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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汉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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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招投标监督部门的一封公开信:您能不替我制订评标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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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无私者无畏

11#
发表于 2008-6-23 17:08:00 |只看该作者
对于goldseason全盘否定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说明本人持保留意见。应该说大多数招投标管理部门对中国的招投标发展是有贡献的,大多数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工作的人员素质是好的,不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
在招投标的游戏中,招标人、投标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至少现在是这样,投标人时有反应,相信大家也都有听闻。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如果设计好让“意中人”的标准,而没有部门去监管,那不是纵容了此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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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招标师徽章

12#
发表于 2008-6-23 23:02:27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0楼wlwxzhao2008-06-23 17:08发表的:
对于goldseason全盘否定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说明本人持保留意见。应该说大多数招投标管理部门对中国的招投标发展是有贡献的,大多数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工作的人员素质是好的,不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
在招投标的游戏中,招标人、投标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至少现在是这样,投标人时有反应,相信大家也都有听闻。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如果设计好让“意中人”的标准,而没有部门去监管,那不是纵容了此种行为。


     我也是随感而发吧,不当之处,敬请原谅。

   帖子里面我说的具体的话,大家也可以提出批评意见。本人虚心接受。

   但也不要曲解我帖子的原意,如我是对监管部门审查招标文件持全盘否定态度,因为这是国务院的决定,我想国务院的决定总不会错吧。
    至于监管部门在其他方面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我从未持否定态度,如对招标人招标条件的审核等。但各司其职,也同样非常重要。不展开说了。

   论坛里面,以后多讨论些如果提高业务水平的话题,更会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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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13#
发表于 2008-6-24 08:24: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0楼wlwxzhao2008-06-23 17:08发表的:
对于goldseason全盘否定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说明本人持保留意见。应该说大多数招投标管理部门对中国的招投标发展是有贡献的,大多数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工作的人员素质是好的,不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
在招投标的游戏中,招标人、投标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至少现在是这样,投标人时有反应,相信大家也都有听闻。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下,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如果设计好让“意中人”的标准,而没有部门去监管,那不是纵容了此种行为。
如屁股决定脑袋,我个人觉得,国务院规定的,招管办应该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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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签名正在书写中,请稍候再看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终身成就奖

14#
发表于 2009-6-23 17:58:36 |只看该作者
今天看到钱老的《公开信》了,突然想起一年前我也写过一封公开信。

顶上来供大家再看一下。呵呵。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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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15#
发表于 2009-6-24 12:08:29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是可以的,问题是,招标人自己定的办法,触犯法律的内容太多了,曾经几个项目试行过。一句话,中标以后,甲乙双方天天吵架,合同定不下。招标法的普及情况很不乐观啊。现在,造价这一块,定价和结算方面,造价管理部门出了很多文件,都是为了保护投标人合法权益的,纠纷、投诉,管理部门烦不胜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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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6#
发表于 2009-6-24 12:48:25 |只看该作者
深有感触,也深受过其害啊,哎!
浮萍随水,逝水随风 ————     个人见解,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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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7#
发表于 2009-6-24 12:50:13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4楼csszbb于2009-06-24 12:08发表的  :
我们这里是可以的,问题是,招标人自己定的办法,触犯法律的内容太多了,曾经几个项目试行过。一句话,中标以后,甲乙双方天天吵架,合同定不下。招标法的普及情况很不乐观啊。现在,造价这一块,定价和结算方面,造价管理部门出了很多文件,都是为了保护投标人合法权益的,纠纷、投诉,管理部门烦不胜烦啊。
监管部门所出的一些范本,应该写明是参考,不应该强制的要求执行。各个项目均有其独特的特点,具体还得引用哲学的话“一切从实际出发”
浮萍随水,逝水随风 ————     个人见解,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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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18#
发表于 2009-6-24 14:56:57 |只看该作者
不错,很有创意!
天外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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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9#
发表于 2009-6-25 16:02:56 |只看该作者
俺昨天听收音机一则真实的新闻,俺居住城市的一个菜市场管委会,给卖猪肉的经营业户发了一个通知,经过管委会多方考察,认为,***屠宰场的猪肉比较好,质量有保证,今后,经营业户必须从这个屠宰场进货,否则不允许进场经营。经营业户接到通知后不干了,他们认为,我们原先有自己的进货渠道,而且都是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屠宰场,如果我们出售的肉有质量问题,我们负完全责任,为什么非要从这一家进货呢?一天两万多斤肉,他们能保证吗?记者采访菜市场管委会领导,该领导说:“我们也是为顾客的利益着想,为了保证顾客能吃上放心肉,我们有责任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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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0#
发表于 2009-6-25 16:57:09 |只看该作者
私以为:
如果是国有资金,必要的审查是应当的,毕竟要对纳税人负责(虽然在中国提这感觉很怪)。现在的问题不是当不当的问题,而是如何避免流于形式的问题。根本不应考虑招标人觉悟不觉悟,法律法规的切实执行,社会的和谐不会寄望于这些人的觉悟。尤其在中国,出个“青天”多不容易啊,足够歌颂到世界末日了。

如果自筹资金,政府不应插手太多,优胜劣汰也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如果招标人非要买质次价高的产品,谁也奈何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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