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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招标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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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空调因文字错误丢政府采购 状告广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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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1:38:20 |只看该作者
(继续)

主持人:
   
从这个事件当中,我们可能也注意到比如说像广东石化,它的报价是2151万,格力空调报价是1707万,原因是由于格力空调的招投标书当中有些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是不是因为一个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政府就要多支出400多万?


王锡锌:
   
坦率地说,如果从表面的数字来看,这里有一个400万的差价,因此如果说看到400万差价,可能第一印象可能是贵和对之间,政府做了一个选择,那就是我只选贵的,不选对的。但是如果要从采购来说,当然政府不应该这么做,政府绝对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应该只先贵不选对。因为我们这个政府采购法其实是有明确的规定,它强调政府采购的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的平均价格,所以它是一个低价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如果大家都来投标的话,低价是一个原则,当然在这里技术参数的问题,涉及到一个非常专业的技术问题,没有这些专业性的技术,我们的确不太好判断。如果说那些专业性技术能解决,只选对不选贵,显然是违背了采购法基本的原则。


主持人:
   
您的评论也很有意思。最一开始我们看,格力空调方面是只选大的,不选对的,可能是不选对的,可能让您分析可能要把事情炒得更大一些。从这个招投标方只选贵的,所谓也不选对的,让人感觉很有意思。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细节,有是为什么整个评估过程当中,同一波的评委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王锡锌:
   
这过程中比较复杂,涉及到几次的所谓复审,几次的评标。我们注意到,如果说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评标的委员是同一组的人话,这里面可能首先存在一个操作上程序问题,因为既然复审,就不应该由原来做出决定的人再来评一次,所以程序上有点乱。第二,是一个实体问题,如果同一拨人来次对同一个问题做的判断正好相反的话,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评标的这些专业委员他们的可信度到底在哪里?他们怎么给投标人,给公众一个解释的理由,这恐怕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主持人:
   
我看到有一些评论,大家也不见得非常了解这个行业本身的一些规律,大家觉得为什么这些评委不能够公开呢?让大家知道究竟是谁评的?


王锡锌:
   
政府采购里面,的确要求整个招投标的采购信息必须要对公众公开,那么这里面的确没有涉及到评委,因为评委这里的确涉及到一个两难。如果我们把评标的评委名单都向外公开的话,那么导致了一个问题,在我们国家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很多人就会去公关这些评委,所以要保密。但是一旦保密以后,评委不出来,我们又怎么知道哪些评委发表了什么观点,是不是有厉害关系,是不是应该回避等等,所以这是一个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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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1:39:15 |只看该作者
(接着转发)

主持人:
   
应该说在这个事件当中,作为格力空调是一个企业,坚持一年来告广州市财政局,为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个片子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一次投诉,两次提起行政复议,最后将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一年里,广州格力在维权路中表现出的执着,不抛弃,不放弃,可以与《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相媲美了。
   
对于广州格力来说,200811月是一个冰火两重天的的月份。2008114,广州格力刚在番禺区中心医院的空调采购竞标项目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然而,两周之后,发布的中标结果显示,格力在重新评审后被排除在外,而中标的广东石化报价金额比广州格力高出443.889万元。意外、不服,广州格力马上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要求恢复几方中标候选人资格,然而番禺区财政局组成核实小组,第三次核实后还是认为格力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星号条款要求,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
   
面对投诉被驳回,格力空调还是不服,向广州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希望会有转机,广州格力第一次盼到了希望。2009422,广州市财政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番禺区财政局仅以原评审专家第二次评审结果作为认定事实的最终依据,事实证据不足且有失公正。随后,广州市财政局撤销番禺区财政局上诉处理决定,并责令番禺区财政局重新做出行政决定。然而,这种欢喜太短暂。
   
然而,一个多月后,200968,番禺区财政局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7人组成评标核实小组。6名专家认为,格力投标文件不符带星号要求,一名专家认为,基本满足要求。番禺区财政局再次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随后,格力空调第二次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复议。918,广州市财政局做出决定,驳回格力空调的投诉请求。
   
如今,众多媒体都在关注格力告广州财政局官司的进展,然而采购方番禺中心医院早已与广东石化签署合同。代理此案的谷辽海律师指出,格力空调这次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为的只是讨的公道。


主持人:
   
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有些问题他们是如何考虑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连线一下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陈勇。
   
先生,你好。


陈勇(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你好。


主持人:
   
想请问一下,我们每年各种产品在销量过程当中,政府采购所占的比例有多大?


陈勇:
   
在我们公司的采购过程中,这个比重在不断变化,但是广州格力一直是积极参与,并且受益于政府采购项目。


主持人:
   
你们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会不会想到以后会有一些麻烦,这样做仅仅是为了打破一个潜规则吗?


陈勇:
   
如果政府采购以后更加地公开透明的话,我想我们格力以这个优异的品质、质量、技术,这个优势会从中更加受益,这个我们是有信心的。


主持人:
   
这么做担不担心会有一些麻烦?


陈勇:
   
我们认为,政府采购肯定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公开透明。


主持人:
   
你们仅仅是为了打破潜规则吗?




陈勇: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我们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进行维权,当然我们也希望对于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规范化,然后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主持人:
   
感谢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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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1:40:37 |只看该作者
该新闻报道的最后一段:

陈经理应该说有些欲言又止,我们也看到一些媒体分析说,格力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打破潜规则,怎么来评价?


王锡锌:
   
从短片中,包括记者采写到的一些细节我们也看到了,特别是法庭上一些细节。我觉得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的确可能在政府采购方和供货商之间,会有一些怪圈。比如说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可能供货商他吃亏了,觉得有点不太公平,但是如果想去讨回公道,可能会担心下一次我会不会被出局了,或者说会不会给我小鞋穿等等。但是如果说他不采取行动,接下来政府的这种采购方的这些滥用权利采购的行为,可能就没办法被制止,甚至都没办法暴露出来,所以这构成一个怪圈。因此我觉得这次能够把这个事情捅到水面上,到桌面上来讲,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有意义。
   
但是在这里我们突然看到,假如真的存在所谓的采购潜规则,我们看到在这个采购潜规则当中,其实吃小亏的可能是供货商,比如说这个里面格力可能觉得自己吃亏的,但是真正的采购花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其实你花了多的钱,买了一些质量差的东西,可能那就是公共财政被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被浪费了。纳税人靠什么来进行有效的监督?难道每一个都要靠一些企业打破潜规则来进行监督吗?其实这里我们有很多说法,比如说广东省财政厅的厅长就承认,他说社会有很多的反映,我们的政府采购工作一个是价格高、质量差。第二个是效率低。第三个是监管难,容易产生腐败。这里的现象恰好与我们推行政府采购的原来的制度初衷是相背离的,这里面潜规则导致了很大的问题。


主持人:
   
我们可以说它是潜规则,但是这个潜规则是政府在采购过程当中,它有相应的这种自由的裁量权。实际上我们有政府采购法,为什么不能够起到一个监管的作用?


王锡锌:
   
政府的采购有一个基本的流程,当然在这里,政府采购本身还有一些问题,比如说我们政府采购要求阳光采购,但是现在阳光看起来变成日全食了,阳光照不进来。我们政府采购才从集中采购,但很多时候,集中采购反而引发了一些集中的腐败。政府采购要求高效,但是我们真的高效吗?我们许多时候老在讲,我们政府采购节约了多少资源。比如说这个财政部一位领导曾经说过,我们过去的六七年来,政府采购节约了大概1900个亿。但是也有一些业内人士透露,其实这个节约看你怎么算。比如说这个政府采购首先要预算,如果预算的时候把这个预算价格定得很高,那么采购的执行价格就要比预算价低一点,这就叫节约了。但实际上我们应把政府的采购价格跟市场的价格来比较,这才是真正的节约,这才是引入这种有效的监督。换句话说,我们在这里看到采购法这一块可能流程上还没有到位,这是一个。
   
第二个,光靠采购法是不够的。比如说我刚才说的预算的编制这一块,如何编得更具体、更细、更实事求是,而不是一本虚账,这个非常重要。


主持人:
   
体刚才提到是一个是阳光采购,一个是日全食,那么怎么把这个日全食改成阳光采购


王锡锌:
   
其实在这个法律上,我觉得最主要的是执行过程中,比如说采购和监管要分离。我们现在讲采购要集中采购是由中心来进行,监管的部门——财政部门不能自己来办,如果自己办自己,一个是没办法,它不愿意让别人监督,再一个监督了,它可能会形成虚设。所以这个体制上,叫做财管分离,这是一个。
   
第二个,充分的信息公开,其实政府采购法上明确说了,采购的流程报告是要记录得非常清楚。我这里不列举了,其实它列举了十多项,就是各种各样的细节,在采购报告中都要记载,更重要的是这个报告其实是要公开的。我们也注意到,在有一些采购个案中,包括这个广州这个个案,格力空调也说了,你许多信息没有公开,所以阳光的落实,真正的是在程序上,落到具体,不能仅仅说我有这个规定了,具体有没有做到,这可能是一个问题。


主持人:
   
就格力状告广州财政局这个事件来说,格力空调说你有很多方面的信息没有公开,那么实际上你刚才提到了很多钱是纳税人的钱,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纳税人应该知道哪些方面的东西?


王锡锌:
   
这正是我们真正应该去关注的一个大问题。因为政府采购的确是用公共财政,本质上都来自于纳税人,每分钱都应该花在刀刃上。那么纳税人的监督,我刚才说的不能仅仅靠几个打破潜规则的企业,靠他们去揭蔽来发现,我们需要日常化的,有效的监管。这里面,当然政府首先是按照这个整个的采购的流程来进行,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是我觉得,充分的更进一步地信息公开,比如说你预算这一块,你列了采购的资金,是不是列得比较合理,是不是列得比较具体,这个可能是要公开,公开出来以后,大家才知道……


保存时间:2009/11/4
原标题:[新闻1+1]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2009.11.03) 新闻1+1 CCTV.com
http://space.tv.cctv.com/act/article.jsp?articleId=ARTI1257298376732378&nowpage=3


有兴趣者,可以点播收看该视频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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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2:20:46 |只看该作者
    从格力“废标案”看提高中标几率



                   2009-11-04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09112,格力起诉广州市财政局一案正式开庭,庭上双方就“信息透明度”等内容作出激烈辩论,但未能当庭宣判。

  据了解,格力商用空调参与了2008年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进行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的采购项目投标。在竞标中,格力因投标价格在1707万元被评标委员会推荐成第一中标候选人,但中标结果却是报价为2151万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


  因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星号标记的内容”而出局。对此,格力认为自己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采购方的标准,价格有竞争优势,且经过各种检验机构鉴定,因而对以文字表述问题为由而被淘汰无法认同。 “但是在投标文件中我们的叙述可能有些失误及矛盾的地方,同时我们引用了一些旧产品的数据,这些数据可能与标准不符,但我们提供的新产品数据完全符合要求。” 格力公司相关人员如是说。



  那么“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标记的内容”是不是导致废标的依据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56条中规定的其他废标的情况有:1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另根据几点所谓带*号技术参数,在《机电设备国际招投标实施办法》和《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有关规定》中关于废标的情况有,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格支持的应予以废标。可以看到如果是机电项目国际采购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条款一定是废标的原因。但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星号(*)技术参数是不是废标条款还要看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如果招标文件规定带星号(*)的条款不是废标条款就不能以此做为废标理由,只能扣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有一项或者几项的带*号条款没有达到导致废标,那么没有响应带*的条款就是没有做到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是导致废标的理由。格力公司的“废标案”究竟结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的庭审的结果。假如,格力公司真是由于评标委员会所说“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带有星号*的条款”,而导致废标,的确值得惋惜。由此,也应该引起广大投标人的注意,通常情况下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在实际参与招标活动时提高中标几率,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第一、判断可能出现的竞争对手



  招标项目关键性指标一般和潜在投标人有直接关系,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市场行情、品牌范围及质量和其它情况,判断可能会参加投标项目的竞争对手  早作准备,有备无患。


  第二、有疑问早提出



  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有疑问时,一定要用书面的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尽早提出。不明白的地方要不厌其烦地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有义务给予澄清,这对保证响应所有实质性要求有很大帮助。如果组织了有现场答疑会的则一定要参加答疑会,以便清晰的掌握招标人的招标意图。


  第三、认真阅读 仔细分析招标文件


   投标人拿到招标文件一定要逐字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认真对待废标条款和无效标具体条款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的各项条款。特别是实质性响应 的规定,设备明细表,避免漏填多填,注明技术偏差。


  第四、投标文件严谨、认真控制细节



  对于招标文件中的细节细节性内容要足够重视,尽量减少错误。尤其是对全部可能废标的条款,逐条进行分析判断,找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并一一作出响应。


  第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适当采取投标策略



  首先,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分析招标项目的特点。按照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等来选择报价策略,做到报价的合理性和一次性。其次,根据招标人采购的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比具有优势的投标产品。在描述清楚产品功能的基础上,充分的展示产品的独特优势、独特功能。千万不要引用旧产品数据,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功能逐一做出应答,并在技术偏离表上如实反应。再次,还要重视一些投标文件制作中的常规。如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复印件,或者只有公章而无法人代表签字,或未提供投标授权人身份证,投标资质过期而无任何证明材料等。最后,在中标后,执行合同的阶段应避免留下不良记录。


  投标是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竞争。也是投标人实力、信誉、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比拼。 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注意到以上问题,是很好的提高中标几率的有效途径。(艾力)


    保存时间:2009/11/5
    原标题:资讯中心 从格力“废标案”看提高中标几率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zxzx/zxzx_show.jsp?record_id=415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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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2:23:53 |只看该作者
广州官方回应“格力案”:评委名单保密以免公关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09-11-05


  广州日报讯 (记者 何颖思) 4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志斌,他就网友对“格力案”中的两点质疑作出回应。


  为何不公布评审专家名单?



  日前格力空调由于不服政府采购结果而状告财政局,有网友质疑,为何不把评审专家名单公布出来,看看专家的资格,“是不是拿人手短,吃人口短?”


  对此林志斌表示,不把专家名单公布出来是为了避免一些投标公司去“做工作”,也就是“公关”这些评委,“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应当公布的六项内容中,并没有专家名单”。



  为何只买贵的不买便宜的?


  格力状告市财政局的案件中,不少人质疑为何最终中标的报价要比格力报价高出400万元,质疑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便宜的。


  “政府采购不是只买贵的,也不是只买便宜的,而是买综合评分最好的”,林志斌说,在政府采购评标中,综合评分包括了价格、技术和商务条件,价格只是其中一个因素。



    来源:广州日报


    保存时间:2009/11/5
    原标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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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1:28:38 |只看该作者
格力不接受标书不规范指责 怒告广州市财政局维护招标不公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09-11-05  来源 :证券日报
  


  在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报价1707万元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格力)却败给了报价2151万元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低价竞标反而落选,广州格力怒告广州财政局,案件经112法院开庭后仍未能有定论,但格力电器(27.76,-0.43,-1.53%)不会就此罢休。


  114,格力电器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格力电器的标书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有关产品型号与编号等问题在投标之时也都在投标当场向专家解释过了,所以格力的标书不存在文字错误。”


  落选缘于采购方“变卦”



  112,广州格力起诉广州市财政局一案正式开庭,庭上双方就“信息透明度”等内容作出激烈辩论,但未能当庭宣判。


  广州格力的代理律师谷辽海表示,指责格力招标产品不符合标准有损名誉,“我们的产品经过各种国家检验机构认定,采购商的说法只是一家之词,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


  去年11月,番禺中心医院进行门诊楼变频多联空调设备及其安装的项目采购招标。在竞标中,格力因投标价格在1707万元被评标委员会推荐成第一中标候选,但招标结果报价为2151万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却获得此项目。原因是番禺区中心医院提出异议,认为格力不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有星号标记的内容,不应中标。


  上述格力电器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格力在第一次竞标的时候,有关标书上出现的问题都向专家做过解释,专家也给予了认可,但在采购方再次提出问题后,在专家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却给予了标书不规范的结论,这让格力无法接受。


  据了解,在此后的复审中仍旧是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格力向番禺区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格力不服,向番禺区财政局的主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果认为番禺区财政局认定的事实依据不足且有失公正,要求番禺区财政局重新评审。


  番禺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再次进行评议,认为格力“不能满足争议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格力再次不服,第二次向广州市财政局提出复议,918,广州市财政局维持番禺区财政局的决定。于是,格力将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负责投标的广州格力商用空调销售部部长胥俊明称:“对于在政府采购中心复审时,评委们是否公正,我们是抱有怀疑态度的。尤其是在同一群评委就同一个问题得出了两个不相同的结果时。因为在第一次评标结束后,评委们的身份便已曝光,很难保证没有人去打评委们的主意。”
  不知竞争对手真实身份



  从天堂跌到地狱的感觉并不好受,更让人惊讶的是,至今为止,格力还不清楚赢家的真实面目。


  众所周知,这次中标者为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本报记者从公司网站查得这家集团公司是广东省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具有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四个国家一级资质以及燃气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等五个国家二级资质。还拥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散装锅炉(P3.82MPa D130t/h)安装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甲类10kV)、计量保证体系合格证等。不过,在本报记者向这家集团公司咨询时得知公司并不生产空调产品。


  “格力在以前的政府采购中从未出现过这类事件,即使在奥运会的竞标中,格力也曾因实力一度打败了日本的空调企业,并在此后还得到了奥组委的好评。”据格力电器相关人士透露,格力只知道对方是国内的空调厂商,但这家企业的具体名称与所处地域都不清楚,这次竞标,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是为其代理的。被一家无名的空调公司打败让格力无法想象。(本报记者 月)



    来源:证券日报


    保存时间:2009/11/5
   原标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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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1:56:15 |只看该作者
案件焦点:

1、星号参数偏离问题
2、主动解释与被动澄清问题
3、低价问题与质优问题
4、名气与代理问题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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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6:24:43 |只看该作者
 对此林志斌表示,不把专家名单公布出来是为了避免一些投标公司去“做工作”,也就是“公关”这些评委,“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应当公布的六项内容中,并没有专家名单”。

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62条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该在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公告内容应该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作为中心主任,应该不会连财政部的部令都不清楚吧。
学习不倦,成功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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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16:31:53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在采购人。这个项目的采购人是医院,医院的资金应该是属于国有资金而不属于财政性资金。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国有资金应该招标但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目前不少地方,都将一些自给自足的事业单位(如医院)都纳入到政府采购管理,这些单位的资金都不纳入收支两条线,也不是预算管理,我认为财政部门将这些单位也纳入政府采购,这是财政越权管理
学习不倦,成功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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