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s44790965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拆封的时候遇到的问题。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464

积分

精灵王

我是蜗牛的那个牛。

招标师徽章

11#
发表于 2011-12-6 01:07:02 |只看该作者
如此开标,如此监标,看来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还亟待提高啊。[s:9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5

积分

侠客

12#
发表于 2011-12-6 10:16:18 |只看该作者

回 8楼(lanchong) 的帖子

恩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2982

积分

精灵王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招标师徽章

13#
发表于 2011-12-6 11:27:25 |只看该作者
2楼高老师回答的是正解
包装有问题应在接收前提出,让其重新包装,如果没发现接收了,那就应当按照程序对其唱标,至于是否废标或作无效标处理,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以及监督都没有权力,只有评标委员会才有权做处理,工作人员可以将情况如实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商讨决定
做好人自当有光明正大之气象 成大事不可无勤勉谨慎之功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5

积分

侠客

14#
发表于 2011-12-7 11:02:29 |只看该作者
恩 我新手上路 有很多不会的 还望以后多多赐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08

积分

圣骑士

代理项目,招标人生

15#
发表于 2011-12-7 12:36:42 |只看该作者
现在关键是投标人投错了标,收北大的,你报清华我还收吗,这应该算是递交错了,应退回,不进入开标。
   招标是一个合同签订过程,招标投标法应该是基于同一标的规定,现在是要约邀请和要约不是对同一标的的,成了新的要约,不是本标段的投标人,要约邀请人有权拒绝,不宜再送交评标委员会。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文实质是未对招标人规定的标的进行响应,其根本就没法参与竞争,严格说应该不算本标段的投标人,因而直接拒绝其投标应该是正确的。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landfox@126.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3196

积分

精灵王

16#
发表于 2011-12-7 14:24:23 |只看该作者
无的放失。不脱靶才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0

好友

3196

积分

精灵王

17#
发表于 2011-12-7 14:25:54 |只看该作者
哥,下次投标看准了靶子再扣扳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4 11:42 , Processed in 0.07518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