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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钓鱼岛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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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16:36:2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钓鱼岛中国的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1 提出实践中的问题,请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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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2-9-20 08:17:10 |只看该作者
类似问题一般隐藏有不可告人的猫腻,但楼主还只能通过常规的方式就事论事去处理。
建议注意“询价”的前提,是指规格、技术通用、价格变化不大、货源充足,因此,可以理解为合格供应商众多。
因此,在报价不足三家时,可以认为原“询价”过程存在不恰当的地方,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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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2-9-17 11:47:27 |只看该作者
必须有3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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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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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7 10:23:35 |只看该作者
法理高于情理,一切都应该以白纸黑字为主。当然项目不足3家有很多原因,有时候是信息发布时间短,投标人看不到;有时候是金额小,采购人限价又低,利润空间小,投标人不想费事;还有就是条件苛刻,限制性太强,所以与其出现只有2家的情况,不如在发布信息时就把工作做细致,想清楚,避免一次次的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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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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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4 11:56:50 |只看该作者

回 jnqiu 的帖子

jnqiu:
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库〔2007〕35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外的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四章  询价采购
第三十四条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政府采购项目直接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邀请其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
认真看看版主提供的这份文,不单单第三十八条有问题。

第三十八条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作为被询价对象,并向其发出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
      并向其发出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有什么用呢?询价,最关键的,最核心的“让其报价”不见了!

  第三十六条,询价采购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这条也是严重错误!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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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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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9-2 09:58:09 |只看该作者

回 镇采 的帖子

镇采:是加大了成本,但这成本最终都是财政资金出的。
曾听我们这边建筑条口上的招标办某个同仁(现在不再那工作了,压力太大)说,一个招标下来5千万的工程项目,最后能真正用在建材、设备和人工上的费用也就一千来万,不会超过二千万,期间用于投标时请N多家陪标的费用就需要几百万, .. (2012-09-01 15:23)
金玉良言,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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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17:13:29 |只看该作者

回 镇采 的帖子

镇采:我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有问题?纪检部门应该管人而不是管事,把人管好了事也自然顺了。是不应该发现违规操作就处理当事人。久而久之看还有人敢违规操作不? (2012-09-01 16:12)
钓鱼岛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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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17:02:32 |只看该作者

回 镇采 的帖子

镇采:我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有问题?纪检部门应该管人而不是管事,把人管好了事也自然顺了。是不应该发现违规操作就处理当事人。久而久之看还有人敢违规操作不? (2012-09-0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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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38#
发表于 2012-9-1 16:12:52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有问题?纪检部门应该管人而不是管事,把人管好了事也自然顺了。是不应该发现违规操作就处理当事人。久而久之看还有人敢违规操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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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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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16:06:21 |只看该作者
虽然程序很重要,但做事的人更关健,不串标,两家与十家的竞争性差不多。

即使是单一来源,做事的人很认真的话,一样能节约资金。

我做单一来源,谈判前我一定会做功课,掌握项目的市场行情,了解价格,现在的网络实在是太强大了,只要你愿意找,几乎没有找不到的信息。常常采购人都不想再谈的情况下,我仍能出具我了解到的信息,让其降价。

说偏了,至于询价,项目发出询价信息后,如真能多通知几家供应商报价,也能起到很好的效果。问题是通知的工作真做了吗?

可能现在很多地方信息都是上网公布,像询价这种方式,公布的时间短,很多供应商没看到,或者有的行业的供应商还没习惯上网搜索商机,故真正参加报价的一般都是事先知道项目的少量供应商进行报价。

如何让更多的潜在供应商知道并参与竞争?工作人员应做更多的工作,不能仅依赖于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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