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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三线突破,执电子采购之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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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09:10:0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盘点改革开放30年的成果,不能不聚焦排头兵——广东省。在当代中国这个思想最解放、经济最发达、财力最雄厚的省份,其政府采购制度又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处于怎样的发展状态呢?

    有统计数据显示,从2002年的83.47亿元到2007年的525.52亿元,广东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55.1%,采购规模总量连续6年位居全国首位。2008年,广东再传捷报,预计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将突破600亿元大关。从规模统计上看,广东无疑早就是执牛耳者。然而,单纯的统计数据,远远不能诠释排头兵的政府采购发展全貌。

    基于“两个竞争,一个制约”的内修外治

    市场经济的成熟发展,让广东更充分和透彻地认识到,将竞争机制引入财政支出管理,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成为广东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主导思想之一。

    “2003年,我们探索建立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两个竞争’和‘一个制约’,即供应商的竞争机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机制,以及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管理机构之间的制约机制。”在采访过程中,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昆再次提起了两个竞争机制和一个制约机制。在刘昆看来,在两个竞争机制的基础上,形成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执行机构和供货商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也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健康、和谐、有序。

    “两个竞争”和“一个制约”形成的内力机制,成为广东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引导力量。这种侧重于关系理顺与塑造的内力,反映在外延形式上,则是颇具手术刀意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

    “2003年,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原省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省财政厅下设的专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同时,依托于广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重新组建的省政府采购中心也正式挂牌,理顺了监管与执行关系。2007年,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又改名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目前,全省除清远、肇庆、惠州和中山市没有成立集中采购机构外,其他地市都成立了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做到了管采职能的分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欧斌,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时间还不长,但对于政府采购机构建设的历程一点都不含糊。欧斌表示,通过管采机构分设、职能分离,改变了过去政府采购管理职能缺位、执行职能越位的现象,机构的规范设置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菜市场”也能变成服务窗

    “几年前,我的办公室整天都像菜市场。哪个老师要买东西了,随便派个学生拿张纸条就过来了,办公室人满为患,都是来要东西的。”面对记者的采访,华南师范大学资产处处长陈兆平风趣地提起了自己的办公室。但是,现在这样的场景不复存在了。

    “年度有预算,季度有计划,并且实现了网上操作,政府采购制度使采购人在不断地转变认识,采购行为也不断在规范。而且,通过政府采购规范的程序运作,压缩人为操作的空间,降低了个人责任风险。我们只需遵照法律制度的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后勤管理与服务的窗口职能即可。”从杂乱无序的“菜市场”到规范透明的服务窗口,是什么成就了陈兆平办公室风格的巨变?

    “几年来,省财政厅党组一直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2004年,还专门成立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从2004年起,广东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便驶入了快车道。《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组建暂行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暂行规程》、《广东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等9项重要制度相继出台,为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从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肖红梅的介绍中不难听出,成就一线采购部门办公室风格巨变,要首先归功于广东不断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

    以计划管理为例,从2005年起,广东省省本级及各市便开始对同级政府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计划由基层预算单位依据当年《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预算按季分月编制,按财务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核、汇总形成部门政府采购计划上报审批。通过计划管理,及时、全面掌握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并将同类采购项目集中打包,实施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应,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益和效率。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体现预算的刚性,包括预算追加和专项资金也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走。而且,随着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政府采购计划有望在2009年全部实现网上申报。

    更可贵的是,在制度建设上,广东人从来不乏胆识,并做着积极的建树。据记者了解,从2005年起,广东便开始探讨和研究《政府采购法》的省级配套实施细则,并拟定了《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目前该办法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审议,正积极争取早日通过人大审议颁布。

    执电子采购牛耳,破解采购难题

    未来广东之前,记者就有所耳闻,信息化建设一直是广东政府采购最大的亮点之一。起步早,发展快,功能强,推动力度大,使广东成为全国电子采购当之无愧的执牛耳者。

    广东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2年,省财政厅便明确提出,信息化建设是政府采购的必由之路,并确定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的“5统一”建设目标。在总结广州、深圳和珠海市等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信息化建设开始分阶段、稳步推进。2004年—2006年重点建设管理平台,完成了门户网站、评审专家管理、计划管理等系统的建设。2006年—2008年在继续完善管理平台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执行平台,主要完成了电子订购、议价、反拍和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开发和试点。2008年还同步启动了管理平台和执行平台整合工作,使运行于政务内网的管理平台和运行于互联网的执行平台实现了数据对接和交换,形成了一个统一的、高效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2009年将启动全省实施推广工作,在继续完善系统和试点先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开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的上线运行工作。

    目前,基于“5统一”建设目标的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已构成了省金财工程的核心业务系统之一,其上接部门预算及指标管理系统采集政府采购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采购订单的支付,涵盖了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采购执行的全过程,为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等用户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电子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一站式服务。这种高效便捷的方式在推进的过程中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电子采购正在释放着巨大的实用价值。

    例如,针对协议供货设计的电子反拍系统,采购人直接在网上进行采购,不仅可以议价,还可以在不满意的情况下采取电子反拍,允许非协议供货商参与竞争,从而有效解决协议供货采购中的问题。

    广东省教育厅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办主任赵琦说:“电子反拍方式破除了协议供货价格上的短板。如果我觉得协议供货采购通过议价后价格还偏高,那么可以直接挂在网上进行反拍,非协议供货商也可以参加,一下子就把价格降了下来。”针对教育系统采购项目比较复杂的情况,省教育厅积极探索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协议供货工作,目前纳入全省教育系统部门协议供货的项目已有15个,在中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方面,省、市、县3级联动取得了重点突破。

    作为广东省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首个试点单位,广东省公安厅在2008年5月份进行的“三基”工作用电脑采购项目成功试用了电子招投标方式,并尝到了甜头。“整个招标环节在网上进行,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保证了透明规范,还解决了以往专款不专用的问题。”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杨绮洁这样说。而对于全程参与了这个项目的供应商而言,感受更直接、更深刻。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华南区销售总经理曾婕高兴地告诉记者:“以往是使用纸制标书,标书中的任何一个细微错误都可能会导致整个投标的失败。现在改成电子标书后,杜绝了这种风险,在开标前发现错误时还可以及时加以修改、弥补。”

    尽管收到了这样不错的效果,但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工作人员谦虚地表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依然很艰巨。比如全省存在多个孤立的电子采购系统,给电子大平台的推广带来了障碍。下一步,广东省将继续推广以资源共享、管采共用为基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通过全省共享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

    监管无盲点,问责实现新突破

    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采购手段的更新提升,并未给广东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带来丝毫的懈怠,相反,有了制度和技术保障,监管措施更加得力。

    近年来,广东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力度,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2007年起,把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与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结合起来,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形成制度,有效地提高了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以广州市为例,尽管过去广州曾经发生过因违规竞争导致的不规范问题,但广州并没有背上包袱,而是以此为教训,更加从严规范。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刘志广提到,大量社会代理机构参与到政府采购市场,一方面盘活了竞争机制,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无序竞争的隐忧。因此,强化监管成为广州市力促规范的重要工作。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主任黄建华告诉记者,由于广东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开放程度比较高,经常面临内地遇不到的问题,但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应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不断加强自身的执行规范。

    2008年,借助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契机,广东省在规范化管理上又迈进了一步。据了解,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4部门联合部署的精神和要求,广东省扎实开展了一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一是摸清了当前政府采购改革的基本情况,查出了问题;二是普及了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意识,各级党政机关依法采购的观念逐步增强。

    此外,在规范化管理不断强化的过程中,广东政府采购审计问责还取得了新突破。在审计工作中,广东各级审计部门通过查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关管理制度、统计报表、项目档案等,掌握政府采购资金的收支总体情况,审查政府采购部门制定的年度计划是否科学、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是否按照年初人大批准的预算进行采购,政府采购手续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关采购事项是否按规定程序、方式方法办理是否开设专户对采购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等,对于审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政府报告,或通过每年向人大提交的工作报告面向社会公开,促进政府采购良性发展,并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

    由于市场发育比较完善,法治意识较强,供应商投诉事件在广东也相对较多。有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2007年广东全省共收到了供应商投诉222件,受理了184件,其中省级22件、地级以上市162件。但值得欣慰的是,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职能分工,依法予以及时处理,确保了采购项目的顺利推进。在谈到这些投诉时,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张平表示,在日常接到的投诉中,其实,有许多都是无效投诉。这也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普及还不到位,二是供应商对法律法规及程序上的理解还不深,三是不排除存在个别通过无效投诉进行不合理竞争问题。因此,加强政府采购的宣传、培训和管理,将是今后广东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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