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06-4-17
- 最后登录
- 2018-7-2
- 阅读权限
- 150
- 积分
- 66633
- 精华
- 168
- 帖子
- 23955
 
|
这是重庆钉子户事件的最后结局,有关报道:
重庆“钉子户”获拆迁安置房及90万元营业损失
2007年04月03日 08:51:23 来源:综合
4月2日晚,重庆市九龙坡区拆迁“钉子户”吴苹夫妇的房屋开始拆除。当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拆迁“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吴苹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并自愿搬迁。 新华社记者周衡义摄
重庆“钉子户”获拆迁安置房及90万元营业损失
记者从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3日举行的重庆“钉子户”拆迁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协议,选择实物商品房安置,并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
法院认为“钉子户”案对城市拆迁意义深远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3日就重庆“钉子户”拆迁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指出此案对城市拆迁工作意义深远。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院长张立说,重庆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17号房屋拆案对今后的城市拆迁工作不仅没有负面影响,反而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
重庆“最牛”“钉子户”与开发商已达成和解
2日下午,重庆市九龙坡区拆迁“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吴苹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并自愿搬迁。
据九龙坡区法院有关人士透露,在4月2日下午达成的协议中,吴苹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在沙坪坝区置换一套商业用房。该人士透露,双方的协议上没有关于补偿金的事项。
据拆迁现场人士介绍,户主杨武已在协议达成后离开自己的房屋。[详细进入]
[阅读] 重庆市长就"钉子户"表态:政府有能力妥善处理
新闻背景:重庆“钉子户”拆迁案始末
事件回顾
2004年拆迁前鹤兴路片区破旧低矮的房屋和远处的高楼对比强烈
倍受世人关注的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纠纷——“最牛钉子户”建筑物拆除工作4月2日7时开始施工作业。22时39分,“最牛钉子户”建筑物轰然倒塌。至此,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纠纷告一段落。
3月20日:
网上流传"最牛拆迁房"将消失 被限期拆除
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最牛的拆迁房”将很快消失——3月19日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3月21日:
“史上最牛钉子户”:我不是刁民 我只要房屋
目前,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已经向当地法院提出了司法强拆的申请,法院在本月19号召开了听证会。记者刚刚发回消息,听证会的结果是维持了房管局的裁定,要求小楼的房主限期搬迁、配合拆除。我国对被拆迁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正在不断加强。但法律法规在约束拆迁人的同时,也要求被拆迁人,在法律的框架内主张自己的利益诉求。
3月22日:
重庆最牛钉子户户主搬回孤楼 "散打冠军"护屋
21日下午4时许,在网上被称作“史上最牛钉子户”的杨武从深坑般的工地上向上爬进自己早已不住的房子,此刻,距重庆九龙坡区法院通知其“自行搬迁”的“最后时限”还有不到8个小时,杨武和妻子吴苹并不慌张,他们不是来清理房子迎接大限到来后的拆迁,反而往屋里搬些液化气钢瓶、桶装水、炒锅、床板等生活用品,这样子,是准备与小楼共存亡,抵制法院的强制拆迁。
3月25日:
九龙坡拆迁办就"最牛钉子户"相关问题的答复
3月25日下午,重庆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赵荣华主任约见本网记者,就杨家坪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强拆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3月26日:
房管部门称:对“最牛钉子户”的拆迁完全合法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25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所谓“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拆迁完全合法,房管局下达行政裁决和申请法院强拆都符合法律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说,拆迁业主经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该项目的拆迁是合法的。但自拆迁以来,双方在具体补偿安置方面分歧较大,被拆迁人杨武不直接与拆迁人协商补偿事宜,由其妻吴苹出面与拆迁人协商,并一直拒绝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导致拆迁双方长时间无法达成协议。
3月27日:
重庆市长就"钉子户"表态:政府有能力妥善处理
一段时间以来,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工程“钉子户”事件引起各方高度关注。3月26日,重庆市市长王鸿举首度表态:政府有能力依法、冷静、妥善地处理好这一事件,但绝不迁就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要求。
3月31日:
重庆九龙坡区政府就钉子户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
3月31日上午十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区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相关情况。区长黄云通报称,九龙坡区法院已于昨日(30日)下午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2007年4月10日前自动搬迁,否则将择期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前,仍然希望拆迁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
4月2日:
重庆“最牛”“钉子户”与开发商已达成和解
2日下午,重庆市九龙坡区拆迁“钉子户”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吴苹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并自愿搬迁。
据九龙坡区法院有关人士透露,在4月2日下午达成的协议中,吴苹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在沙坪坝区置换一套商业用房。该人士透露,双方的协议上没有关于补偿金的事项。
4月2日20时15分:
“重庆最牛钉子户”建筑拆除工作已经开始
记者4月2日20时15分在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改造现场看到,倍受世人关注的重庆杨家坪鹤兴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纠纷——“最牛钉子户”建筑物拆除工作已于今晚7时许开始施工作业。一台工程挖掘车已把杨武旧房(背对轻轨站一侧)拆除一个小角。
相关评论
拆迁刚刚启动时的“最牛钉子户”
“钉子户”别“钉”死了公共利益
在事后的视察监督中,我们感到这个项目的拆迁是开发商在依法拆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法院依法裁决。“绝大部分被拆迁的老百姓满意,我们人大代表也满意。”张宗浩说。正是由于人大的介入和监督有效,也才出现今天这样的拆迁局面。“我认为,这‘钉子户’的出现是九龙坡的光荣,是重庆市的光荣,是我们依法行政的见证。”
但是,拆迁也好,维权也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法律应该是保护所有人的权利,我们不应该允许“打着法律的旗号,践踏法律的尊严”,“法律对我有用我就用,对我不利就藐视它。”坚决反对这种事情,张宗浩强调说。
钉子户事件:法治背景下的深深忧虑
最近几天,“史上最牛的拆迁户”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且不去论地方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也不说“钉子户”的抗拒行为是否合理,单就一个基层法院做出的裁定书,并未按照裁定的内容予以实施而言,给我们的感觉是“执行难”问题并未得到太大的改善,法院裁决的权威受到了其它因素的左右。
“最牛钉子户”调查:谁把小楼挖成“孤岛”
一个已经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间,孤零零地伫立着一幢两层小楼,它的四周被挖成了悬崖峭壁,犹如一个大海中的孤岛……这是一张在网上广泛流传的照片,极具冲击力地展示了城市拆迁的极端场面,因此被网民誉为“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红网:我们如何对待“钉子户”?
拆迁户与开发商不可以就补偿安置争议直接打官司,而只能找政府部门裁决。于是,民众对私人房产的保护,完全依赖于政府部门的公平公正,而法律只是站在一旁袖手旁观!然而,拆迁户与开发商原本就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拆迁户固然是开发商眼里的“钉子户”,开发商又何尝不是拆迁户眼里的“钉子户”?为什么不让他们在法律的框架下公平博弈,而让公权力在私权利面前始终保持敬畏的距离呢?
网言网语
鹤兴路片区建设夜间效果图
·网友:挖"孤岛"的开发商也很牛
开发商对“史上最牛钉子户”的周遭挖掘也是很“牛”的,开发商能够让房管局“申请”到“强制执行”也是很“牛”的。“牛”到今天的业主其实也有他的辛酸,也有他的过分。
新华网友:地址、房屋面积、家里情况都相同,但为什么给的补偿不同?开发商、拆迁公司是连骗再蒙,政府强拆,官商配合的默契啊!可苦了百姓啊。
新华网友:为什么中央对房屋拆迁制定了那么多规定,还有人敢这么胡作非为。其实他们的目的很明显,也就官商勾结。
新华网友:一定要坚持。这是典型的官商勾结,侵犯百姓利益。如果这样的所谓“刁民”多了,我想我们离法制社会也不远了。
新华网友:在法制经济市场中,开发商不但要有资金实力\\建房技术保证,还应具备对公众的公关能力。其公关能力的表现才是决定是否成为合格开发商的主观能力保证。建议我们的政府在发给开发商经营资格时,不但要对客观实力进行审核,还须要求开发商具备公众亲和手段。因为城市建设不仅只是开放商与政府努力即可,请你们不要忘记了城市的原住民。
●其实这件事很不好说,其他户主都迁了,唯独他家不迁。如果赔偿不到位的话,其他户主肯定会联合起来对抗开发商。而他的事得不到其他任何一位户主的支持,说明该家的确还是有过分之处。真正要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话,还是要凭良心办事。
●目前开发商往往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任意拆迁公民的私产而补偿甚微,公民无法与之进行有效博弈。而“中国最牛的钉子户”表明,公民进行努力的抗争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进行抗争才能让开发商妥协,才能将开发商请下神坛,重新回到市场的环境中,与公民进行平等的协调。
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2007-04/03/content_5927578.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