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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c_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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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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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15:49:47 |只看该作者
bob1511 发表于 2017-5-31 14:17
我严格要求与否不重要,关键是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不要有法不依,更不要通过释义来立法。

同意此观点,不能用释义来立法,本来我对这个二十五条没有任何疑问的,让它一解释,把个“结果状语”硬是解释成了“不可选择项”,“我今天没吃饭”不等于“我今天不能吃饭”,也可能是“我今天不想吃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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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16:00:50 |只看该作者
学以致用 发表于 2017-5-31 14:32
补充一下:
       本人在第22楼第4点提到:从法律适用解读,或者依体系解释,强调政府采购工程选择 ...

1、有道理,若更严谨些,应该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也不能说一定有立法缺陷,“可以”代表的是一个选择项,如果选择了招标方式,则不适用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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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16:54:18 |只看该作者
zc_ztb 发表于 2017-5-31 16:00
1、有道理,若更严谨些,应该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 ...

   74号令第2条,适用范围已经排除了“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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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16:56:26 |只看该作者
学以致用 发表于 2017-5-31 16:54
74号令第2条,适用范围已经排除了“招标方式”。

   浪费立法资源
     法条若还要考虑适用范围外的情形,那立法技术就不是一般低了。好ch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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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1 17:10:40 |只看该作者
bob1511 发表于 2017-5-31 11:43
既然74号令“第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 ...

74号令是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办法,本身就排除了招标方式。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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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08:54:11 |只看该作者
bidboy 发表于 2017-5-31 17:10
74号令是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办法,本身就排除了招标方式。

74号令规范的是非招标采购方式,但是对于适用于74号令的采购范围(即第三条规定的范围),采用“可以”即不限于74号令中的几种非招标采购方式(如果换成应当则将第三条中规定的范围限于非招标采购方式),这也是符合采购法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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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08:58:27 |只看该作者
学以致用 发表于 2017-5-31 14:32
补充一下:
       本人在第22楼第4点提到:从法律适用解读,或者依体系解释,强调政府采购工程选择 ...

74号令规范的是非招标采购方式(即排除招标方式),但是对于适用于74号令的采购范围(即第三条规定的范围),采用“可以”即不限于74号令中的几种非招标采购方式(如果换成应当则将第三条中规定的范围限于非招标采购方式),这也是符合采购法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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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09:00:52 |只看该作者
学以致用 发表于 2017-5-31 16:56
浪费立法资源
     法条若还要考虑适用范围外的情形,那立法技术就不是一般低了。好cheap!

不是法条考虑适用范围外的情形,而是法条没有将74号令第三条中的采购范围限于74号令中的采购方式。同时采购法中也是用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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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09:52:08 |只看该作者
bob1511 发表于 2017-6-1 09:00
不是法条考虑适用范围外的情形,而是法条没有将74号令第三条中的采购范围限于74号令中的采购方式。同时采 ...

有道理,呵,和对30楼的“有道理”不是一个问题啊。再看了下政府采购法,确实从第二十八到第三十二条,均用了“可以“没有用“应当”,正是说明即使符合这些情形时,采购人除了可以选择非公开招标方式之外,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公开招标的方式,吻合了“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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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12:49:41 |只看该作者
bob1511 发表于 2017-6-1 08:58
74号令规范的是非招标采购方式(即排除招标方式),但是对于适用于74号令的采购范围(即第三条规定的范围 ...

这理解有偏差。需要再琢磨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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