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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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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采购办到底违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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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1#
发表于 2011-5-26 14:46:51 |只看该作者
可以进行复议的,但是按现在来说采购中心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走,这就有了很多的想象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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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2#
发表于 2011-5-26 15:04:23 |只看该作者
亲们说的真对,有些话我真不方便说,人家质疑方说自己手眼通天的,再说出来什么。。。大家也都知道了,但是中国毕竟是个讲法制的国家吧,如果是模棱两可的法律,有人可以专专空子,但是这么明白的事情非得以身试法啊?不过还是跟亲说个好消息,在我予以举证的情况下,采购办说准备暂停采购活动,具体怎么样,还要看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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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招标师徽章

13#
发表于 2011-5-26 16:55:17 |只看该作者
等你的结果,希望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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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14#
发表于 2011-5-26 18:19:55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山和桥于2011-05-26 13:00发表的  :
我供的是电器产品,电视什么的,都是中国十大品牌,所以不存在太多的问题。只要我产品跟标书的一样,你就不能找我毛病,这个我不怕,有关系,就能为所欲为吗?我们这里负责招标的是采购中心,监管的是采购办,问题是采购中心的负责这个项目的处长,无论说什么问题都是想废标,根本没有为我争取的意思。。一开始承认我这个售后承诺是真的,后来因为厂家出的手续,说这次投标不足三家,给我废掉了,然后我就继续追问,他居然说以前宣布你中标是因为专家评审的时候没发现其中另外一家的标书也不符合。是公布你中标结果以后发现的。。。这是什么话,如果处理的不公正,我将走法律程序。每个人为自己的错误都要付出代价
支持!政府采购中心种种作法就是因为有着民不跟官斗或不敢跟官较真的思想肆意胡来!
政府采购的市场真的需要敢维权的供应商加入才能让这个市场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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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15#
发表于 2011-5-26 19:32:55 |只看该作者
这应该和采购办没关系——既然有人质疑事实成立,采购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向采购办作“检讨”,二是重新招标——改正错误了!你能说什么?!
建议楼主好好反省自己,不要犯类似错误!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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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6#
发表于 2011-5-26 21:21:25 |只看该作者
结果不是公正的,我就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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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7#
发表于 2011-5-26 21:23:47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了解采购法么?根据采购法我还有7个工作日的质疑时间呢,如果连这个时间都不给,你觉得是政府做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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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招标师徽章 金点子奖

18#
发表于 2011-5-27 08:01:05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说了,你懂的,在这神奇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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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19#
发表于 2011-5-27 08:55:46 |只看该作者
佩服楼主执著的行为,有些人你软他就硬,你硬他就软。
当然楼主如果做完这单以后还要继续做的话……建议你点到为止啦。
静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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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20#
发表于 2011-5-27 09:10:22 |只看该作者
中标通知书拿到没?如果只有中标公告,监管方是有权更改的,他只要补一个评标的复议程序,然后从其他两家里找个毛病给废标了,因不足三家肯定整个项目就废标了,按程序说没问题。但是希望你坚持采购办给个说法,因为这件事肯定有猫腻,他们心虚。当然,这件事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他们想要的那家给你点钱,让你别闹了,想把这个标拿到手不太现实。注意哦,闹的时候态度要好。没准经此一事,你们成为朋友,为你的以后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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