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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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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发改委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开意见征求的公告!!!【活动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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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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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10-10 14:25:47 |只看该作者
总体而言,电子招标一定会是未来的趋势,无纸化、信息公开、查询方便对于招投标双方均有利,但是完全放开市场化竞争势必会使局面陷入混乱,网站的优胜劣汰是相当漫长的过程,应在建设初期就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平台不宜过多,否则会加重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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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2#
发表于 2012-10-10 16:43:19 |只看该作者
又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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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3#
发表于 2012-10-11 11:01:54 |只看该作者
规范化之前肯定会很混乱,对电子招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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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24#
发表于 2012-10-12 09:16:09 |只看该作者
技术规范中5.1.1 里有“应提供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绑定一个或多个CA证书的功能”。是不是应该统一规定一下使用的CA证书标准或规范,以便以后在各个交易平台进行业务,否则难免会因为技术问题导致业务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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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5#
发表于 2012-10-12 10:13:15 |只看该作者
建议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做法,建立国家级的统一的软件接口入口,凡是合格的代理机构下发数字证书,即使在不同的省份,只要带着自己的数字证书,只要能上网就一样都可以用,也少了地方壁垒。并且便于国家统一管理。
长的漂亮是优势,活的漂亮是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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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6#
发表于 2012-10-12 10:15:03 |只看该作者
办法中规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检测和认证机构认证,其服务器应当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是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是什么机构,应具备哪些资格应尽快确定下来,否则难以保障平台的统一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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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7#
发表于 2012-10-12 11:27:39 |只看该作者
办法中规定在资格预审结果要有异议和投诉,但是对异议和投诉的规则并未给出说明,这将给业务落实带来难题,是否可以同评标结果公示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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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8#
发表于 2012-10-12 13:33:44 |只看该作者
目前还没有出台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平台的的技术规范说明,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的技术规范及办法出台之前,与两个平台要进行业务接口的交易平台建立会存在很多不便把握的问题,致使平台存在潜在风险或增加改造成本。
有事起奏 无事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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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29#
发表于 2012-10-12 14:48:30 |只看该作者
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注册登记或投标报名来限制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实上这会对在线业务操作和管理带来风险,建议是下载文件需要在交易平台或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用户注册,允许匿名下载,但投标报价前需要通过监管部门或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部门对投标者进行注册身份的认证,避免虚假企业用户参与虚假的投标报价行为。
此外,有个小建议,是否可以由发改委跟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协商,由工商总局统一生成企业客户信息到发改委管理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列出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认证的项目交易平台,指定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客户必须在所列项目交易平台上授权登录进行招投标活动,达到企业信息在全国的合法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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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最爱沙发

30#
发表于 2012-10-12 15:01:49 |只看该作者
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共同努力,让行业发展的更快、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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