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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对于云计算采购服务合同的履约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郭定方处长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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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5 18:31:2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对于云计算采购服务合同的履约,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郭定方处长是这么看的

原创 2017-07-05 郭定方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点击上方“中国政府采购杂志”蓝色小字,可订阅本微信

对于近期厦门市、辽阳市等政府采购政务云服务项目以0.01元等明显低价中标的现象,谈几点我的看法。
一、如何判断是否“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问题

在上述案例中,投标报价是明确的,主要分歧在于如何确认成本价,一旦弄清楚了,就可以判断两者高低问题。

对此,目前社会上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认为成本价应是为完成投标项目所需支出的费用,从这个角度讲,0.01元的报价肯定是低于成本;

第二种认为如果是将项目履约完毕后中标人获得的收益抵扣成本,则报价就未必是低于成本。

并认为在此类云服务项目中,政府把数据提供给云服务商,云服务商按照政府要求反馈计算结果,这过程中云服务商获得了数据及核心算法,该类项目既是采购项目又是资源出让项目,项目本身就包含了商业价值,中标人先付出资金(成本),履约的同时也获取有商业价值的资源,如果资源的商业价值超过已付出的费用,就不能认定是低于成本。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民提字第142号关于成本价认定问题有明确的说法:对于本案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问题。本院认为,法律禁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避免不正当竞争,……。

但是,对何为“成本价”应作正确理解,所谓“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应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为完成投标项目所需支出的企业个别成本。所以,我认为上述明显低价中标的案例是涉嫌违法的。

当然,该类项目既是采购项目又是资源出让项目,并对权利义务不做清晰表述是不合适的。因为在上述项目招标过程中,对数据资源是否出让及出让的范围等都没有明确约定,容易让企业产生不合理的预期,也会给后续双方履约带来很大不确定性和安全隐患。

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采购需求及招标方案的制定入手,将政府采购与资源出让分别予以明确表述,如明确政府数据使用范围及使用方式、明确报价方式与实际计费方式的关联等,把云服务商对项目后续商业价值的预期在前期就变成明确,切实把收益预期集中到项目现阶段本身中去。

并明确收益可以抵扣成本的范围,如收益超过成本的,则不应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而应采用拍卖等资源出让方式完成项目建设,这样才能让市场竞争充分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如何防止政府采购云计算、大数据服务过程中,供应商通过低价竞争产生后期垄断现象的出现

垄断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是缺乏竞争。在云计算、大数据服务过程中更多的是不可竞争,这是因为现阶段大部分政务数据是非结构化数据,数据收集时标准就是不统一的,需要云服务商进行加工处理,而该供应商的处理方式直接导致了后期的不可竞争性,就如跑车开不了山地一样。

我认为,在政务数据上云之前应参照《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 31167-2014)等国家标准先做好规划工作,明确部署内容及服务方式,同时按统一标准对非结构化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云服务商也可以参照这些标准调整他们的服务平台,降低数据迁移风险,即先采购数据加工服务,再采购云服务。

数据标准统一就容易迁移更换平台,政府可以根据服务性价比选择政务大数据在哪个云上进行处理和存放,这样既有效的保证了云平台在服务环节的竞争性,避免了垄断的出现,也为以后实现全国性大数据整合扫清了技术壁垒。
三、在云计算服务的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和安全执行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类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关键要看前期规划是否明确采用云服务期望实现的目标,以及建设内容、服务内容是否明确。合同签订、执行及验收过程中要注意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及《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要求,特别是其中安全保障、责任风险以及数据处理(删除、迁移等)的要求。

同时参照《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中网办发文〔2014〕14号),选择通过安全审查的云服务商及服务人员,将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安全认证作为验收合格的标准之一,以保障政务云、大数据项目的安全;另外后续收费问题上,必须事先明确公益性收费原则,包括付费方式、标准,以避免云服务商平台开发后,进行垄断性收费或要挟政府!

(本文作者系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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