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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oc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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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投标保证金能被没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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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8 23:09:18 |只看该作者
      1、从题干来看,楼主提到的这个应该是假命题,也许是不小心敲错字了。
    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等,提交和收取的双方是平等关系的,不能用“没收”!
    3、实际工作中,也许真的会碰到这种情况,1月1日签订合同,按照《实施条列》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本拟在1月5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但是,1月4日,中标人就因为不可抗力情况的出现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这个时候投标保证金应该怎么处理呢?应退还!
    4、不可抗力的认定,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点,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
    个人意见,请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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