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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竞争性磋商10日到底从哪天开始算? [打印本页]

作者: ldzaeonk    时间: 2019-11-14 18:09
标题: 竞争性磋商10日到底从哪天开始算?
主要有两种说法:
1、从公告的第二天开始算10日,通常是11日
2、从出售文件最后一天的后一天开始算,全程可能就有15日-17日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9-11-15 11:52
一般13天差不多了
作者: wzl11    时间: 2019-11-16 07:28
发出公告的当天,不计算的10天内。到期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规定“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也就是说期限达到10天及以上即可。
通属讲:1日发出通告,2日开始计算,到11日为达到期限10天。12日为截止之日。
也就是贴主说的第1类算法:“从公告的第二天开始算10日,通常是11日” 是正确的。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9-11-17 18:23
时间这个问题就别较真了,多一天能咋地!
作者: qqacj    时间: 2019-12-7 22:40
竞争性磋商:
74号令: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如果非要纠结的话: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不算,发布之日+10天(或者11天)就OK了,谁说什么也不用担心了。有时候我能卡死到法规那个20天和10天,给自己留1-2天的余地,万一碰上个交易中心审批人拖延了或者公告哪里出个错了,自己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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