28 10:06
1、根据74号令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只要是符合资格条件的都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第三十一条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结论就是: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都要参加谈判,机会均等。你所说的做法是违法违规的。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2 16:59
沈律师 发表于 2017-4-28 10:06
1、根据74号令第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 ...

但是人家代理机构照样红红火火,没人反应呀!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2 17:01
only1u 发表于 2017-4-27 21:07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招标跟74什么关系?感觉你问 ...

没办法,我第一稿写得挺多的,结果被和谐了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2 17:02
only1u 发表于 2017-4-27 21:07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招标跟74什么关系?感觉你问 ...

重点在第3条,随机邀请了其中的几家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5-3 09:30
psylily 发表于 2017-5-2 17:02
重点在第3条,随机邀请了其中的几家

到底是什么采购方式?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7-5-3 10:02
邀请招标可以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3 10:05
bob1511 发表于 2017-5-3 10:02
邀请招标可以

邀请招标可以你想随机哪家就随机哪家吗?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3 10:05
only1u 发表于 2017-5-3 09:30
到底是什么采购方式?

非公的招标方式除了单一来源都可以呀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3 10:10
照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该代理公司给的解释是我就是随机选了不少于3家公司啊。抽签什么的确定的,这样可以吗?
文件没有说明用什么方式确定供应商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7-5-3 10:16
psylily 发表于 2017-5-3 10:05
邀请招标可以你想随机哪家就随机哪家吗?

“想随机哪家就随机哪家”那还是随机吗?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5-3 10:23
本帖最后由 only1u 于 2017-5-3 10:30 编辑
psylily 发表于 2017-5-3 10:05
非公的招标方式除了单一来源都可以呀

74号令并不包括邀请招标。看你的意思好像是邀请招标。

如果是邀请招标,这三条都没问题。随机就是抽签。

如果你说要按74号令走,那你明确一下是哪种采购方式,但是3违法。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3 10:31
only1u 发表于 2017-5-3 10:23
74号令并不包括邀请招标。看你的意思好像是邀请招标。

如果是邀请招标,这三条都没问题。随机就是抽签 ...

公告上写着邀请供应商就是邀请招标吗?
任何采购方式都要邀请供应商呀,不管是发公告还是供应商库中随机邀请或者评委和采购人邀请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5-3 10:34
本帖最后由 only1u 于 2017-5-3 10:37 编辑
psylily 发表于 2017-5-3 10:31
公告上写着邀请供应商就是邀请招标吗?
任何采购方式都要邀请供应商呀,不管是发公告还是供应商库中随机 ...

你发公告时,必须明确采购方式。这个跟是不是写邀请没关系。
明确了采购方式,才好确定适用法律。

公开、邀请、单一、竞谈、询价、竞搓、

你必须选一个。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3 10:35
bob1511 发表于 2017-5-3 10:16
“想随机哪家就随机哪家”那还是随机吗?

如果我是投资料的供应商,我被随机出局了,我就要怀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想随哪家就随哪家,因为我没有参与他们的会议.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7-5-3 10:37
psylily 发表于 2017-5-3 10:35
如果我是投资料的供应商,我被随机出局了,我就要怀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想随哪家就随哪家,因为我没有参与 ...

怀疑是可以的,但是质疑与投诉是要有证据的。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5-3 10:47
psylily 发表于 2017-5-3 10:35
如果我是投资料的供应商,我被随机出局了,我就要怀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想随哪家就随哪家,因为我没有参与 ...

你这个有罪推定是不符合逻辑的。不可能被支持。
作者: 沈律师    时间: 2017-5-8 11:11
psylily 发表于 2017-5-2 16:59
但是人家代理机构照样红红火火,没人反应呀!

违法违规得不到处理,与监管不作为有关,也与供应商不懂法或者不愿意维权有关
作者: 沈律师    时间: 2017-5-8 11:14
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违规的。
目前供应商不懂法,不了解采购程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没有基本的知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发现,不能维权也是造成代理机构屡屡以身试法的动机。当然,监管部门的监管也是一个原因。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8 11:25
沈律师 发表于 2017-5-8 11:14
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违规的。
目前供应商不懂法,不了解采购程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没有基本的知识,对 ...

监管单位也不得罪人,有单位反馈了他们才处理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8 11:37
only1u 发表于 2017-5-3 10:34
你发公告时,必须明确采购方式。这个跟是不是写邀请没关系。
明确了采购方式,才好确定适用法律。

我都服了你了。
根据74号令第八条和财库[2014]214号(竞争性磋商)第六条,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竞争性磋商都适应此条款。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5-15 11:01
本帖最后由 only1u 于 2017-5-15 11:02 编辑
psylily 发表于 2017-5-8 11:37
我都服了你了。
根据74号令第八条和财库[2014]214号(竞争性磋商)第六条,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竞争性磋 ...

请你再认真看看,可是不一样啊,每个字比较一下。。。。。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到现在你都没说是什么采购方式。。。。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5-15 11:06
psylily 发表于 2017-5-8 11:37
我都服了你了。
根据74号令第八条和财库[2014]214号(竞争性磋商)第六条,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竞争性磋 ...

无论哪种采购方式,采用的公告、邀请函、采购文件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即使是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也是邀请供应商提出邀约。不过楼主到现在确实没有阐明是哪种采购方式。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5-15 11:10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17-5-15 11:06
无论哪种采购方式,采用的公告、邀请函、采购文件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即使是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也是邀请供 ...

他以为都能一勺烩呢。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15 12:04
only1u 发表于 2017-5-15 11:01
请你再认真看看,可是不一样啊,每个字比较一下。。。。。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到现在你都没说是什么采 ...

我现在说得还不够清楚,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这三种方式都适用。
都是确定(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7-5-15 14:05
psylily 发表于 2017-5-15 12:04
我现在说得还不够清楚,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这三种方式都适用。
都是确定(邀请)不少于三家供 ...

看来楼主很执着于 “邀请不少于三家” 这段话 实质上无论是政府采购还是之外的招标投标 要约邀请都是必不可少的 特殊情况之外也都必须三家以上
财政部18号令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15 15:01
算了,这个话题结束吧,越说越偏离轨迹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7-5-15 15:58
psylily 发表于 2017-5-15 12:04
我现在说得还不够清楚,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这三种方式都适用。
都是确定(邀请)不少于三家供 ...

再回答你一次 如果是你现在说的这三种 主帖违法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7-5-31 15:37
1、这是个资格预审项目还是正式的谈判(或其他)项目?如果是前者,资格预审公告里明确实行有限数量制,该做法没问题。如果是后者,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是该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则违法。(五楼正解)
2、再或者,在谈判(或其他)采购公告里,以约定的方式提出当合格供应商超过4家时,将随机抽取4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或其他)。个人认为,也能打个擦边球的,呵。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5-31 15:58
zc_ztb 发表于 2017-5-31 15:37
1、这是个资格预审项目还是正式的谈判(或其他)项目?如果是前者,资格预审公告里明确实行有限数量制,该 ...

我们特意问了财政厅里的法律专家,也是这样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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