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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lum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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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废标”争议大家说——您认为以下哪种情形引发的争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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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1#
发表于 2008-2-1 09:33:10 |只看该作者
1、标书密封有问题,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但不能废标,只要在开标前将标书密封合格就可以投标的。没有接收的投标谈不上废标的。
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作响应的应废标,对非实质性内容未作响应不能废标。一些招标人故意挑毛病,一些小问题就废标。有时招标文件对一些要求都含糊不清的。
3、按照规定,招标文件必须对实质性内容进行重点标注,以提醒投标人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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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2#
发表于 2008-2-15 15:54:20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8楼wzllong2008-01-24 15:45发表的:
因为迟到被废标的不是很委屈?

前阵子一个公开标就是迟到的一概不许入内
我记得是个电缆的开标


...这事就不要提出来了
迟到了...都是拒绝接受投标的...一点不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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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3#
发表于 2008-2-19 11:16:56 |只看该作者
我们也经常因为没有逐页小签而废标。
路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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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3-28 12:18:35 |只看该作者
本人近十年来参加了数十次投标,在[建议与投诉]栏目中我以自己亲身经励写的文章,请翻阅.还有很多以后慢慢再说      老子招标儿子揽,肥水不流外人田.公开公正搭台演,公正公平何其谈!
   这首诗是我于07年11月22日为山东省英达国际招标公司当天组织的[山东省技术监督管理局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共有23个包,结果一个投标人[山东省技术监督局检测仪器供应站]中了9包,我当场质疑公证员,他却说:'你找出相应法规来,我看了招投标法,没有哪一条说不可以!'后来我没有时间再答理他了.
徐国恩  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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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3-28 16:17:45 |只看该作者
老子招标儿子揽,肥水不流外人田.公开招投搭台演,公正公平何其谈!
这是07年11月22日在济南市由英达招标公司组织的[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检测仪器招标]现场,公布结果时有一家投标人连中九元(共23包),这家公司的明称是[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仪器采购供应站],我当即向公证员提出质疑,他却说:你找出招标法来,指出哪一条歀不允许这样做了?我查过了没有这么一条!',于是我写下此诗,也没时间再辩.
在[建议与投诉]栏目中我以亲身参加投标的实例写了几篇文章,请翻阅.
徐国恩  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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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3-29 14:08:51 |只看该作者
招投标本身就是一件很严肃很严谨的工作.这里面不存在委不委屈这么一说.只要工作做到位,废标的情况是可以避免的。
致力成为招投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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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4-16 11:32:45 |只看该作者
此调查贴是为《此种情形,该不该废标?——废标之争议篇》专题设的一个调查。

本篇通过九大类型的案例及业内人士的相关看法,分析了关于“废标”问题的九大争议,包括标书的密封、资格审查等极具争议性的问题,试图探讨“此种情形,该不该废标”,可供招投标各界人士参考、探讨。

详见:http://www.chinabidding.com/zxzx-detailHotspot-2346773.html
招标师之家——招标师的网上家园 http://www.chinabidding.com/pub/zxzx/zb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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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4-16 13:25:28 |只看该作者
投标人在做投标文件的时候应该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废标办法,
很多废标的情况都是因为投标人自己的疏忽大意,很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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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9#
发表于 2008-4-17 11:53:18 |只看该作者
政府采购预算本身设置不合理,定得太低,因报价超了预算而废标有的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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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8-4-17 15:33:34 |只看该作者
2,3废标一般比较明显,不太会引起争议。
1 不是太好掌握,就目前这个敏感状况招标文件最好别做过细致的规定,原则只要不是散着来的都算合格。
4 应该招标文件有明确的界定,如“*”条款,或集中列举废标条件等,这样操作起来才可靠。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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