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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lf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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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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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4:48:19 |只看该作者
遥想当年,建设部的89号令被发改委点名修订,结果呢?………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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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4:48:31 |只看该作者

回 毅青 的帖子

毅青: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谁制定的舍得清理?有点难度。 (2012-04-19 14:40)
猫咪版主有点杞人忧天,不还有下面的话吗: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同级法制工作机构、监察机关,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具体工作。”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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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5:44:12 |只看该作者


“严格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企业招投标活动,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改变监督缺位状况。”
——摘自《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2]21号)

从文件中可以看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企业的招投标活动监督缺位,未落实监管责任。
请问,应该由哪个部门监督“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企业招投标活动”?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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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5:53:12 |只看该作者
回12搂:
两个可能:
国资委?但条例没给他监管名份。
工信部?以前的机电招标中心归他们管了。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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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6:01:42 |只看该作者
今年中纪委6号文中提出各类项目进行属地管理的思路。
结合国务院的意见,我想,今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采购会形成就近进行属地监管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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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6:10:14 |只看该作者

回 汉瓦 的帖子

汉瓦:回12搂:
两个可能:
国资委?但条例没给他监管名份。
工信部?以前的机电招标中心归他们管了。
(2012-04-19 15:53)
有可能依据项目属性,由发改委、住建部、商务部、财政部共同监管。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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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签名,写一个吧~不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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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6:27:39 |只看该作者
央企招标投标,理应由国务院直接监管,在中国就得按中国的规矩来。央企负责人动辄正部级、副部级,你用一个芝麻大的官去搞所谓的监管,不被拉下水,那就不是在中国了……从保护基层领导的角度出发,也应该国务院直接监管,或者国务院授权各部委联合督查(或稽查),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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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7:05:21 |只看该作者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有可能依据项目属性,由发改委、住建部、商务部、财政部共同监管。 (2012-04-19 16:10)
我也是估计共同监管的可能性比较大,各部委自身也会有项目需要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的事项。我记得看过“鸟巢”的融资招标的案例,作者介绍说就是发改委组织各有关部门共同开会协商;当然,在基层,协调、处理起来难度也是不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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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8:59:43 |只看该作者
[s:125] ,很给力!虽然仅仅是一份规范性的文件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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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20:30 |只看该作者

回 汉瓦 的帖子

汉瓦:遥想当年,建设部的89号令被发改委点名修订,结果呢?……… (2012-04-19 14:48)
还有这等事情啊,哈哈
但是在职业资格方面,住建部就比发改委牛多了。建造师、造价师比招标师、咨询师值钱多了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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