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391|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 招标人代表能否担任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67

积分

侠客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27 20:52:0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那么招标人代表是否能担任负责人呢?我在相关法律里找了一遍,都没有答案。

相关的问题还有:采购人代表能否担任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组长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好友

295

积分

侠客

26#
发表于 2016-4-5 17:03:10 |只看该作者
公共财产太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好友

295

积分

侠客

25#
发表于 2016-4-5 16:53:42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管理招标投标的人是人民的公仆,负责管理的同志、单位或部门,要听党的话,要贯彻依法治国、要依法行政管理、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2016-04-05 15:41)
实际上群众无法监督,也没能力监督。政府也是有人组成,公共财产大家都想捞一把,很正常这是人性。看看被抓的有几个是群众监督,大部份都是内部人咬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7

积分

新手上路

24#
发表于 2016-4-5 16:24:59 |只看该作者
避嫌是没有必要的。作为评委应该抽离到原来的身份。
招标人代表作评委个人认为是比较好的。原因有2个1、前期开始接触项目熟悉项目的情况;2、可能是评分标准的制定者之一,不是制定者也可能参与评分标准制定,能合理解释其他评委对评分标准的疑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好友

6724

积分

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23#
发表于 2016-4-5 15:45:57 |只看该作者

回 发飙的人 的帖子

发飙的人:同意唐广庆老师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不是一部《预防腐败法》,现在各地凡此种种限制招标人的做法,实际上就是把招标人当贼防,可是,你防得住吗?没有。是贼,你防不住;不是贼,你压根就不用防。
招标人作为招标项目的发起人,对项目最为熟悉,尤其技术人员兢兢业业,有时候我 .. (2016-04-05 12:55) 
        《招标投标法》虽然不是一部《预防腐败法》,但是对国有项目强制招标、政府采购本身,即是为了促进采购的规范、公开透明等。因此,一定意义上招标、政府采购可以理解为预防腐败。
        至于楼塌了,还是要先分清楼塌了的原因。由于施工方施工当中的过错导致的楼塌了,难道还要评委来负责?除非评委个个都有预言能力,知道未来谁会出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29

好友

8万

积分

版主

阳春三月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22#
发表于 2016-4-5 15:41:20 |只看该作者

回 zb111 的帖子

zb111:钱是公家的 (2016-04-05 15:23)
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管理招标投标的人是人民的公仆,负责管理的同志、单位或部门,要听党的话,要贯彻依法治国、要依法行政管理、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好友

295

积分

侠客

21#
发表于 2016-4-5 15:23:23 |只看该作者
钱是公家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29

好友

8万

积分

版主

阳春三月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20#
发表于 2016-4-5 13:17:24 |只看该作者
发飙的人:
同意唐广庆老师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不是一部《预防腐败法》,现在各地凡此种种限制招标人的做法,实际上就是把招标人当贼防,可是,你防得住吗?没有。是贼,你防不住;不是贼,你压根就不用防。
招标人作为招标项目的发起人,对项目最为熟悉,尤其技术人员兢兢业业,有时候我们代理机构看不上眼的小项目,他们自己都当成百年大计来看待。倒头来却连参与评标的权利都没有,回头楼塌了,招标人是要担责任的,专家早就做猕猴散了,谁担责任?
围标串标从根本上解决,就是推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什么合理低价、综合评审反而是应该限制使用的,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说什么低价能保证工程质量吗?那么高价就能保证?监管部门是干么的?一刀切的否定招标人就是懒政而已。不是去想如何解决问题,而是遇到问题管不了,就一禁了之,懒呗。
最近这10年,招标已经不是招标了,而是监控技术大比拼,扯淡,继续扯……
.......
您这些言语是很有道理,但我觉得是气话,请淡定些,呵呵

我也继续说点扯淡的话

实施最低价的中标,首先受打击的是   最大可能是 招标代理机构,这个笑话不太冷。

招标后楼倒了,却不是评标室倒了,所以,,不管是招标的监管、招标人的管理,都得要有持续性、一致性,招标人要一直负责、最好是招标投标的监管部门也善始善终,,,,
就如你举例的监管部门,不是懒,而是把太多的精力放在了不该管、不需管、不用管的地方,即便是他们再忙碌、再勤奋,作为普通 人,也还是对这方面的做法和成果不满意、不认可、不支持,所以,他们应该要做的是改正、纠正,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

招标的监控技术完全可以大比拼,但是,受监督的不能只是招标人的代表,还包括更多评标室之外的的单位或部门的参与者、负责人及领导,监控技术不能只停留在评标室,还要包括监控人员、软件开发、场外指导,不能留死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27

积分

骑士

19#
发表于 2016-4-5 12:55:42 |只看该作者
同意唐广庆老师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不是一部《预防腐败法》,现在各地凡此种种限制招标人的做法,实际上就是把招标人当贼防,可是,你防得住吗?没有。是贼,你防不住;不是贼,你压根就不用防。
招标人作为招标项目的发起人,对项目最为熟悉,尤其技术人员兢兢业业,有时候我们代理机构看不上眼的小项目,他们自己都当成百年大计来看待。倒头来却连参与评标的权利都没有,回头楼塌了,招标人是要担责任的,专家早就做猕猴散了,谁担责任?
围标串标从根本上解决,就是推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什么合理低价、综合评审反而是应该限制使用的,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说什么低价能保证工程质量吗?那么高价就能保证?监管部门是干么的?一刀切的否定招标人就是懒政而已。不是去想如何解决问题,而是遇到问题管不了,就一禁了之,懒呗。
最近这10年,招标已经不是招标了,而是监控技术大比拼,扯淡,继续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29

好友

8万

积分

版主

阳春三月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18#
发表于 2016-4-5 12:18:51 |只看该作者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非要选定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是出台规定的单位或部门的“官本位”的思维在作怪,55555
既然是把评标的权利下放给了招标人代表、专家评委,就别去操心这几个人会不会有争论、争执;当然咯,要是他们真的打起来,还是可以请警察帮忙,顺便把他们从评审委员会当中换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23 23:28 , Processed in 0.07472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