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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rid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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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求教:最低投标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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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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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2:07:49 |只看该作者
连评标价在施工类和国际招标设备类里都不是一回事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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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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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5:04:13 |只看该作者
最低投标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区别

    我赞同3楼某些观点。这问题十分重要,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供大家交流指正。

   1、《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条件之(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的一次重大突破!他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中标条件,又是结合了我国国情的具体体现。国际上大都采用的中标条件是“在响应招标文件、有能力和有适当资源完成合同任务的条件下,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中标。”所以上述中标条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与“在响应招标文件、有能力和有适当资源完成合同任务的条件下”相对应;“评标价最低”与“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相对应;国际上的中标条件没有“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规定,这是因为国际承包商除特殊原因外是不会做归本生意,最多是做保本生意!而我国当前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时,是不可避免的存在“恶性竞争”,为此用“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条件作为遏制恶性竞争。

   2、我认为:“评标价”就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也即“评”就是“经评审的”;“标价”就是“投标价格”。因此“评标价最低”就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所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除有“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与“最低评标价法”是一致的。关于“成本”的问题,在本社区论坛搜索“唐广庆”条目,可以找到详细的讨论。本人不在此赘述!

   3、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三十一条,对《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条件之(二),定义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如何确定“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是值得商榷的。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投标价格经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量化后的价格即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但是对具体“量化因素”的看法,分歧就大了!对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2009年版《简要施工招标文件》和《总承包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量化因素,本人就有不同的看法。如工程量清单中子项价格漏项补漏,就不应作为“量化因素”。请见本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博客“唐广庆”谈对“漏项”的看法。

   我认为量化因素应该量化与投标价格有关的因素,这些因素又是非实质性的偏离和保留。比如本人经历过的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福建水口水电站、四川二滩水电站,湖南江垭水电站,以及河南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等,都是用以下量化因素核定评标价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的;

  (1)    改正投标价格的算术错误(如果有的话);
  (2)    扣除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包括暂估价和不参与竞争的计日工报价);
  (3)    如涉外工程时,将投标价格转换成单一货币;
  (4)    招标人认为可以接受的非实质性偏离和保留,并以量化的货币值,加到投标价格上去;
  (5)    投标人的投标可使招标人产生费用的变化时,计算随时间(以月或季为单位)可定量变化的货币,即投资计划或称纯现金流量。可以看成全部由银行贷款,按年贴现率折成应交利息现值,加到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上去,以资比较。以防止投标人在投资上的不均衡报价。
经过上述量化因素,量化后的投标价格,即为评标价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

   4、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是唯一的中标条件。以此条件定标,可以防止许多人为因素定标!但应注意的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是评标使用的,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和签订合同的签约合同价,仍是经过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如果有的话)。

   5、还应说明的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才是招标人获得的最为经济的投标,而投标价格最低并不一定是招标人获得的最为经济的投标!比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价格上,将前期发生的子项目单价适当提高一些,而后期发生的子项目单价适当降低一些,而投标总价不变。这样做的结果是,对中标无大影响,因为投标总价格未变。如果招标人把资金都看成是从银行贷款时,在合同执行期内进行贴现率计算,向银行交纳的利息明显增加。如果把增加利息加到投标价格上去,他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可能高于未采取上述手段的某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所以应将合同授予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而不应当授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6、将合同授予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即是受人为影响最少的、唯一的投标人,也是招标人获得最为经济的投标,而且是科学的。因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才是将来合同执行时可能最接近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格。

从上可以清楚的看出“最低投标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区别”。就不在此赘述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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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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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6:29:51 |只看该作者
唐老师的解释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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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1:02:41 |只看该作者
在谈论评标方法时,一定要说明是哪个部门或哪个文件中的评标方法。否则,是讲不清楚的。
中国招标是部委割据,山头管理。到哪个山头就得唱哪个山头的歌。同一个歌名,在不同的山头有不同的谱子和歌词。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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