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Laocha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 【论坛10周年】十年论坛 十年情深——laochan招投标言论录——

[复制链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1#
发表于 2013-1-11 22:49:36 |只看该作者
11.关于协会刊物《招标采购管理》

贴一(2012-08-23)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6407&ds=1&page=1#286721
恭贺《招标采购管理》创刊!

但愿能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但愿不遗传《中国招标投标》一言堂的弊病!

贴二(2012-09-26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8083&ds=1&page=2#294434
刚才下载并浏览了该刊物的第一期。感觉是,其内容几乎是完全继承了原刊物《中国招标投标》的特性,依然是一言堂,是某政府部门的喉舌。

贴三(2012-09-25)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8083&ds=1&page=1#293949
希望该刊物能办好!

该刊物能否办好的关键之一是,不要一言堂,不能成为政府部门的喉舌,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要真正成为招投标界探讨和交流的阵地。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2#
发表于 2013-1-11 22:51:24 |只看该作者
12.关于大写

贴一(2012-09-24)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7996&ds=1&page=2#293574
看来,不会将数字大写写正确、写完全的施工队伍还不少。可见,这些施工队伍的文化素质。

有必要请会计给他们培训一下,如何写数字大写。

其实,老朽报销的时候,有时候大写也不会写。看来,老朽的文化素质也很不高。

所以,国际招标就比较好,开标一览表中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如果国际招标真要有大写,恐怕唱标的人不认得的也不在少数。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3#
发表于 2013-1-11 23:11:10 |只看该作者
13.是否需要评标委员会和随机抽取的问题

贴一(2012-09-16)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7632&ds=1&page=1#291710
就当今中国招标的现状而言,评标委员会真是不如不要。
当今,评标委员会的实际作用是:
一、挡箭牌和替罪羊。
二、一层豪华的包装纸。
三、腐败点。
四、在走过场标中被扮演主角。

贴二(2012-09-15)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7632&ds=1&page=1&toread=1#291649
目前,随机抽取评标人,不是技术层面上的需求,是为了防止招标人腐败(同时,也为了防止评标人腐败),但实际上,仅仅是形式防腐

贴三(2012-09-14)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7550&page=1
计算机随机抽取评标人,短信平台通知,是当代中国招标的豪华包装之一。犹如中秋月饼,包装是越来越豪华,但月饼的质量是越来越差,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甚多。

贴四(2012-09-14)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7550&page=2
目前,在招投标活动中采取的那些防腐措施(特别是在评标中采取的措施),其实都是徒劳的,都是自欺欺人。其唯一的真正作用是,导致更多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

贴五(2012-09-14)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7550&page=2
今后的专家,将从全球范围内抽取。
美国航天局和波音公司正在合作研究适用中国随机抽取要求的飞行器。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2

积分

骑士

招标师徽章

24#
发表于 2013-1-13 20:21:05 |只看该作者
钱老意见我赞成。电子招标实际就是管理操作平台。国际招标多年来在必联网上进行,
  一是固定程序:登公告、抽专家、评标结果公示等等,缺一不能。
二是管理部门操作:机电办不审批招标进行不了。因为拿不到进口许可证。(不要证了怎么管?)
其他招标具体运作、专家现场评标,网站不可能实现。
所有的项目不能千篇一律,出现状况的也有。
如少于三家开标原因就有多种,有了电子就可以解决吗?
非典时期不能出门,都是电子招的,无非利用网络传递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有我们。
lo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5#
发表于 2013-1-14 10:50:17 |只看该作者
14.咬文嚼字——串标与围标

贴一(2009-05-19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30073&page=1

有人问我:什么是串标?什么是围标?两者有何区别?
特别是关于两者的区别,还真一下子难以给出确切的答案。在网上搜索了一下,也未找到答案。
还是自己动脑筋想想吧!以下是老朽思考的结果,写出来供大家欣赏。

一、串标定义
串标,系指若干个投标人串通起来合谋投标的违法行为。
二、围标定义
围标,系指若干个投标人联合(串通)起来围攻一个招标项目,以非法获得中标。

三、两者的区别
实际上,两者没有区别,系指同一个事件,只是描述的侧重点不同。“串标”侧重于行为本身的描述;“围标”侧重于行为目的的描述。

   
可以用一句话将两者联系起来一并描述:
串标和围标,系指若干个投标人串通起来去围攻一个招标项目以达到中标的违法行为。

老朽以为,将串标围标这两个词专门给投标人比较好,让这两个词汇成为描述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专有名词。
至于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类似行为用勾结内外勾结招投勾结或其它更合适的词汇比较好。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6#
发表于 2013-1-14 23:58:38 |只看该作者
15.关于“廉政合同”
贴一(2012-08-24)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6312&ds=1&page=2#286976
(按:《合肥日报》讯: 又一记重拳挥向招投标市场,昨日,市检察院进驻招投标市场检察室揭牌。今后,重点项目的招标要签建设、廉政“双合同”。)

签一个廉政合同就廉政了,伟大的创举!
推而广之,可以废除《刑法》,政府与全体国民签一个良民合同,于是,就天下太平了。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7#
发表于 2013-1-15 00:10:22 |只看该作者
16.关于“视为”
贴一(2012-06-27)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3326&ds=1&page=2#274377
(按:有网友发帖:采购人不满意评标结果,拒绝签字,拒绝出具意见,咋办?)

按照有关规定,即便是一只死苍蝇,采购人也得吞下。你吞下后,按有关规定,将视为你同意,并自觉自愿吞下的。不管怎么说,那死苍蝇也是高蛋白。这就是视为的价值!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某市的电梯评标专家都被某供应商摆平后,采购人怎么办?也强令视为同意?

老朽以为,当出现楼主的情况后,应做调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个视为了之。

贴二(2012-04-21)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0985&page=1
《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老朽以为,该规定是值得商榷的。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一定是有苦衷的。人们应该抱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口头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还不行吗?
二、人家的态度很明确:不同意评标结果。在此情况下,视为同意评标结果的价值在哪里?是否有点自欺欺人。

贴三(2012-04-22)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0985&page=1
我的问题是,评委不同意评标结果,我们视为同意,有什么作用和价值?
你说,所有的评标专家都有可能作恶,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还有必要建立专家库吗?为什么不反省我们自己?
你说,必须考虑到极端情况,如果极端情况是,所有的评委都拒绝签字且不书面说明不同意见和理由,还视为吗?
老朽并不反对法律拟制,只是觉得,不能乱用,要用得恰到好处。
评委拒绝签字且不书面说明不同意见和理由,一定是那个评委的问题吗?一定需要视为同意吗?
再说了,如果已经口头说明了,也就可以了。

贴四(2012-04-23)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0985&page=3
老朽并未对要求评委签字和书面说明理由提出异议,老朽提出的异议是,规定视为同意评标结果的价值和作用何在?老朽觉得,这种视为实在没有必要,有点自欺欺人和阿Q精神。

评委未按《条例》办,有的是处理办法,直至从专家库中除名。

再说了,有个别评委拒签字和不书面说明理由,也不会影响评标结果。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8#
发表于 2013-1-20 01:08:28 |只看该作者
17.关于“二次报价”

贴一(2012-06-26)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3299&page=4

老朽以为,楼主的问题(关于二次报价)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注:二次报价在货物采购中时有发生。)


贴二(2012-06-25)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3299&ds=1&page=2#274023

对于二次报价,老朽的体会是:不支持,不反对,不参与。三不政策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9#
发表于 2013-1-20 01:10:33 |只看该作者
18.关于“废标权”

贴一(2012-06-25)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3282&ds=1&page=2#274019
评标的内容主要有两个:
1.对投标进行合格性评审(即初步评审);
2.对合格的投标进行价值评价(即详细评审)。

投标合格性评审的结论有两个:合格或不合格。
合格的投标进入价值评价(详细评审);
不合格的投标不得进入价值评价(详细评审)。这个结论也就是通常说的否决投标废标投标被拒绝

所谓的废标权,实际上就是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权评标权的组成部分。这个评审(标)权是《招标投标法》赋予评标委员会的权利。
老朽以为,单独提出废标权来讨论欠妥。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74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30#
发表于 2013-1-21 21:24:26 |只看该作者
19.关于招标文件“量身定做”

贴一(2012-05-20)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2063&ds=1&page=2#268368

量身定做无可非议。
可以说,所有的招标文件都是量身定做的。
问题在于,量何身?如何量身?


贴二(2012-05-14)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71835&ds=1&page=2#267009
如今,高质量的“走过场”招标文件应该是:
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场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排序第一的候选人正好是招标人的意中人,而且,招标文件完全符合有关法规。
——这是招标人的私权利(定标权)与公权力(《条例》有关规定)的博弈。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30 12:35 , Processed in 0.07190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