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259|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夫妻可以代表不同的公司投标吗?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9

积分

骑士

招标师徽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13-1-22 10:06:0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夫妻可以代表不同的公司投标吗?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gzztitc + 1 提出 实践中的问题,请教大家

总评分: 威望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5

好友

3795

积分

精灵王

最爱沙发

22#
发表于 2013-1-27 17:45:45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问的好犀利啊。一般没人会查谁和谁是夫妻关系吧,但一旦影响中标结果遭到投诉就会查个水落石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00

好友

2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无欲而刚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终身成就奖

21#
发表于 2013-1-27 10:11:57 |只看该作者
俺觉得还是得按招标投标的原则来看,肯定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应该算作有利益关系、管理关系,所以不能同时投一个标。但是您怎么能知道谁和谁是夫妻?幸亏这种事情不常有。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8

好友

825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20#
发表于 2013-1-25 11:23:58 |只看该作者

回 heluhua 的帖子

heluhua: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4.3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所有有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但不仅限于)下述情形的,则被认为存在着利益冲突:
(1)他们拥有一个共同控制人或共同控 .. (2013-01-22 19: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从上述规定分析,夫妻之间存在上述问题,不应同时投一个项目。

说错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8

好友

825

积分

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19#
发表于 2013-1-25 11:19:38 |只看该作者
没有任何理由对这两个公司说三道四,只要是独立法人,只要没有互相参股和隶属关系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6

主题

111

好友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18#
发表于 2013-1-23 19:58:07 |只看该作者
注意:  夫 妻 之 间 不 只 有 自 然 属 性  还 有 社 会 组 织 属 性 。有 共 同 的 财 产 关 系 以 及 互 相 扶养的义务 和 相 互 继 承 遗 产 的 权 利 ,和 公 司 有 某 些 相 似 之 处   。  具 有 上 述 文 件 中 所 提 到 的  (1)他们拥有一个共同控制人或共同控股股东;(2)他们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或间接的补贴关系; 可 以 认 为 相当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参 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请访问我的专栏: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3695202689525596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6445

积分

风云使者

爱,超越一切!

金点子奖

17#
发表于 2013-1-23 15:16:31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这个问题,问的太过简单,没有说清背景,我觉得不能简单一句“能”或者“不能”来判定。要分几种情况来考虑,本人大概拟了几条,如有不妥和疏漏还请大家纠正和补充:
一、       若是夫妻俩确实在不同的公司,且所投项目属于哪类型项目,按照哪部法律。若夫妻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进行投标的情形的。我认为则可以,否则不行。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若是夫妻俩在同一个公司,出现代表不同的公司投标的情形。那么就不简单的围标、串标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了,还有挂靠资质的违法行为。这是肯定是不行的。
三、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即这夫妻俩任何一个与招标人之间,如果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投标的行为的,也不能参加投标.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的,不能参与投标的。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综上我个人觉得,夫妻俩仅夫妻关系上不能直接界定能否投标,要看项目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有无直接的规定。另外更重要的是看其代表的公司参与投标是否存在影响招标的公正性以及这夫妻俩是否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等的违法行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16#
发表于 2013-1-23 15:00:05 |只看该作者
好有意思的一个话题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645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15#
发表于 2013-1-23 14:59:02 |只看该作者
真是见鬼,这就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让你们永远说不清道不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3

主题

0

好友

15万

积分

版主

还没有签名,写一个吧~不不不

Rank: 7Rank: 7Rank: 7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最爱沙发 忠实坛友 金点子奖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14#
发表于 2013-1-23 13:55:31 |只看该作者
不能一起投,那让哪个投又不让哪个投呢?夫妻不能同时投标,那么父子、母女、母子、父女、兄弟姐妹、爷孙、叔侄、姐夫小舅子、连襟、七大姑八大姨……又能投同一个标吗?[s:90]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01

积分

骑士

13#
发表于 2013-1-23 13:47:25 |只看该作者

回 heluhua 的帖子

heluhua: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4.3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所有有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但不仅限于)下述情形的,则被认为存在着利益冲突:
(1)他们拥有一个共同控制人或共同控 .. (2013-01-22 19:54)
赞成这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2-1 11:21 , Processed in 0.080048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