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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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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9 12:41:1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今天准备在工程交易中心开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是三家单位,但到开标截止时间,有一家单位打电话告知投标代理公司,不参加投标了,这个标自然也就无法开啦。
请问:这一家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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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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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15:45:37 |只看该作者
   3、在投标人违约时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被没收”
       笔者注意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条、第八十一条中均规定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在几种违约情况下将会被没收,并都是用了“没收”的字眼,

       笔者认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违约时,招标人对收受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对于“没收”这一说法,是欠妥的。商务印刷馆1983年出版的《现代商汉词典》第804页对“没收”是这样定义的:“把犯罪的个人或集团的财产强制地收归公有,也指把违反禁令或规定的东西收去归公”。在法律上没收也指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以下是几种不同性质的没收:

       (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
       (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
       (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
       (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没收”往往是公权对私权的剥夺,其执行主体往往是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组织,被没收的财产应收归国有或进入国库,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侵占和挪用。而工程施工招标人往往就是项目法人,不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性质,投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返还,不予返还的保证金将直接被招标人占有,当然不会收归国有或进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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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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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3-3-17 15:45:03 |只看该作者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法律属性之探讨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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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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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15:43:22 |只看该作者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56246工程投标保证金问题法律之思考(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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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9#
发表于 2013-3-17 12:19:58 |只看该作者
亲,不能没收。
保证金是截止投标时间后至签合同前才起作用。

代理公司的风险所在即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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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3-16 22:23:38 |只看该作者

回 liu_qiming 的帖子

liu_qiming:我认为应该没收,虽然没有法律法规约束,但是正如7楼所说,潜在投标人这样已经给招标方造成损失了,那如果都这样人家招标公司还不赔死了,所以既然你交了投标保证金,即使不参加投标,也得为造成的损失埋单,如果没造成损失,比如说有四家,一家不投了还可以继续,那就可以和招标 .. (2011-08-10 15:06)
这一观点没有法律依据,而且仅仅站在招标公司一方考虑问题,不足取。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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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7#
发表于 2011-8-10 15:06:26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应该没收,虽然没有法律法规约束,但是正如7楼所说,潜在投标人这样已经给招标方造成损失了,那如果都这样人家招标公司还不赔死了,所以既然你交了投标保证金,即使不参加投标,也得为造成的损失埋单,如果没造成损失,比如说有四家,一家不投了还可以继续,那就可以和招标人协商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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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26#
发表于 2011-8-2 14:47:37 |只看该作者
很明显 不能没收 投标保证金是在开标之后才发挥作用的 没开标前 保证金其实没有任何意义 也就谈不上“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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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8-1 17:44:44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这个项目技术要求应该很严,全国范围内只有4家符合要求,那应该直接邀请招标了。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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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4#
发表于 2011-7-30 16:40:25 |只看该作者
应退还。
应收手续费用。
有的标书规定了3%作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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