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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京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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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按中标费计算招标代理费时扣除咱估计、暂列金额后再计算,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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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1#
发表于 2014-12-28 21:33:11 |只看该作者
"代理服务费",顾名思义,不代理就无理由收费。暂估价中如发生代理活动的,例如必须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甚至招标代理要组织单一来源磋商协议,都有代理活动,就应该收费,但收费的标准是应该以中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实际发生的合同金额为基础计算招标代理费。因此我认为在总承包中中标金额中扣除暂估/暂列费用,再以其为计算服务费的基础,这是一部分。另外,后期发生的对暂估价有关项目招标代理发生采购代理行为的另行计算代理服务费。不过,这需要在招标总代理协议中约定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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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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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2-29 09:33:39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审计按审下的额度百分比收费就是有这样的问题。 (2014-12-26 13:45) 
偶碰到很多的跟踪审计单位(或者是说 造价咨询单位)都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开展,下一个项目两家单位的关系就“调过”来也说不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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