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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恳请招标师进来解答!谢谢(质疑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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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7-20 16:59:1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昨天参与一个项目投标,为合理低价中标。我为最低价,所报价与次低价差20万元,最后因商务标一个数量由1应改为4的问题(答疑文件要求改)被废标(数量的偏差,造价偏差1.5万),废标原因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作出响应的”;
评标期间评委要求我说明,我看后确实是数量的问题,然后我根据招标文件有项条款:“投标人必须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如有设备、材料及其他方面的漏项费用,则将视为是对招标人的优惠”。因此同意做为对招标人的优惠,而最终被判定废标,请问在座的招标师,这样的废标是否合理?!
  目前,我已向招投标管理局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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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32#
发表于 2011-8-15 16:35:19 |只看该作者
国有资产采购的文件   的文号  能告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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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8-14 22:01:51 |只看该作者
中标了,后来找到一份政府关于国有资产采购的文件有说明,可以修改清单的,因此质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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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8-10 12:49:44 |只看该作者
不做废标处理,那中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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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月亮是我踢弯的。。。

招标师徽章

29#
发表于 2011-8-6 15:14:10 |只看该作者
恭喜一袋天椒,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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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8-6 11:22:02 |只看该作者
通过复审,最终判定不做废标处理!谢谢大家讨论![s: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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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7-25 21:17:58 |只看该作者
补充说明:本次采用的是招标执行2005清单计价规范,。
其二:光盘的数量为1,后答疑文件改为4,结果没改回来,还是按1的数量做的光盘和商务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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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7-25 11:26:41 |只看该作者
“漏项视为是对招标人的优惠”不是充许工程量漏项,而是因为投标人的疏乎这个量上面没有报价,比如量是4个,价只报了1个的价格,这可以做为对招标人的优惠。而你的投标数量上也只报了1个,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以单价为准,这样,招标人与你签定合同后,如果数量再改为4个后,他就要按你报的价格*4给你支付价款。第一,清单报价不允许;第二,你的报价就不是最低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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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7-22 12:09:12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工程量清单漏项与更改数量是两个概念,处理应该是两种方式。漏项的可理解为费用包含在其他项目报价中(招标文件也有注明);工程量是招标项目实质性内容,更改应是实质性不响应。评委澄清确实让人费解,建议楼主再好好看看招标文件,找点更有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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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7-22 09:10:08 |只看该作者
建议网友们引用有关规定时,不要把某某规定整篇都全文照搬上来,这无益于问题的讨论分析,也让人看了累眼。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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