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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了个小问题··  怎么办?求高手出主意·· 本人刚刚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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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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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6 14:42:0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项目是这样的~

[背景:政府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分为1,2
两个标段


现在该项目已经发布招标公告,履约金为80万。报名投标的有
9家


招标人(业主)和9家投标人另有1附属条例,就是投标时
要交纳50%的项目保证金(该保证金数额比较大,但必须要保证中标者能够拿出该保证金)


现担心的是~ 到真正投标的那天
参加投标的单位不满人数,造成流标


两个标段都要开标·~ 而去时间很赶,要尽快施工,
不能重新发布一次
。 有什么办法吗?


PS:在投标之前,还有1个答疑会
麻烦指点~· 小女子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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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20#
发表于 2010-3-1 17:19:31 |只看该作者
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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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招标师徽章

19#
发表于 2010-2-28 20:08:41 |只看该作者
这是违法的。
其实,这个不应该写进标书中,而且只有中标后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协商解决。
If you really wan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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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8#
发表于 2010-2-25 15:12:28 |只看该作者
谢谢   已经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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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17#
发表于 2010-2-11 22:40:54 |只看该作者
你这种事情我遇到过的,我告诉你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让你逃脱部分法律责任。呵呵!当年我就是那么干的
第一:你让建设单位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单独写一个承诺,承诺内容就是说投标时候交50%项目保证金,才有资格投标。
第二:两个标段一起开,这个相信你应该会吧!那个很简单的啦
第三:据我猜测你这个标段的资金量比较大,而且是政府工程你可以走采购的路子,简单的法子你让建设单位和财政部门沟通,如果出现只有不到三家企业投标允许其直接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
当然此办法第一条不可以写入招标文件中,第三条如果走采购路子到是可以写的否则就别写了
本人只发表现实中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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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招标师徽章

16#
发表于 2010-2-4 16:30:12 |只看该作者
是否可以通过担保或者保险这样的途径呢?
要有梦想,即使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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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5#
发表于 2010-2-1 16:54:16 |只看该作者
谢谢  纠正··  呵呵···  确实是新手· [s: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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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19 23:03:23 |只看该作者
看来楼主真的是新手,小小一段文字,初看一下,就有这么几个错误:

  1、“现在该项目已经发布招标公告,履约金为80万。”这里的“履约金”应该是投标保证金吧?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哦。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投标时的担保,而履约金是履约保证。
  2、“招标人(业主)和9家投标人另有1附属条例”这里的“附属条例”,应该是条款吧?条例只有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才资格制定。莫非你那项目是国务院或是省人大常委会做业主,然后为了好好修理一下投标人,出台了个专门整人的“附属条例”?
  3、“投标时要交纳50%的项目保证金(该保证金数额比较大,但必须要保证中标者能够拿出该保证金)”,“项目保证金”是啥玩意?从招标到施工只有“三金”,分别是:投标保证金,履约金和质量保证金。没听说什么项目保证金呀?你晕死我!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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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13#
发表于 2010-1-12 17:33:19 |只看该作者
问题1 :本案的不妥之处?  2.为什么?  3.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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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8 15:21:15 |只看该作者
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开标两个一起,没有问题
爱招标,爱生活,爱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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