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gzztitc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实施条例 定稿 关于“评定分离”的描述 【转贴;摘录】

[复制链接]

3831

主题

136

好友

11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34#
发表于 2013-6-5 20:27:08 |只看该作者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
说句实在的话,我有点头昏:我觉得,似乎一年前的争论双方,都没有理会深圳的高水平解释“评定分离”的含义:
1、招标人没有明确的“定标权”:
《招标投标法》说的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可是,依照《政府采购法》制定的“深圳条例”,评标委员会一般由专家组成;在授权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时,招标人代表才可参加。
.......
     呵呵,高老师,我觉得我在去年已经领会了深圳版“评定分离”的含义了的。只是当时大家都有些不太冷静,已经听不进对方辩友的观点和论证了。

    请看我去年6月10日发的帖子《深圳A、B两版评定分离制度简析》: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2832

    系统显示:
    该贴最后一次编辑记录是在发帖当天:“ [此帖被zzj0102在2012-06-10 13:29重新编辑 ] ”,事后没有对此帖在进行修改或编辑。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33#
发表于 2013-6-5 16:14:11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第七条 政府采购参加人可以依法成立自律性行业组织。自律性行业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维护采购行业和采购参加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学术研究、业务交流和咨询服务,并接受市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s:33][s:69][s:116][s:115] (2013-06-05 16:12)
第二章    政府采购参加人[s:33][s:32]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32#
发表于 2013-6-5 16:12:54 |只看该作者
    第七条 政府采购参加人可以依法成立自律性行业组织。自律性行业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维护采购行业和采购参加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学术研究、业务交流和咨询服务,并接受市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s:33][s:69][s:116][s:115]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31

主题

136

好友

11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31#
发表于 2013-6-5 15:24:14 |只看该作者
  第六条 市、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监察、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参加的采购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研究重大事项并处理重大争议。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政府集中采购合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采购政策等。  
  前款所称的重大争议是指采购文件重大异议,定标重大争议以及其他复杂的投诉争议等。
—————————————————————————————————————————————————————————————

描色部分应改为:“本条第一款所称的重大争议”是指…………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33

积分

精灵王

30#
发表于 2013-6-5 13:07:19 |只看该作者

回 标途 的帖子

标途:我不是揪着你举的例子说事,我只是借此说明该条表述有待“修缮”。法规条款不是口头语,需要更精确的表述。其实你不妨将这个条例的条文与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条文进行一番比较,我相信表述的优劣还是显而易见的。 (2013-06-05 12:57)
您这样说,能让人接受,也对,这一条款表述也许不那么完美。但其表述的意思似乎没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145

积分

精灵王

最爱沙发

29#
发表于 2013-6-5 12:57:40 |只看该作者

回 镇采 的帖子

镇采:呵呵 这里表述成项目等级个人觉得没问题。

政府采购包罗万象,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各行各业各种资质,您也知道各个行业各种资质等级都有自己的规定,这里能一一对应表述吗?概括表述为项目等级有何错误?

....... (2013-06-05 12:51)
我不是揪着你举的例子说事,我只是借此说明该条表述有待“修缮”。法规条款不是口头语,需要更精确的表述。其实你不妨将这个条例的条文与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条文进行一番比较,我相信表述的优劣还是显而易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33

积分

精灵王

28#
发表于 2013-6-5 12:54:19 |只看该作者

回 标途 的帖子

标途:兄弟,给你一个诚恳的建议:无论是在虚拟的网络里,还是在现实生活里,多说“我们”少讲“你们”! (2013-06-05 12:52)
这是一个好建议,已经被一些人批评,希望自己能改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145

积分

精灵王

最爱沙发

27#
发表于 2013-6-5 12:52:05 |只看该作者
兄弟,给你一个诚恳的建议:无论是在虚拟的网络里,还是在现实生活里,多说“我们”少讲“你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33

积分

精灵王

26#
发表于 2013-6-5 12:51:09 |只看该作者

回 标途 的帖子

标途:  “你们”是指?
  一些行业是实行相关资质等级制度的,就相应资质等级规定有详细的资质等级标准、可承包项目范围,该条的原意是要限制不合理的抬高资质等级要求,但其表述需要“修缮”。 (2013-06-05 12:38)
呵呵 这里表述成项目等级个人觉得没问题。

政府采购包罗万象,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各行各业各种资质,您也知道各个行业各种资质等级都有自己的规定,这里能一一对应表述吗?概括表述为项目等级有何错误?

另,出于好心才拿建筑行业的一个资质举例,只为让某些人能看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145

积分

精灵王

最爱沙发

25#
发表于 2013-6-5 12:50:28 |只看该作者

回 镇采 的帖子

镇采:看出三人行了,有本事,可以结成一伙制订出一个完善得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的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利于实施的文件来寄给深圳财政委,或许立马草鸡变凤凰!

不过需要高瞻远瞩、放平心态、有非常之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考虑到方方面面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得有真本事才行 .. (2013-06-05 12:41)
  尚有自知之明,只能停留在指指点点、街谈巷议的层次上,没有有制订出一个完整的实施文件的水平,更何谈“完善得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的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利于实施的的文件”。
  时有嘻笑,但没有怒。在这里我希望听别人说,偶尔也插两句嘴,不敢说心态平和,但并不那么燥。
  凤凰自会趾高气扬,但草鸡往往也希望自得其乐。显然我不是凤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7-3 13:53 , Processed in 0.05987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