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868|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在服务类项目中,对以前合作过的单位加分,可以吗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3

积分

新手上路

招标师徽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7-27 14:41:4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几次按每个项目的招标,参与单位较少,这次采用选择一些单位一定期限内服务,在评分中对以前合作过的单位加4分,这样做可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6#
发表于 2007-7-31 10:50:48 |只看该作者
如果只是以前合作过就加分确有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而且合作过的不一定就是好的,因此不能笼统的说合作过就加分。
服务类招标没有什么特别硬性的指标,如果业主的意思是还想用合作过比较好的单位,那么这些单位可能在项目理解,服务,业绩方面会有优势,是不是从这方面评分上设计一下更好。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1

积分

骑士

5#
发表于 2007-7-27 17:22:35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用业绩加分会比较好点,但是我们福建省是规定最高跟最低之间差不能超过3分,呵呵 [s:7]
________, /, 時間告訴峩,什庅都會變。︶~'︸~ˉ゜︶~﹌    ..メ.希望.壹苆嘟變嘚 簡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

积分

新手上路

招标师徽章

地板
发表于 2007-7-27 16:28:32 |只看该作者
我是招标单位,在评分办法中列出了这一项,标前会上有投标单位提出疑义,认为是排扯了没有合作过的单位,我们的解释是,每个服务类的项目,采购单位有不同的要求,一些合作过的单位更能按要求服务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

积分

侠客

板凳
发表于 2007-7-27 16:02:01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问题其实就是评标办法的制定问题.
一般来说评标办法的分值设置并有具体的法律法规硬性规定。合理的分值设置是建立在不排拆其他投标人的情况下做出的。
对于曾经合作出过的单位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比法律法规上并没有什么不妥。其实很多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这类问题只是用不同的名称,有的用考察分,有的用加分,意义是一样的,也可以理解为业绩。
当然你如果觉得这样不妥,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招标人作出答复。对于象这类会影响中标结果的实质性答疑,招标人应该做出答复或者解释。
全面阉割和镇压民族性格中的狼性,造成全民族羊性化--落后挨打;疯狂释煽狼性,将世界变成人间地狱--死路一条.没有民族性格,只会败坏民主声誉,成就更为专制政体.转换农耕民族性格必须经过“野外放养”的过渡时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4

积分

骑士

沙发
发表于 2007-7-27 15:59:46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0楼贝鸸2007-07-27 14:41发表的:
  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几次按每个项目的招标,参与单位较少,这次采用选择一些单位一定期限内服务,在评分中对以前合作过的单位加4分,这样做可以吗?

我觉得可以.但是要在评分标准中注明,让所以投标参与单位都知晓,
这样才能保持公平竞争
Study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23 19:06 , Processed in 0.06970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