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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有冲突? [打印本页]

作者: woshizhu    时间: 2018-11-30 10:17
标题: 是否有冲突?
业主A,代理公司B,B通过招标,招到了一家公司C做ppp咨询。
C通过招标,招到了一家公司D做社会资本,与A组建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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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项目公司,要招造价咨询单位的话,代理公司B是否还能报名?有没有与什么规定冲突?(B本身也有造价资质)
谢谢!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8-11-30 12:58
不知道你这是指什么冲突?
是指条例吗?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8-11-30 15:45
可以,不违反相关规定。项目公司已经是全新的法人了。
作者: wzl11    时间: 2018-12-1 10:42
个人理解应该没有冲突,个人理解“项目管理”应该是指代建之类,否则监理、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均属项目建设同一属性的专业工作内容之一。既然条例单列了监理、设计,那就是说造价咨询应该属于“等服务”的内容之一。
作者: qqacj    时间: 2018-12-3 15:55
个人认为,没冲突,如果招标文件明确写了这个项目的前期参与的咨询和代理机构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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