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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一席谈于2009-07-14 22:19发表的 :
成立招标投标中心是政府为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有效配置,促进廉政建设的一项举措,一般涵盖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矿山)交易和产权交易等四大交易,招标投标中心首先是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的集中交易机构,具有场所功能且往往是事业性质的单位,不具备中介代理机构性质,根据四大交易的性质分别具有不同的功能,招标投标中心可以是集中采购机构行使政府采购的集中采购职能,但不能自己组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因为《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只能上自行或代理招标两种形式,同时《政府采购法》规定工程招标适合《招标投标法》。对于土地(矿山)招拍挂可通过政府授权由招标投标中心组织,产权交易应由取得资格的产权交易所(企业)承担。 楼上对于中心不能自己组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鄙人不能赞同,招标投标法既然可以定义为代理招标,即使适用招标投标法,同样可以以采购代理名义委托于招投标中心,从法律上讲,工程采购适用招标投标法,其程序流程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但是关于集中采购机构这一块,我认为,代理招标给与集中采购机构,在法理上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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