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95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服务招标] 讨论:一土地整治项目可研及规划设计终止招标

[复制链接]

0

主题

3

好友

113

积分

侠客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0 10:11:3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背景:一个土地整治项目可研及规划设计招标公告已发出,但该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范围,不符合其总体规划,需要终止招标。
  现讨论:
  1、该终止招标的理由是否为正当理由?我认为系正当理由,因为可研系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可研未批复不代表项目的立项。
  2、该终止招标需如何发布终止公告?我认为需要招标人准备相关的能证明终止招标的资料,以文件形式向招标管理部门作出申请,经批准后在相关网站上发布终止公告。
  相关法规如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也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但该办法没有像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样,对终止招标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2-26 11:16 , Processed in 0.07503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