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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工程 投标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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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1:30:5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1、前言
1982年7月,我国在布鲁格水电站引水工程项目开始引进FIDIC条款实行工程国际招投标,1983年,交通部开始引进世界银行贷款进行高等级公路和地方道路的建设,并开始实行了道路工程的招投标,到1999年7月,我国第一部《工程招投标法》的制订实施,经过17年的发展,建设工程市场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开始招投标到全面实行招投标,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与政府机构的脱离,工程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建设市场将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生存与发展成为道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要建立强势的竞争能力,加强对企业直接参与社会竞争的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2、现阶段道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存在于道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有:
2.1 招标文件的编制仍不规范。由政府组建的招标中心,没有配备足够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标底的编制,而是依靠建设单位自己组织编制,不同单位编制水平不同,其招标文件及标底编制没有通过招标中心及造价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核,从而出现有些文件不规范、标底不准确。
2.2 投标单位的选择仍不公正。投标单位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中心共同选择,部分单位只要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参与投标,不能做到投标单位选择的合理性。
2.3 评标办法仍不公平。不同工程项目,由不同建设单位确定的评标方式不同,有些评标办法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对有些投标单位不公平。
2.4 标单位的选择仍不科学。中标单位的选择,很多只是依靠投标报价,虽然这种方法比较公平,但是,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成了一种形式的存在,它基本完全忽略了合理施工方案的采用及先进施工工艺的推广。
2.5 行合同仍不严格。建设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对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要求不严,造成很多挂靠投标的存在,这容易造成“豆腐渣”工程的产生,不利于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尽管我国建设工程招标市场制度仍不完善,但可以肯定,以后工程施工企业各项施工任务的获得只能通过招投标市场的竞争来实现,而且,对于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竞争将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施工单位要取得投标工作的胜利并在施工合同中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除了依靠自身的实力及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外,最重要还在于加强投标管理。
3、道路工程投标管理的内容
道路工程投标管理包括标前管理、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三部分。标前管理包括投标机构的建立、投标项目的跟踪、投标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等;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包括投标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信贷额度、机械设备、技术力量、工程业绩等;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保证书、授证书、投标保证金、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辅助资料表、施工组织设计等。在投标管理内容中,投标报价是核心,投标总报价,关系到投标工程能否中标,清单报价,关系到投标工程能否实现良好经济效益。下面就投标报价技巧出发,分析如何进行工程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技巧
投标报价就是根据投标项目清单具体工程量,通过对工、料、机、费率及现场的各种调查,应用预算定额编制出来的基本价,再结合企业成本核算、成本预测的基础上,考虑适当利润及投标策略确定出来的价格。投标报价的技巧就是如何通过计算分析,确定工程总报价,确保工程中标;或在控制投标总报价不变,不影响中标,调整清单报价,获取更高的工程利润;或为了增大中标机会而降低总报价,但不影响计划利润的前提下,如何运用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来达到既能中标,又能赢利的目的,并最大限度地获取中标工程的经济效益。
投标报价技巧是建立在对造价编制人员对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及招标文件中工程计量的准确理解、对设计文件及施工现场的充分理解、对现阶段存在于道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问题的理解、以及长期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它包括总价报价技巧和清单报价技巧。
4.1 总价报价技巧
4.1.1总报价的确定
总报价的确定依靠投标小组对具体工程项目评标方式及参加投标单位报价心理的正确分析,通过计算分析总价下浮的幅度确定总报价。
例:某市政道路工程投标,参投单位共6个,评标办法:去除参投单位最高和最低报价,取中间4个单位平均数的60%和标底的40%作为新标底,标底的+2%和-10%为入围,入围低标为中标。
其中标单位确定报价思路:
1.调查上次投标平均下浮价为原标价的-13%,参投单位基本不变。
2.确定中标标底计算公式:Y=X×60%+1×40%-10%
X为投标单位平均下浮后总价百分比(1-平均下浮价百分比),Y为假设新标价下浮10%后报价百分比。
3.计算:
假如平均下浮价分别为10%,11%,12%,13%,14%,15%,16%;
对应Y值为84%,83.4%,82.8%,82.2%,81.6%,81%,80.4%;
原标价下浮的幅度为16%,16.6%,17.2%,17.8%,18.4%,19%,19.6%。
4.分析:从C可以看出,平均下浮对最终下浮幅度影响不明显,根据经验平均下浮应为11%~13%之间,为确保最终下浮-9%,根据以前投标经验,投标预算均接近标底,固确定标价下浮17%为最终报价。
4.1.2 最低报价的确定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工程项目,按FIDIC条款要求,工程采用低标或合理低标中标,对最低报价,可以利用单价报价技巧项目来降低报价作为低标价控制,也可以采用施工定额或企业内部定额编制出来的总价作为最低控制价。
4.2 单价报价的技巧
4.2.1 不平衡报价法
不平衡报价法是控制投标报价不变,在单价合同中综合单价分析合理(即不违反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报价,使清单报价最有利于工程施工计量及工程结算。其特点是:使正常报价中标的工程,在施工中能够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使保本报价、无利润报价、亏损报价而中标的工程也能获取预计的利润。其报价原则是:调整后的报价必须等于确定报价;调整报价后的综合单价分项必须合理,不违反招标文件要求。不平衡报价法在采用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招标的工程应用最为广泛,它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4.2.1.1 通过对设计文件工程量计算,确认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在合理范围内尽量提高;实际工程量小于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可适当降低;清单项目工程量不可能发生,单价可尽量降低。
例A:
某投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统计出现错误,通过计算后,报价如下表:
工程项目 清单数量(m3) 核实数量(m3) 正常报价 (元/m3) 调整报价 (元/m3) 说 明
清表土 27800 12000 11.5 7.8 清表、外运、弃士
清淤泥 4300 20100 17.5 41.4 清淤、外运、弃士
调整报价后增加相对利润=调整后报价—正常报价=531,211元。
4.2.1.2 通过现场勘察,预计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可适当提高;实际工程量小于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可适当降低。
例B:
某投标项目,路基钻探资料不详,经现场调查,调整报价如下表:
工程项目 清单数量(m3) 调查预计数量(m3) 正常报价 (元/m3) 调整报价 (元/m3) 说 明
挖土方 430000 364000 13.5 13.05 挖、运
挖石方 12000 78000 27.8 43.8 开炸、挖、运
调整报价后增加相对利润=调整后报价—正常报价=2,028,000元。
4.2.1.3 设计不合理或清单项目错误,估计施工时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可提高单价,会减少工程量的项目可降低单价。
例C:
某投标项目,30m跨预应力箱梁采用C40砼,标号设计不合理,调整报价如下表:
工程项目 清单数量(m3) 变更后数量 (m3) 正常报价 (元/m3) 调整报价 (元/m3) 说 明
C40预应力砼 680 0 728 703
C50预应力砼 120 800 780 920 30m跨预应力箱梁采用C50砼
调整报价后增加相对利润=调整后报价—正常报价=147,360元。
4.2.2 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报价法
FIDIC合同条款规定两种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的情况可以根据定额确定新单价:
①变更工程涉及金额超过合同价2%。
②工程量变化超过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目工程量的25%。
通过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及工程量复算,具体报价分为几种情况对待:
①工程量低于该项目清单工程量的75%,尽量降低单价。
②工程量在该项目清单工程量的75%~125%,若低于100%,可适当降低单价或正常报价;若大于100%,可正常报价或适当提高单价。
③工程量大于该项目清单工程量的125%,若超出范围很小,可适当提高单价;超出范围大,则不宜提高单价。
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报价法对于技术复杂,并采用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招标的项目应用最大,效益最明显。
4.2.3 利用设计文件连续性与标段划分独立性之间的矛盾进行报价
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路基工程中土石方调配在设计文件中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平衡调配,但在标段划分时,往往是一个标段必须到另外一个标段取土,根据计价土石方计算原则:计价土石方=挖方+借方,土石方作业的挖、装、运、卸四道工序均计入挖方或者借方单价,填方只计算压实单价,但实际的施工组织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因为一个标段难以指挥另外一个标段按照质量和进度要求进行填土,这对保证工程质量和确保工程进度十分不利,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将施工过程的计价土石方变为:计价土石方=填方+弃方,从而造成挖方和填方单价的改变,精明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压底外调土石方挖方单价。有些投标项目在标底编制时采用后种方法编制,但在招标文件对此没做交代,造成投标单位报价不准。
4.2.4 暂定项目报价法
所谓暂定项目报价是指没有设计文件,没有设计工程量,但在工程施工过程可能会发生的工程项目进行的报价,计日工清单报价可列入暂定项目报价范围,暂定项目报价法分为两种情况对待:
A、暂定项目报价总价参与评标时,名义工程量可少报,单价可提高;名义工程量已经设定,确定一定发生的项目单价可提高,确定不发生的项目单价可降低。
B、暂定项目报价总价不参与评标时,名义工程量可合理假定,单价可提高。
4.2.5 选择性低标报价法
这种报价法针对取低标中标的项目,为了获取中标必须控制投标总报价,使报价低于正常预算价。可采用选择性低标报价的项目有:可能分包的工程项目、可能修改设计的项目、可能取消或暂缓施工的项目以及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项目等。
4.2.6 依靠先进性报价法
这种报价法是投标单位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先进的施工技术、机械设备和管理手段,通过先进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来降低工程造价的报价方法,这是投标竞争中获取胜利的最有效办法。
结束语:
最后强调:投标管理之报价技巧要配合施工合同来实施,一份符合施工企业利益的施工合同,同样可以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总之,投标之法并非千篇一律,但有章可循,只要投标者认真总结,用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次投标,相信中标并非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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