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p_q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 招标人代表能否担任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

[复制链接]

1

主题

4

好友

295

积分

侠客

21#
发表于 2016-4-5 15:23:23 |只看该作者
钱是公家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29

好友

8万

积分

版主

阳春三月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22#
发表于 2016-4-5 15:41:20 |只看该作者

回 zb111 的帖子

zb111:钱是公家的 (2016-04-05 15:23)
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管理招标投标的人是人民的公仆,负责管理的同志、单位或部门,要听党的话,要贯彻依法治国、要依法行政管理、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好友

6724

积分

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23#
发表于 2016-4-5 15:45:57 |只看该作者

回 发飙的人 的帖子

发飙的人:同意唐广庆老师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不是一部《预防腐败法》,现在各地凡此种种限制招标人的做法,实际上就是把招标人当贼防,可是,你防得住吗?没有。是贼,你防不住;不是贼,你压根就不用防。
招标人作为招标项目的发起人,对项目最为熟悉,尤其技术人员兢兢业业,有时候我 .. (2016-04-05 12:55) 
        《招标投标法》虽然不是一部《预防腐败法》,但是对国有项目强制招标、政府采购本身,即是为了促进采购的规范、公开透明等。因此,一定意义上招标、政府采购可以理解为预防腐败。
        至于楼塌了,还是要先分清楼塌了的原因。由于施工方施工当中的过错导致的楼塌了,难道还要评委来负责?除非评委个个都有预言能力,知道未来谁会出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7

积分

新手上路

24#
发表于 2016-4-5 16:24:59 |只看该作者
避嫌是没有必要的。作为评委应该抽离到原来的身份。
招标人代表作评委个人认为是比较好的。原因有2个1、前期开始接触项目熟悉项目的情况;2、可能是评分标准的制定者之一,不是制定者也可能参与评分标准制定,能合理解释其他评委对评分标准的疑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好友

295

积分

侠客

25#
发表于 2016-4-5 16:53:42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管理招标投标的人是人民的公仆,负责管理的同志、单位或部门,要听党的话,要贯彻依法治国、要依法行政管理、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2016-04-05 15:41)
实际上群众无法监督,也没能力监督。政府也是有人组成,公共财产大家都想捞一把,很正常这是人性。看看被抓的有几个是群众监督,大部份都是内部人咬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好友

295

积分

侠客

26#
发表于 2016-4-5 17:03:10 |只看该作者
公共财产太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23 23:32 , Processed in 0.07200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