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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影响招标“三公”原则的最大问题是招投标的形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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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6:30: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yang503503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86599&page=6

    原主题贴标题:各位同仁,本人今天在开标的时候遇到个纠结的问题,不知该如何处理,还望各位师兄发表见解

      影响招标“三公”原则的最大问题是招投标的形式化,这也是招投标最黑暗、最容易滋生腐败的地方,形式化招标没有根本改变,谈中国招标采购梦都只是“白日梦”。

yang503503说的很深刻,值得大家深思,故专门贴出来一个贴子,以引起大家注意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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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青 + 1 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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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访问我的专栏: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36952026895255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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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签名,写一个吧~不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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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13:37:48 |只看该作者

回 lixshan 的帖子

lixshan:每个人都有劣根性,这是人类的本能。刘志军也好王力军也罢,都是在监管严重缺位的情况下,利用公权力来膨胀私权力来监守自盗,最终导致国家受损、个人也没落得好下场。
所以制度本身的漏洞,或者说制订制度者故意留下的漏洞才是最大的危害。
为什么美国的金融危机如此严重?就因 .. (2013-06-15 08:25) 
支持!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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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谦谦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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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08:29:59 |只看该作者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招标的目的,不应该是剥夺招标人的定标权。
招标本只是一种采购方式,并不具备防止腐败的功能。
剥夺招标人定标权的直接后果是,导致相当多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这就是中国招标的现状。
....... (2013-06-14 10:56)
这三种判断,基于理论与现实的依据,从来就只是片面的推论。
有点类似于:教育的目的,不应该是剥夺人的是否接受教育的选择权。教育本只是一种人类成长过程的培养方式,并不具备防止人类社会走向退步的功能。剥夺人是否接受教育的选择权的直接后果是,导致相当多的教育活动流于形式,这就是中国教育的现状。哀哉,似是而非!?
qinl -- 谦谦君子 披露现实,点评案例。招标投标,消除烦恼! 业界内外,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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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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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08:29:08 |只看该作者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不知你的这个例子想说明什么问题。
似乎:你首先应该假设,我的房子是国家的,装修款也是国家的。并且,有关法规规定,我必须对房子的增值保值负责。

那么,我很介意!
....... (2013-06-12 15:08)
您是主人。刘志军是公仆。所以您有定标权。而刘志军不应该有。
招投标初学者,欢迎大家指正。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3090380675 我的QQ:230556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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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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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08:25:53 |只看该作者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请注意,不是定标权把刘志军给毁了!
毁掉刘志军的是刘志军本人的劣根性和有关部门将其放到能充分发挥其劣根性的地方。

(2013-06-12 11:56)
每个人都有劣根性,这是人类的本能。刘志军也好王力军也罢,都是在监管严重缺位的情况下,利用公权力来膨胀私权力来监守自盗,最终导致国家受损、个人也没落得好下场。
所以制度本身的漏洞,或者说制订制度者故意留下的漏洞才是最大的危害。
为什么美国的金融危机如此严重?就因为制订各项所谓法案的人都来自华尔街!自已监管自己,只是一个华丽的说辞而已。
招投标初学者,欢迎大家指正。 我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3090380675 我的QQ:230556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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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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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6-15 07:06:13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些帖子之后,感觉明白人多,糊涂人少,而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更少!简单的事被说复杂了,最终还是要回到简单![s: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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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2010感恩节许愿灯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金点子奖 社区劳模

39#
发表于 2013-6-15 06:31:36 |只看该作者
       本人认为主要原因是:招标人的资金本质,而根本不是所谓的“招标人的定标权”。
      如果是国有资金没有人想真正为它省钱,都想把它当成“唐僧肉”吃了。
       现在的招标形式上高价中标很难(如设备标),但是你挡不住招标代理和招标人联手围标,做出一个表面的低价,实则高的离谱的报价中标(指的是国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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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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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18:03:45 |只看该作者

回 首批招标师 的帖子

首批招标师:不要说刘志军有劣根性了,更不用说铁道部部长了,把马克思放到一个路局做个局长,小酒喝喝、小妞泡泡,怕他也写不出《资本论》了…… (2013-06-12 12:00)
诙谐,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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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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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18:02:52 |只看该作者

回 lixshan 的帖子

lixshan:   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形式化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立法不严格,监管不到位。

    所谓的公开招标也只是在公告、中标结果公示两个阶段向社会公开,其它阶段是对利害相关人公开。这种“公开”给监管带来很大麻烦,却给相关人的暗箱操作带来很大的 .. (2013-06-14 12:35)
        个人认为一个制度的演变必然有他的道理和存在价值,现在的招标投标制度固然有着缺失有着漏洞,但是,不至于重新大动干戈的修改和全盘否定(楼主并没有全盘否定)。针对提到的几点建议,发表自己的看法:

    第一,“监审团”制,貌似听说过国外法院审判时有类似的“社会评审团”(不准确)之类的制度,不知道是不是从哪里移植过来。个人认为不可取:

    1、使得监督的队伍继续扩大,出现一个人去买菜,跟一个监督的,再跟一个监督监督的之类的逻辑怪圈。而且,既然是其成员来自于社会,那么必然要给人家劳务报酬吧,参加几个人?发多少合适?人员素质如何掌握?

    2、非专业人员的人员结构,他们能看懂吗?如果每次都事无巨细的询问,是否影响开评标的效率?评标专家的独立性是否会受到影响?

    3、抽取制度,现在专家抽取都采用的是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确认、密码纸打印等等保密措施,现在专家队伍中没有漏洞吗?其成员也采用抽取的方式,能保证公平公正吗?

    第二,评标过程公开,不反对这种做法,但是对效果产生怀疑。现场监督的都不一定能看懂什么,看到什么,通过监控能看出来吗?大家可以去看现在已经采取现场同步视频播放的地区(例如江西省,不过好像不是对评标过程公开)

    第三,备案,目前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中,对备案的要求比较少。但是住建部门对整个项目的备案要求,是相当完备的。应该已经涵盖提到的这些个环节,而且,不止这些环节。

    第四,行政备案,这个概念模糊不清,不甚了解。

    第五,行政监督和备案部门,在我们这行政是一致的,我也认为应该是一致的。

    第六,行政备案,,,,,,

    第七,建议修改成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成本,仍然比较低。

    第八,赞同。

    只是从自己的角度,谈自己的看法。

    针对目前招投标领域出现的问题,个人认为:

     第一,增加各个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成本,不仅有行政人员。

     第二,对监管制度进行创新时,要把握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进行。

     第三,中国的防腐,是中国的国情,不防腐就会有更多的招投标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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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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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4 15:42:07 |只看该作者
目前出现的大多数招标走形式现象都是因为招标人事先就有了意向中标人,这种走形式招标,招标人有了充分定标权,但是这种方式想想也能知道是有问题的,难道我们不去解决走形式招标的问题,反而让这种问题合法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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