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03-12-4
- 最后登录
- 2017-4-10
- 阅读权限
- 1
- 积分
- 4747
- 精华
- 11
- 帖子
- 2068
|
-------------香港的评标与定标-------------------------
投标书评审
采购部门负责评审投标书,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开列的条件及规格。为达致最佳经济效益,就情况所需,这些条件及规格可包括送货/完成服务时间、货品的质素、建议的设计、维修服务及零件的提供、保养及保证等。部门通常会推荐接纳完全符合招标条件及规格,而且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假如在评审投标书时,除价格外,尚有其他预定的评审准则,则获推荐的,应是依据预定的评审准则被确定为最有利的投标书。采购部门将以投标评审报告形式,把建议提交有关的投标委员会审批。
投标委员会
财政司司长已委任下列由不少于三名成员组成的投标委员会,负责审核和接受投标书评审的建议:
* 中央投标委员会 -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出任主席,负责审批价值超逾其附属投标委员会指定范围的大额投标书。现时超逾1,000万元的货品供应及一般服务投标书和超逾3,000万元的建造服务投标书,均由中央投标委员会负责审批。
* 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委员会 -由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出任主席,负责审批价值不超逾1,000万元的投标书,包括收入投标,但其他附属投标委员会负责审批的投标除外。
* 工务投标委员会 - 由建筑署副署长出任主席,负责审批价值不超逾3,000万元的工务及有关合约的投标书。
* 海事处投标委员会 - 由海事处副处长出任主席,负责审批价值不超逾500万元有关海事的投标书,但不包括收入投标。
投标委员会在研究部门的投标评审报告时,会考虑该部门所提出的建议及理据。在接纳部门的建议前,委员会可要求有关部门再作解释。若在一次投标中建议不接纳任何一份投标书,这决定必须由有关投标委员会作出。
采纳投标
采购部门在接获有关投标委员会的批核通知后,会发信通知中标者,并邀请供应商/承包商与部门签订合约。采购部门亦会将投标结果知会落选者,并就有关落选者的要求提供资料,说明他们落选的原因。为了保护商业机密资料,我们会确保所透露的详情不会泄露其他投标者机密的投标资料。所有在前一个月批出的合约的中标者名字以及合约数额,会在随后的一个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及互联网上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