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关于评委会组建 [打印本页]

作者: 夜已成风    时间: 2017-9-4 14:44
标题: 关于评委会组建
现在好多法律规章定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那假设评委会是有5个人组成,4个随机抽取产生,那另一名是不是必须由招标人代表参加作为评委会一成员。或是招标人代表不参加也可以。。。因为好多项目现在招标人代表是不参加的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7-9-4 17:52
对,我们这也有很多采购人放弃自己的权利,但监管部门说这不合法。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7-9-4 17:52
这个就看地市 有没有规定了
如果没有规定
你说的 对呀   就是业主得出一个  但得满足做评委的条件的
作者: geime    时间: 2017-9-5 10:36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看招标项目是不是法定招标项目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7-9-5 13:50
招标人应该是可以放弃派代表评标的。但应有事先约定比如出具弃函或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这里面有个问题是如果招标人授权非招标人单位的人评标是否可以。比如授权一位招标人信任的专家。
作者: ylsft    时间: 2017-9-6 11:59
bidboy 发表于 2017-9-5 13:50
招标人应该是可以放弃派代表评标的。但应有事先约定比如出具弃函或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这里面有个问题是如 ...

授权非本单位人员,因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也不能说不行。。。。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7-9-6 13:14
本帖最后由 bidboy 于 2017-9-6 13:17 编辑
ylsft 发表于 2017-9-6 11:59
授权非本单位人员,因为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也不能说不行。。。。

目前北京建委是要求是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如果不是招标人的在职人员其身份至少也应该核验一下,至少不应该有回避的情况。
作者: c110123    时间: 2017-9-6 23:53
我这边制定的标准是:招标人可以外聘专家,也可以从自己的职工中选择人员委派进入评审小组。程序是这样的:1、提出申请,拟派人员须具有评标专家的资质(中级职称8年及以上或取得评标专家资格),2,主管部门同意,3,进入评审小组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主管部门不强制要求的~~很合理,感觉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