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12-5-31
- 最后登录
- 2024-8-2
- 阅读权限
- 1
- 积分
- 2039
- 精华
- 1
- 帖子
- 393
|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浪费时间了,还读仔细通读呢!  呵呵,本来我不想再说什么了,这本来这就是见仁见智的事儿,但有些话儿还是觉得不吐不快。
个人认为,对招标项目有责任心的招标人,经过市场调查以后肯定会有意向的产品。但在前期市场调查过程中,招标人内部应有一个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能够最大限度防止权钱交易。只要做到这些,然后制定的招标文件符合法律规定,意向的产品物有所值,各环节都经得起调查核实,由招标人在推出的中标候选人自主确定又能如何?可能有网友觉得我这种思维模式太理想化了,作为具有七情六欲的“个体人”,对花别人的钱时根本不可能这么大公无私。
确实是这样。但换个角度想,招投标活动目前浮出水面的几个案件,可以不客气的讲,仅仅是九牛一毛,冰山一角,众多的问题因为牵扯的责任链太长而被掩盖着。并且国人做什么事儿,总有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即使是一件违法违规的事儿,只要是经过集体“会办”或者主要领导首肯,即使后期出了问题,也不会被处理过重。
所以,一些违法违规者,如果贪心过重,认为只要手中有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那就错了大了。呵,实际上不怕权力大,就怕行使的权力不公开透明。比如这个定标权就是招标人自己,需要承担非分百责任,这时整个的焦点都集中在招标人这里,全民监督的状态下,还是那句话,哪个招标人还敢随意拍板?举个例子讲,一个招标项目推出3个中标候选人A、B、C,排名序列也是从前向后,但招标人的意向中标候选人为B,假如招标人有这个定标权,主要领导因为一些“猫腻”的问题,放弃了A选择B,那么招标人将直接成为焦点,在和B的合作过程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被监视着,稍微一个环节不注意就可能就会上升成“腐败问题”,这样的合作,喉,得不偿失。但反之,假如没有潜规则,招标人选择了B又怕什么? |
|