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ld508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招标人有没有权力拒绝投标人投标

[复制链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1#
发表于 2013-2-22 11:53:53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1、“权力”改成“权利”。
2、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不卖标书给这单位,上面各位的意见其实已统一了,当然不可以不卖给他。
         另:在电子招投标年代,严格都可不存在买卖“招标文件”的情形了,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指定媒介上下载就是 .. (2013-02-22 11:52)
      2013年02月22日11时34分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发生了一次有感地震,具体参数正在复核中。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2#
发表于 2013-2-22 11:56:07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2013年02月22日11时34分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发生了一次有感地震,具体参数正在复核中。
 (2013-02-22 11:53) 
广州日报
#地震快讯#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02月22日11时34分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北纬23.9度,东经114.5度)发生4.8级地震,震源深度11公里。@中国地震台网速报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00

好友

2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无欲而刚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终身成就奖

23#
发表于 2013-2-22 11:59:11 |只看该作者
象以上案例中的同一个项目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已经结案,没有破产的投标人,可以在后来标段招标的资格中剔除吗?
欢迎讨论
当时这个项目的招标人要求剔除,经监督人同意,公告中明确,该投标人也没报名,项目顺利完成。
我个人觉得没有什么不妥。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4#
发表于 2013-2-22 12:24:30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1、“权力”改成“权利”。
2、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不卖标书给这单位,上面各位的意见其实已统一了,当然不可以不卖给他。
         另:在电子招投标年代,严格都可不存在买卖“招标文件”的情形了,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指定媒介上下载就是 .. (2013-02-22 11:52)
     严格说,若是严重违约,在资格审查阶段都过不了!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5#
发表于 2013-2-22 12:27:44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象以上案例中的同一个项目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已经结案,没有破产的投标人,可以在后来标段招标的资格中剔除吗?
欢迎讨论
当时这个项目的招标人要求剔除,经监督人同意,公告中明确,该投标人也没报名,项目顺利完成。
我个人觉得没有什么不妥。 (2013-02-22 11:59)
   质量安全事故,若认定属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且是最近三年内的,在资格审查的时候,也是通不过关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从法律分析、常理哪个方面分析,都不存在不卖招标文件给对方的说法。(当然,招标人不会将招标文件卖给通过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6#
发表于 2013-2-22 12:30:24 |只看该作者
23、24楼的跟帖,大家可以查阅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条。当然,前提是招标文件有这些条款。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00

好友

2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无欲而刚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终身成就奖

27#
发表于 2013-2-22 14:04:42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质量安全事故,若认定属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且是最近三年内的,在资格审查的时候,也是通不过关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从法律分析、常理哪个方面分析,都不存在不卖招标文件给对方的说法。(当然,招标人不会将招标文件卖给通过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 .. (2013-02-22 12:27)
案例是资格后审。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8#
发表于 2013-2-22 14:05:30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23、24楼的跟帖,大家可以查阅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条。当然,前提是招标文件有这些条款。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严谨的学风、求实的精神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忠实坛友 社区明星

29#
发表于 2013-2-22 14:12:51 |只看该作者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

案例是资格后审。
    我在25楼的跟帖是说”资格审查“(包括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或者投标人(资格后审核)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5095

积分

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招标师徽章

30#
发表于 2013-2-22 16:29:47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这个条款,真不是太理解,为何重大质量问题说了,而重大安全问题没说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26 08:35 , Processed in 0.07554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