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342|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根据招标师考试的案例分析题,看看这个招标公告有何不妥?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好友

4776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0 15:04: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是在网上拷贝过来的一个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别无他意,只是想用它作为一个例题来进行学习和讨论!
来源:宜宾市政府采购网


宜采公[2009] 63号关于宜宾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招标文件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宜宾市环保局(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宜宾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宜采公[2009] 63号

二、         项目内容:宜宾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有关要求详见“第三章”。

三、         投标人资质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设备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提供ESRI公司针对本次项目ARCGIS平台的授权书原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11月6日至2009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采购中心三楼招标采购组。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购买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函原件。

5、招标文件和介绍函格式下载地址:宜宾政府采购网http://zfcg.yb.gov.cn“下载专区”的“招标文件” 和“通用表格”栏下载)。

五、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六、         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940分。

3、投标地点: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到主席台会议桌上)。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八、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无。

九、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云;  联系电话:0831-2328975

采购中心联系人:  源;  联系电话:0831-2339369

                    联系电话:0831-2339371                        传    真:0831-2339369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沙发
发表于 2009-11-10 15:38:40 |只看该作者
看不出来!帮你顶下!

引用楼主lanchong于2009-11-10 15:04发表的 根据招标师考试的案例分析题,看看这个招标公告有何不妥? :
[table=100%][tr][td]

这是在网上拷贝过来的一个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别无他意,只是想用它作为一个例题小姐来进行学习和讨论!
来源:宜宾市政府采购网


宜采公[2009] 63号关于宜宾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招标文件
[/td][/tr][tr][td]
[/td][/tr][tr][td][/td][/tr][tr][td]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宜宾市环保局(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宜宾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24

积分

侠客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0 16:04:00 |只看该作者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宜宾市环保局(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宜宾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应为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编号:宜采公[2009] 63号。

二、         项目内容:宜宾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有关要求详见“第三章”。(好歹也要写上一些,不然谁知道你要什么?)

三、         投标人资质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设备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经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为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
3、      提供ESRI公司针对本次项目ARCGIS平台的授权书原件。(具有倾向性)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11月6日至2009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采购中心三楼招标采购组。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投标资格不得转让,不能说是错误的,只是觉得有些搞笑)

4、购买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函原件。

5、招标文件和介绍函格式下载地址:宜宾政府采购网(http://zfcg.yb.gov.cn)“下载专区”的“招标文件” 和“通用表格”栏下载)。

五、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六、         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9时40分。(北京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9时40分。笔误?)

3、投标地点: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到主席台会议桌上)。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18号令有要求。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18号令无此要求。)

七、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八、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无。

九、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  云;  联系电话:0831-2328975

采购中心联系人:何  源;  联系电话:0831-2339369

                陈  智;  联系电话:0831-2339371                        传    真:0831-233936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谦谦君子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地板
发表于 2009-11-10 17:23:50 |只看该作者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不清楚,应该说明2,3是产品制造商的资格条件;1的代理商的本身资格要求是什么?
  还有资格预审还是后审?有些表述文字的小问题。
qinl -- 谦谦君子 披露现实,点评案例。招标投标,消除烦恼! 业界内外,携手共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24

积分

骑士

招标师徽章

5#
发表于 2009-11-10 19:45:47 |只看该作者
第二项目内容,招标公告附了招标文件电子档了,招标公告中,项目范围表述简单可以理解。

第三项投标人资格, 提供ESRI公司针对本次项目ARCGIS平台的授权书原件。这个说法不准确,没细看招标文件,应该是基础系统采用了ESRI公的ARCGIS平台。需要参加投标的采购人具有这个平台基础上设计开发的资质通过ESRI公司认证,或者ESRI公司直接做好的一个监控中心系统,政府采购中心想招标的对象是代理商们,这个貌似就不好说了,单一来源不适合采购,同一公司统一型号的产品,只能委托一家参加投标。

第四项招标文件发售,发售地点应该具体到门牌号或者这个所谓的采购组是在三楼大厅里集体办公。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说法不准确,应该是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电子档可以随便下载,但是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缴纳费用后,才可以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时候登记购买者单位,不得转让这个资格。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借用其他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的名额参加投标。

关于地点,一直没给具体的门牌号之类的,光说了单位名称。这个不太合适,但是政府部门的,可以理解。
最后的投标地点具体到规定把投标文件递交到主席台会议室上,不符合通常所说的投标地点的限制,房间内。
投标开始时间,理解为接收投标文件开始的时间,表述不清。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始时间仅隔1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可能不够充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4776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6#
发表于 2009-11-11 09:22:57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上的同行对这则招标公告的分析、指点!
本人同意楼上各位同行的看法,仅补充一点:本项目是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也明确说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因此,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条件不符合18号令的规定。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2 03:14 , Processed in 0.07399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