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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护航美国公共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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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1 12:01: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三位一体”护航美国公共服务采购
2013-12-10


                据美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CSIS)报告显示,2012财年,美国联邦政府在公共服务合同上的花费约3078亿美元,较2011年的3315亿美元的服务采购规模下降7%。与工程相关(FRS&C)的服务合同、专业行政管理支持(PAMS)合同以及研发(R&D)合同等三大服务领域采购规模较上一年度均出现下降。

  然而,规模的下降并不能动摇美国作为全球最大服务购买者的地位,美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实践已逾40年,覆盖社会福利改革的各方面,一部近2000页的《联邦采购法》(FAR)事无巨细地描述了联邦机构在从事采购活动中的各种规则。

  权责统一的合同官制

  各司其职、各行其是可谓美联邦采购的一大特点。在美国,每个采购项目根据规定都设有首席合同官与专属合同官,这些合同官掌握着签署、管理甚至终止合同的大权,当然,这种大权仍在公众的监督之下,供应商了解其参与的采购项目由谁操刀,合同官也需要对项目结果负责。

  虽然合同官在采购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美国政府通过法律对其权力与职责进行限制。合同官仅在其授权范围内以合同的形式将政府与承包商约束起来,并在保证所有法律、行政命令、规章及包括批准和认可在内的其他程序都已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够签署合同。

  井然有序的需求管理

  在美国,采购从机构产生需求的那一刻便已开始,采购机构需要耗费大量精力投入到对需求进行管理的工作中——这也是整个采购生命周期的开端,包括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确定市场供应是否能满足机构需求,了解服务趋势和市场价格,并根据已有信息制定详尽的采购计划。

  当然,这些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并不拘泥于某种形式,市场调研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机构除与熟悉行内业务的人员了解市场供应能力外,还可通过查阅近期类似调查结果或参与行业、采购人员与客户间的在线互动交流等方式获取信息。甚至当公共服务采购不适用竞争方式时,市场调研还可用于确定需求中某些部分的竞争源。通过市场调研确定需求不仅能将市场供给与政府需求相互匹配,有助于机构在简化服务采购程序中促进完全公开竞争,同时保证政府以最经济有效方式获得所需货物。

  而需求也只有在市场调研完成后才能最终确定并在需求确定后,立即制定采购计划。计划的制定一般在合同授予或下订单的上一财年便开始。

  为确保合同能在合法合规、同时实现任务需求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在联邦总务署授权签署服务合同时,机构必须提供详尽的采购计划,这份计划通常包含项目执行与管理的全部战略,力求以最优价格及时满足机构需求,并清楚描述政府需求及采购适用条件。

  多样化的采购方式

  美联邦政府规定采购方式需要在计划阶段得以确定,联邦政府在选择供应源时通常有两种大的方向,一是通过现有供应源获取,如通过不确定交付合同、总务署(GSA)计划、全政府采购合同(GWACs)或一揽子采购协议(BPA)满足采购需求;二是通过在公开市场进行采购,通过使用简化的采购工具,如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制定的供应商多样化计划等完成采购任务,或通过正式的合同方式,如密封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签订合同。

  因此,当机构产生需求又想从已有供应源处购买服务时,只需根据自身状况,在联邦政府所提供的一系列采购工具中做出最适合的决定。如当采购单位无法预先确定具体交货时间或需求数量时,便可签订不确定交付合同,服务类项目多会用到这种方式。采购方根据需求下任务单合同,并只需达到制定购买限额即可,供应商负责直接向其交付服务。

  当然,不确定交付合同限制了供应商竞争,若采购方想在服务上获得丰富的选择,便可通过GSA计划,登录联邦总务署网上采购系统,直接向供应商订货。这项计划使联邦服务总署代表联邦政府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同关系,为100多个联邦机构提供1100多万种产品和服务,是美联邦采购中规模最大、涉及采购品目最多的采购工具。

  通过实施GSA计划,总务署与诸多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基于此背景,联邦机构通过开设“信用账户”建立一揽子采购协议(BPA),将预期发生的零星采购集合在一个采购协议中,与一个或多个计划承包商签订并确定品目、预计数量、价格折扣等,然后逐笔实施,这是一种满足货物和服务预期重复需求的简化方法。

  合同官考虑使用BPA的情况有:采购方所采购的服务中项目繁多,但无法提前知晓确切项目、数量及交货要求,且差别较大时;需要为规定区域内没有或需要授权采购的一个或多个部门或项目提供商业供应来源;为避免填写大量采购订单亦或是在重复购买同种货物或服务时,发现没有与之匹配的需求合同等。

  当联邦机构在合同期内产生购买不定量的IT产品或服务需求时,便可选择GWAC合同,这是针对机构建立的、供政府范围内使用的信息技术的任务订单或交付订单,能在大量联邦客户与少数IT服务与产品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稳固的关系,以保证各联邦机构购买具有成本效益及创新优势的IT解决方案。

  在时间充裕、政府需求能清晰表达且根据市场调研,政府希望能收到多个密封投标,合同授予基于价格因素时,采购方可选择密封投标的方式从公开市场确定服务供应商。这种通过邀请的方式进行竞争性招标的采购方式始于1809年,采购方必须将公开投标邀请书向预期投标人分发,或在FedBizOpps网站上公布,并通常基于价格因素选择中标者。这种采购方式一度流行到1984年,当联邦政府允许密封投标与竞争性谈判方式共同用于采购需求达成时,竞争性谈判方式替代了密封投标,成为联邦机构最常选择的采购方式。

  当某一条或两条密封投标适用条件无法满足时,联邦机构便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程序。采购人通过“报价邀请书”,要求潜在的承包商提出计划,采购人单独和每一个报价可接受范围内的承包商进行谈判,选择成交承包商。在使用这种程序时首先需要政府制定采购战略,决定标的授予是基于物有所值原则还是政府最有利原则,而这种采购方式为评价供应商实力提供了非常好的机会。


    源自:中国政府采购        编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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