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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y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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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请教各位一个开标现场的问题,麻烦进来讨论讨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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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7-25 16:39:48 |只看该作者
6楼、10楼的坛友:
  应为第(五)项,不是第五款。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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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7-25 17:22:13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下六楼。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属于视为串通投标。

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所以这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是被否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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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7-26 09:13:2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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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7-26 11:12:38 |只看该作者
1、应该宣读,虽然你清楚串标的事实,但这个结论要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你不得越权。
2、我觉得是按投标文件上的印刷名字来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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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1:44:12 |只看该作者
现场拍照都证明不了,得是现场看监控录像才行,不然袋子一开随手一扔,怎么证明?
反正是按封面的投标人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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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7-26 15:16:17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现场拍照都证明不了,得是现场看监控录像才行,不然袋子一开随手一扔,怎么证明?
反正是按封面的投标人唱标。 (2013-07-26 11:44) 
毅青老师需要补充一下如何宣读并记录。因为封面是甲单位,但是内装投标文件却是乙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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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7-27 09:52:20 |只看该作者

回 sophie 的帖子

sophie:毅青老师需要补充一下如何宣读并记录。因为封面是甲单位,但是内装投标文件却是乙单位的。 (2013-07-26 15:16)
宣读指定是按投标文件封面的唱了,也就是按投标文件唱了。因为只是外包装混了,所以俺才说记录不起啥作用,只能是录像为证了。
您要是按外包装的唱,整个档案怎么看都是代理机构给人家搞错了。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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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7-27 09:57:11 |只看该作者
唱标时如实唱出:封套甲单位,内装文件乙单位,报价某某万元,项目负责人某某某。记录员在备注栏如实记录封套和内装异常情况。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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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0:00:32 |只看该作者
只按封套单位和内装文件单位唱标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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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7-27 12:41:38 |只看该作者
做为代理,碰到类似事情,首先要保留证据很重要,结论交由评标专家来定,记住自己是做好服务工作,不要越权了。
一介代理要两头讨好时常三餐不定只为四千工资弄得五脏俱伤虽已六神无主却还得七点起床八点上班再拟九份文件真是十分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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