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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追加个官方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如下:
我问题是:政府| 的网站、客户端、电信增值服务及其他网络操作平台)年年都达到限额需要 | 招标
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 景德镇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通讯指挥系统软件迁移及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JXXT2013106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郑州祥和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中云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3号豫星大厦407室
委托代理人:王云
电话:15927567636 0371-63312088
被投诉人:
1、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方兴大厦2号楼
法人代表:刘波
电话:0798-8200068
2、景德镇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
地址:景德镇市中华南路十八桥门诊
法人代表:祝笑敏
郑州祥和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2014年4月7日就江西鑫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1)代理景德镇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以下简称被投诉人2)通讯指挥系统软件迁移及设备更新项目(招标编号:JXXT2013106号)的投诉书收悉,本机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于2014年4月10日受理投诉。
投诉人称:
此次采购活动的预中标人,珠海市安克电子技术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安克公司)无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请求取消珠海市安克公司的中标资格。事实和理由为:被投诉人2的现120调度指挥系统为珠海安克公司承建,截至开标之日,珠海安克公司一直在为被投诉人2提供项目设计、编制技术方案和评分办法等服务。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文件的规定,珠海安克公司参与了本次招标的前期设计、编制招标文件,就不能参与本次投标,更不应成为中标人。
经调查核实:
1、被投诉人2现有的120调度指挥系统为珠海安克公司于2008年6月承建,系统免费保修三年,终身维护。在本次项目采购的活动中,无证据显示珠海安克公司参与了该项目的设计、编制规范的行为。但珠海安克公司作为对被投诉人2现有系统进行过管理服务的供应商,其对于理解及把握本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与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文件的规定,珠海安克公司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其本次采购活动预中标人资格应予取消。2、扣除珠海安克公司的投标人资格,本次采购投标过程中的实际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次招标采购应予废标。
综上所述,本机关决定:1、取消珠海安克公司的本次采购活动的中标人资格;2、责令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被投诉人及珠海安克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此决定书下达后申请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景德镇市财政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