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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购与招标网BBS 上面热辩开标时“授权委托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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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0 10:57:2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BBS 上面热辩开标时“授权委托书”问题

注:原文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BBS,笔者整理,顺序排列。Gzztitc

授权委托书问题
作者:guest
题目:授权委托书问题
  
有的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未按要求提供证件参加开标会的废标,有的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封在标书里,这里情况是否经核实后也视为有效.

  2007-07-20 17:25:11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关于未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视为废标的问题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这种做法实在是不敢苟同,我个人认为这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我理解的《招标投标法》中的规定,只是要求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应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而且七部委27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以上可以看出,只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他的投标是有效的。而无论他是否参加,或投标单位派谁参加(是否有授权书)开标会,都无关紧要。所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到场,否则将投标文件视为废标,是极为不妥当地。这种决定本身既违反招标的宗旨,也有悖于招标人的利益。

    以上为个人意见,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7.7.21.

贴子回复:
作者:招标老陈
题目:讨论。
  
楼主提出的问题应该这样分析;首先依照招标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如果授权其他代表投标,必须有授权书,关于这点大家应该没有争议。那么如果招标文件事前规定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未按要求提供证件参加开标会的废标(应该是不予受理),应该是有效的,招标人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在开标现场出现没有授权的其他人参加,我们有时在公开招标时,现场来了许多投标人,招标人并不一定一一认识,你说你是有授权书的,又不拿出来,怎么证明,这样会影响到开标时间,所以,事先招标文件就规定必须出示,使招标程序进行的非常简单有效。

当然,如果有的投标人代表开标时将授权委托书封在标书里,这是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去做,是要承当可能不被接受投标的风险。

招标老陈。 2007-07-23 10:25:39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再谈未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视为废标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权对参加开标会未持授权书的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这才是真正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的规定。如果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这项要求,也是不合法的。因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作,也不能作无效标处理。《招标投标法》之规定:招标人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未规定必须参加,未规定必须带着授权书参加。七部委27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因此可以看出不参加开标会都是投标人的权利,参加开标会未带授权,何况投标文件中已附授权了呢!所以开标会议上检查投标人的授权书实无必要,也无需对所有的投标人认识和验明正身。如果坚持,作的实在过分。还是老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实质性的偏差或偏离和保留外,不要动不动就把投标人的投标当作无效标或废标处理”。这对招标人也是个损失,这不是明智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
  以上为个人意见,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7.7.23.


贴子回复:  
作者:招标老陈
题目:讨论
我是这么理解楼主提出的问题,不知对不对。
    “有的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未按要求提供证件参加开标会的废标,”。楼主对此没有疑义,因为招标文件已经载明了。
     楼主提出的问题是:“有的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封在标书里,这里情况是否经核实后也视为有效. ”。
     按照招标法律规定,确实是只要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你投标人来不来都不影响你投标。
     但是在现实中,只要是开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没有不去参加的,一般招标或开标,招标人都有一定的保密要求,不希望无关人员或者不参加投标的人进入开标现场,就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了上述条款,以便对进入现场的人“验明正身”,避免造成开标现场和自由市场一样的无关人群。当然,楼主提出的案例不提供委托书就废标是严厉了些。我们在开标时,会有工作人员把住门,认识的投标人可以进入,不认识的就要出示法人委托书,否则不会让他进的。
招标老陈。2007-07-23 14: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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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7:10:46 |只看该作者
另外,推荐一文:《别拿资质和授权说事 》 ---------------------
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2008.01.14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何梅  
地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zbjg-detailTwo-2214387.html

其中,提请大家注意:授权有几种,如:产品授权书、投标代表授权书等,应当要辨明其意义和区别。
另,请大家在维护立法目的和精神的基础上,谦虚正视现实问题,同时深研护法的合理建议。
为构建和谐招投标环境,与各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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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6:53:21 |只看该作者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问题。
其争论的要素中,本人认为“招标老陈”的意见是合法的,但有欠合理。“唐广庆”的理解很有人情味,但有失偏颇。
本人补充如下: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投标授权书,目的就是保证项目质量和招投标各当事人的权益。没有授权书可视同没有合法地位,即无法保证项目的合法性,这是对各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也危及项目的建设。大家应当支持具备授权书是合法的观点。
另外,强调一下,“唐广庆”提到:“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理解上应配合相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投标方的合法权益不应剥夺,但是招标文件对授权委托书的规定恰是维护投标方的合法权益,请勿偏离。焦点在于:在开标现场提前把关,是否合理?我个人认为其行为是合理的,招标机构是招标活动的组织者,是招投标程序的维护者,有职责规范招投标秩序;招标文件明示投标人资格条件,废标因素,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开标,是公开、合法的。拒绝无合法资格的投标,是对各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只是,“招标老陈”应注意,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讲究程序也要合理,如:招标文件规定了废标因素,废标的权利在于评标委员会,授权书的问题应当两者和谐统一。为维护秩序,要提前审查授权书问题,完全可以事先确定一下招标方式或程序,将之合理和明确规定在资格预审的程序中。强调一下,投标方的权利的取得是在合法地位上的,不具备合法资格条件的投标,招标方拒绝投标,其执法有理。请各方要理解。
综观各方意见,本人认为,基础的认识是相同的,衍伸的有些话题和建议却偏离了《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和精神。作为投标人应当仔细研读《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而招标机构应当在法规程序上建立合理的审查手续,确保程序严谨。
最后,非常赞同“创建和谐氛围”,同时在其基础上补充一点小建议:请各投标人理解对于授权委托书的资格条件的限制,这是维护各方合法的权益;请招标机构严格遵照法规程序办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应当鼓励其竞争,而非一味追求秩序;对于授权委托书是投标的实质问题应当声明,切忌以组织者的身份代表评标委员会提前作出决定和处理,关键是审查程序的审查组织和时间程序要掌握正确。另请大家不要以个人的经验或判断,误解立法的目的和精神。程序的必要和严谨是招投标活动的秩序保障,各方应和谐共处。
其他的论述,本人不作评论。任何组织或个人,首先应当在依法护法的基础上,共同认识招投标活动。为不具备合法资格的投标作辩护,是愚蠢的行为;当然,为程序执行之不严谨寻找借口的做法,也绝非护法精神。
本人意见,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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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0 15:04:45 |只看该作者
投标人授权代表就因为没有授权委托书而遭遇废标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致力成为招投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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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3-30 14:43:59 |只看该作者
不同意8楼的意见。,“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这句话说明,只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才有权出席开标会这句话这样说有点不科学,对于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以外的人该法条并没有直接说可以还是不可以出席开标会。所以8楼这样说显然有点缺乏法律依据吧。换句话说你不让没有授权书的代表进入现场虽然不违法但也不合法。
致力成为招投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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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8-3 11:45:02 |只看该作者
不同意唐广庆的意见。
首先,“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这句话说明,只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才有权出席开标会;
其次,这句话不适用于工程项目货物招标以外的情况;
第三,“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应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并没有规定邀请的方式,也没有规定除逾期送达及未按规定密封以外不得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所以可以将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规定视为邀请,而拒绝无授权书代表的投标文件根本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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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8-2 16:29:10 |只看该作者
支持对这个问题讨论,执行的问题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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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7#
发表于 2007-7-31 07:16:18 |只看该作者
完全支持唐广庆老师的观点.
在法律跟招标文件发生冲突时应该从法律所追求的目标,原则角度去解释
至少这样才能保证公平
一直觉得招投标中存在着明显的业主方与投标方地位的不平等.
Study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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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6#
发表于 2007-7-30 22:28:31 |只看该作者
现在广州这边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在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这条写在广州市建委的范本里面。

但我总觉得这条不妥,在七部委30号令中也只规定了两种情形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我们公司有时候投商务部的标,只要送达标书就可以,不用授权委托人到场,我们一般都是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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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5#
发表于 2007-7-30 12:24: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博客:http://blog.sina.com.cn/xiaoyu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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