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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急!急!!急!!! [打印本页]

作者: 裘斟    时间: 2003-7-16 21:49
标题: [求助]急!急!!急!!!
在山西某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外汇部分必须用美元报价(The bid price for foreign currency must be quoted in US Dollars)”参加投标的3家投标商,2家遵守了此规定,另1家投标商却用欧元报价。恰逢欧元比今年3月初该项目开标时大幅升值,美元贬值,导致以欧元报价的投标商占了便宜。现已因其排序为优而被推荐中标。未中标投标商抱怨评标不公,称招标机构不应在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只能用美元报价”的情况下,简单的采用“按开标当日汇率折算”的方法,换言之,如果别家也不遵循规定,采用其他货币报价,有可能得出新的排序结果(招标机构告知其他投标商未中标理由为排序落后)。机电司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机构和买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根据上述规定,违反规定报欧元的投标商对招标文件的这一偏离显然影响了其他投标人的排序,招标机构不应将其作为非实质性偏离予以接受,相反,应作为实质性偏离在初评时就予以废标。因为既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只能用美元报价”,实际上是要求投标商承担不同货币间的汇率风险。若接受了违规报价者,就是对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商的不公平!是对违规者回避和转嫁汇率风险,争取投标价主动和赚取更大利润的恶劣的投机行为的认可!
  请问此说是否有道理?恳请尽速答复!
  此外,招标单位在上网公示这一不公平的评标结果前一天,分别给2家未中标的投标商打电话,表面安抚,但话中透着威胁,其中1家上网投诉的投标商又不得不向招标方表示道歉和撤诉,因为担心在今后的项目中被打击报复。所以,该评标结果质疑状态显示为“有质疑,维持原评标结果”。
    对于这种有违招投标法公正性的做法,仅靠“允许质疑”也解决不了问题,现在已同中标商洽谈合同(外汇部分约为4000万美元),且按现行汇率签约的金额也会高于其他投标商。商务部机电司可否行使权力,对这种不公正和有损国家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予以制止?
  如果上述说法有道理,应作废标处理,请告知现在应该如何做?
  急盼回复!!!
  谢谢!!!
作者: 咄咄逼人    时间: 2003-7-17 08:24
标题: 回复: [求助]急!急!!急!!!
最初由 裘斟 发表
[B]在山西某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外汇部分必须用美元报价(The bid price for foreign currency must be quoted in US Dollars)”参加投标的3家投标商,2家遵守了此规定,另1家投标商却用欧元报价。恰... [/B]

那你是不是不怕得罪招标机构和业主呢?这个项目现在是什么状态呢?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3-7-17 09:56
标题: 我的意见
招标机构要求美元报价是为了评标的方便,不以美元报价属非实质性偏离,不能废标。根据规定,评标时以开标日中国银行的卖出价将不同的货币折算为美元。欧元升值,对欧元不利。
作者: Johnny    时间: 2003-7-17 10:02
标题: 回复: 我的意见
最初由 Laochan 发表
[B]招标机构要求美元报价是为了评标的方便,不以美元报价属非实质性偏离,不能废标。根据规定,评标时以开标日中国银行的卖出价将不同的货币折算为美元。欧元升值,对欧元不利。 [/B]

完全同意!我也认为欧元的升值并不会是该投标商占什么便宜,反倒受到损失了。争论的点,在于该投标商没有按照招标要求的货币单位报价,就像斑竹说的不以美元报价属非实质性偏离(因为标书范本规定的很清楚要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货币报价,这里要看业主的意愿了),不能废标。可以按开标当日汇率折算,并确定以美圆签定合同。
不过我还认为,如果招标机构确实按照规程进行,没有做其他不该进行之举动,大可不必想未中标的企业施压,反倒让人不可理解了。
作者: 裘斟    时间: 2003-7-17 10:29
标题: 请解释条款
以“开标当日汇率折算成一种货币(如美元)进行评标”,招标文件中有专门的条款规定(请看机电司“范本”),不必用规定“必须以美元报价”的条款来方便评标,对吗?也有招标文件对投标货币不做单一限制的招标,根据按开标当日汇率折算的条款同样未造成评标的不方便!
    如果说在这种情况下不按规定报美元,又因此影响了投标商的排序,却只作为非实质性偏差,则“范本”及招标文件中第24.3条关于非实质性偏离“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的规定岂不成了摆设???
    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都要同时约束投标人和招标人,出现问题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才能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内涵,不知各位以为如何?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3-7-17 10:42
标题: 请说明
请说明是如何影响排序的。
作者: Johnny    时间: 2003-7-17 10:46
标题: 回复: 请解释条款
最初由 裘斟 发表
[B]以“开标当日汇率折算成一种货币(如美元)进行评标”,招标文件中有专门的条款规定(请看机电司“范本”),不必用规定“必须以美元报价”的条款来方便评标,对吗?也有招标文件对投标货币不做单一限制的招标,根据... [/B]


进行招投标活动这种汇率风险是有的,无论是针对投标人还是招标人。业主愿意接受该投标商的欧元货币报价,并且按开标当日的欧元兑美圆汇率进行换算,最后按美圆签定合同,这是可以的。所以说有很强的主观性。其实,可以看出即使是那家用欧元报价的钟标企业,也不会估计到以后的汇率变动,升或者降。
可以肯定招标机构就是按将该欧元部分按规定汇率转成美圆后评标并进行排序的,我个人认为即使有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如果单方面想否定别人的投标,一定会有更好的理由的。
作者: 裘斟    时间: 2003-7-17 10:59
标题: 因报不同货币
年初有专家预测欧元对美元将大幅升值,美元将大幅贬值。投标商在做标价时,当然要考虑汇率的风险,如果其它投标商也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自选货币报价,有可能折算汇率时,价格排序会是另外的结果!
实际上正是违规报欧元的投标商在投标价折算时低于了报美元的投标商,“影响任何投标人的排序”了,怎么还能作为非实质性偏离呢?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3-7-17 11:07
标题: 请讲具体。
请讲具体。
作者: Johnny    时间: 2003-7-17 11:12
标题: 回复: 因报不同货币
最初由 裘斟 发表
[B]年初有专家预测欧元对美元将大幅升值,美元将大幅贬值。投标商在做标价时,当然要考虑汇率的风险,如果其它投标商也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自选货币报价,有可能折算汇率时,价格排序会是另外的结果!
实际上正是违规报... [/B]

虽然范本里有规定,但业主如果同意让该投标商进行澄清,并且按规定汇率进行兑换,最后一美圆签定合同并进行支付的,在这个行业中也是可以的。我只能说这个投标商做工作真的很充分啊,而且对自己的设备也很有信心啊(要不业主不以澄清就白费力气了)。不过他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啊,因为汇率的变动只是预测啊。
还有一点我觉得欧元升值,应该对这个以欧元报价的投标商不利啊(折合美圆时,美圆的货币会增加)。请您点拨我一下,谢过。
作者: 裘斟    时间: 2003-7-17 11:16
标题: 复:请讲具体
都推荐影响排序的投标人中标了!被推荐的中标人折算汇率后的投标价低于报美元价的投标人,如果报美元价的投标人当初也不遵从规定报其它货币,可能是另外的价格排序结果,对吗?
您还认为这讲的不具体吗?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3-7-17 11:17
标题: 讨论问题应围绕主题
裘:你应该讲清楚是如何影响排序的,这个问题讲不清楚别讲别的问题。讨论问题应围绕主题。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3-7-17 11:21
标题: 是应该那个投标人中标
最初由 裘斟 发表
[B]都推荐影响排序的投标人中标了!被推荐的中标人折算汇率后的投标价低于报美元价的投标人,如果报美元价的投标人当初也不遵从规定报其它货币,可能是另外的价格排序结果,对吗?
您还认为这讲的不具体吗? [/B]

现在看来,是应该那个投标人中标。
作者: 裘斟    时间: 2003-7-17 11:35
标题: 回复:回复因报不同货币
问题的关键是应遵照招标文件第24.3条规定把此影响价格排序的投标商按实质性偏离废标,实质性偏离是不能澄清的,招标文件有规定对吗?
关于欧元升值问题,您确实提到点子上,因为如果现在按升值后汇率与此中标人签约,此中标人的合同价格实际高于以美元报价的其它投标人。但评标时是在年初的3月初,开标当日的汇率(以后不断升值),到定标时,按升值汇率报欧元者高于报美元者约300万美元。但当时做标价时,如果考虑到升值因素,又投机取巧(或仗着有人支持?)不遵守报美元的规定报欧元,当然可在价格排序上占优,相反,按规定报美元的投标人也要考虑美元贬值的因素,所以,按这样不同货币报价,却对违规者开绿灯,显然是不公平,对吗?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3-7-17 14:28
标题: 不用再讨论了
最初由 裘斟 发表
[B]都推荐影响排序的投标人中标了!被推荐的中标人折算汇率后的投标价低于报美元价的投标人,如果报美元价的投标人当初也不遵从规定报其它货币,可能是另外的价格排序结果,对吗?
您还认为这讲的不具体吗? [/B]

既然,“被推荐的中标人折算汇率后的投标价低于报美元价的投标人”,那么,被推荐的中标人就是合理合法的了。问题已经很清楚,不用再讨论了。
其实,问题是,该招标公司要求必须以美元报价是不合理的。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3-7-17 17:03
我觉得评标时的统一折算成美元排序是没有问题的。报其他货币有可能有利,也又可能不利。
作者: 裘斟    时间: 2003-7-17 17:27
标题: 回复不用再讨论了
问题是招标公司已经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提出“必须用美元报价”,投标商要响应招标文件就只能在考虑汇率风险的情况下按制定货币作出标价,投机的投标商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当然应视作偏离,而此偏离恰恰在折算汇率后影响了价格排序,因此根据"范本"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当然应该作为不能接受的实质性偏离,而予以废标。所以现在指责招标公司不应规定必须报美元无意义,但招标公司确实未按招标文件已经规定的判定偏离是否应为实质性的条款,对影响排序的实质性偏离予以接受,是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这样做,可能是业务水平问题,但错了就应该纠正。对吗?
作者: 裘斟    时间: 2003-7-17 17:46
标题: 复bidboy
现在讨论的不是“以开标当日汇率折算的条款“是否正确的问题。对于招标文件允许报多种货币的招标,应用此条款当然是对以不同货币报价的投标商的公平方法,问题的关键是此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明确规定“必须用美元报价”,未响应此条款的投标商当然应该作为偏离,而这以偏离又影响到其他投标商的排序,如果其他投标商也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自选货币报价,可能会是其他的排序结果,所以,此时应使用机电司“范本”和招标文件第24.3条规定,在初评时,把此偏离作为实质性偏离予以废标。这样才对响应招标文件按规定货币报价的投标商公平?对吗?
作者: 裘斟    时间: 2003-7-17 17:57
标题: 再复超级版主之“回复因报不同货币”
请问招标文件规定了“必须以美元报价”,开标时有投标商违反规定报欧元,怎么能够用澄清的方法呢?如何澄清?改报美元吗?那不是成为在开标后允许重新报价了吗?所以,澄清是不应允许的!对吗?
作者: admin    时间: 2003-7-18 08:24
标题: 回复: 再复超级版主之“回复因报不同货币”
最初由 裘斟 发表
[B]请问招标文件规定了“必须以美元报价”,开标时有投标商违反规定报欧元,怎么能够用澄清的方法呢?如何澄清?改报美元吗?那不是成为在开标后允许重新报价了吗?所以,澄清是不应允许的!对吗? [/B]


给澄清机会说明业主对该投标商有好感啊:),至于如何澄清在评标时会由评标委员会通知该投标人前来进行澄清。当然是按开标当日的规定汇率着换成美圆了,当然还会确定最后是按美圆签合同,这怎么会是开标后允许重新报价呢?
希望您明白我说的意思。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3-7-18 08:24
标题: 小结
1.  裘丢失4,000万美元的项目,心情可以理解。但丢失的原因是价格报高了。
2. 该招标公司规定“必须以美元报价”是不合理的,欧共体成员完全可以用欧元报价。
3. 以美元报价或以欧元报价不会对评标排序产生影响。以欧元报价不属实质性偏
    离。招标文件并未说明不以美元报价的后果。
4. 裘应该从本次投标中吸取教训:投标价格必须要有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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