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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从根本上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 —国际关系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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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10:04:5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从根本上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
——国际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慧教授专访

2015-03-11殷亚红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条例》受到关注,与政府采购的特殊性有较大关系

《条例》发布后,我将它与《政府采购法》做了一些对比。《政府采购法》在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反应、呼声比较多,我们从理论上关注得比较多。《政府采购法》反映出的问题,一方面是法律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实施中执行的问题,比如法律细化的问题,也有政府采购本身的特点问题,也有社会关注度的问题。

所以《条例》出台后受到大家的关注,这与政府采购的特殊性有较大的关系。

为什么政府采购在社会中总是受到各种各样的争议,成为焦点,总是被推到风口浪尖上?主要是因为政府采购有四个方面的情况、特点:

一是政府采购金额大。政府采购项目集中后,金额比较大。项目资金是怎么花的,是哪个供应商承接了,大家的关注度高。

二是政府采购涉及面广。几乎涉及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所有政府部门。

三是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涉及公共利益,社会民众比较关注。

四是矛盾和问题集中。《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规定的政府采购都要适用公开招标。把很多项目集中起来采购,必然把很多矛盾问题集中到少数和一两个部门身上,当一个部门出现问题,大家就会对整个政府采购产生疑问。这也是政府采购受到社会关注特别突出的主要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购法律实施的效果就会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过去有很多立法建议,要求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法》,要求与《招标投标法》衔接,让法律更加一致,要求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对法律进行补充完善。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者有难度:是通过法切入来解决问题,还是通过条例来解决问题,是需要考虑的。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是一致的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从根本上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是从本质上综合、全面地解决问题。这和中央现在推进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致的。“四个全面”涉及法律、治党、实现的目标、和深化改革,把很多方面的关键点都抓住了,共同来推进改革。《条例》要实现的,是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根本来解决问题。

2003年《政府采购法》出台到现在,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反映在体制机制上是没有协调解决问题的根本规定。比如需求和结果的问题。需求是什么,是谁来制定,谁来解决,在程序上用什么来解决,需要综合性的考虑。《条例》中提出,要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制定采购需求,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采购需求标准。同时,在需求完成的时候,还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编制需求的专业化服务水平。需求的问题,实际涉及到怎么进行管理,谁来提需求,通过什么样的监督来保证需求规则的实现,其实这一系列规定解决了综合改革的问题。

所以,我觉得《条例》的颁布不仅仅是对《政府采购法》的细化、补充,同时也是考虑到当前政府采购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体制机制上没有协调的问题,而来进行规则上的制定和解决。这是我理解的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也要通过全面改革来解决,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条例》做到了机构的规范、程序的规范、监督的规范,从这几个方面整体协调,来共同解决根本性的问题。

《条例》既有对母法的详细解释,也有很多创新突破

《条例》从法律延续性来说,一定是对母法进行详细解释。但是这次《条例》不是仅仅细化解释法律,还有一点突破。比如,从需求来说,过去《政府采购法》规定,需求怎么定,在合同里反映,从法律条文说,涉及合同,依据《合同法》实行。所以不分具体情况,一概都走合同,合同定哪些条款,受《合同法》约束,有点一概而论。这次《条例》把需求做了区分,一是政府部门需求,由政府部门来提;涉及到由政府部门采购,但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时,则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实行。对服务进行了区分,突破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思路、规则也是适应当前的需要,进行了比较好的创新。

在监督上,调动社会的力量来进行公开透明的监督

《政府采购法》要求透明、公开,但是具体用什么方式解决公开问题,公开的结果用什么方式来进行监督,《政府采购法》规定不是特别详细。这次《条例》做了很好的思考。当我们需要透明和公开时,主要的元素有哪些?过去主要考虑到公开由政府来监督,政府来实施、考核。但实际上,透明度一方面是政府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是需要社会帮助政府来解决的问题。

现在政府在放权,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运用社会的作用、运用社会舆论来督促政府工作。所以,此次《条例》对社会的监督,或者利用社会来公开信息、解决透明度的问题做了规定,发挥了社会在信息公开透明中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来进行公开透明的监督。《条例》在这方面作了很好的突破,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采购公开的问题。当然不可能一步到位,把所有的规定都定得那么详细,但是从根本上设定了点,将来从这个点上进行延伸,有了一个角度和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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